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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礦大臣

鎖定
路礦大臣,官名。光緒二十四年(1898) 六月十五日,清廷因鐵路、礦務為時政最要關鍵,誠恐各省辦法未能畫一或致章程歧異,多有窒礙之處,故決定在京師專設礦務鐵路總局,並派總理各國事務王大臣王文韶、張蔭桓專理其事,以後各省開礦、築路一切事宜俱歸統轄。同年八月十六日又增派刑部左侍郎趙舒翹為會辦。光緒二十七年十二月初一日以王文韶為督辦路礦大臣,瞿鴻為會辦,張翼為幫辦。光緒二十八年正月十六日,以張翼總辦路礦事宜,王文韶、瞿鴻督同辦理。光緒二十九年八月初六日因設立商部,路礦事宜歸併辦理,路礦總局裁撤,路礦大臣亦裁。其後鐵路歸郵傳部管理,在郵傳部之下設有路政司及鐵路總局;礦務則隸於農工商部 [1] 
中文名
路礦大臣
屬    性
官名
朝    代
清朝
設立時間
1898年光緒二十四年六月十五日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