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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文字)

鎖定
跡(讀作jì),是一個漢語漢字,為漢語一級字 [8]  ,部首為辶,本義為腳印,後引申為蹤跡義。
中文名
拼    音
部    首
五    筆
yopi
倉    頡
yylc
鄭    碼
snow
筆    順
413234454
注    音
ㄐㄧˋ
總筆畫
9
部外筆畫
6
四角碼
30303
統一碼
8FF9
異體字
跡、蹟、䟱、𨒏、𨖊、𨒪

文字源流

形聲字。從辵(辶),朿聲。西周金文至《説文》古文以及秦刻石中的跡均以“朿”為聲符。秦簡中束或寫作“夾”形,像“亦”字。《説文》小篆從“亦”聲,即是“朿”的訛變。漢以後基本承襲以亦為聲符的寫法。《説文》或體從足,責聲。足、辵為義近形符,古文字中常通;責字從貝,束聲,故束、責古音同。跡本義為腳印。《説文》:“跡,步處也。”《莊子.天運》:“夫跡,履之所出,而跡豈履哉!”引申為行跡、蹤跡,或泛指痕跡、形跡。也引申指事蹟。跡可用為.動詞,義為追蹤、尋跡。《漢書季布傳》:“漢求將軍急,跡且至臣家。”顏師古注:“跡,謂尋其蹤跡也。”引申有效法、遵行、推究等義。師寰簋:“弗述我東馘(國)。”即“不遵行我東國之道”。跡字亦見用為“績”。五年師旋簋:“敬毋敗速。”以速為績。 [9] 

基本字義

1.步行時所遺留的印痕。
如:『足跡』
唐·韋應物《寄全椒山中道士》:『落葉滿空山,何處尋行跡。』
2.事物的遺痕。
如:『痕跡』
《呂氏春秋·慎行論·疑似》:『疑似之跡,不可不察。』
3.前人留下來的事物、功業。
如:『遺蹟』
晉·陶淵明《贈羊長史詩》:『賢聖留餘跡,事事在中都。』
4.考察、探究。
如:《楚辭·屈原·九章·惜誦》:『言與行其可跡兮,情與貌其不變。』
5.遵循、仿效。
如:《文選·張衡·西京賦》:『都邑遊俠,張趙之倫,齊志無忌,擬跡田文 』
[1-6] 

古籍釋義

康熙字典
〔古文〕𨒏《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資昔切,音積。《説文》步處也。《廣韻》足跡也。《左傳·宣十二年》遷大國之跡於鄭。《前漢·揚雄傳》擬足而投跡。《淮南子·説山訓》足蹍地而為跡。
又凡功業可見者曰跡。《書·武成》太王肇基王跡。《前漢·王褒傳》索人求士者,必樹霸跡。
又凡前人所遺留者曰跡。《莊子·天運篇》《六經》先王之𨻰跡也。
又凡有所遵循亦曰跡。《書·蔡仲之命》爾乃邁跡自身。《注》仲無所因,故曰邁跡。《前漢·平當傳》深跡其道,而務修其本。《注》謂求其蹤跡。
又凡有形可見者皆曰跡。《淮南子·説山訓》循跡者,非能生跡者也。《唐書·魏徵傳》豈有君臣同心事形跡者。
又循實而考之亦曰跡。《前漢·功臣表》跡漢功臣。
又《杜欽傳》將以求天心,跡得失也。
又風跡,風化之跡也。《後漢·朱浮傳》頗欲厲風跡。
又跡射,尋跡而射也。《前漢·王尊傳》將跡射士千人。
又跡人,官名。《周禮·地官·跡人注》跡之言跡。知禽獸處也。
又與跡同。《文中子·問易篇》心跡之判久矣。
又與跡通。《詩·小雅》念彼不跡。《注》謂不循故道也。
又葉卽略切,音爵。《陸機·演連珠》火壯則煙微,性充則情約。是以殷墟有感物之悲,周京無佇立之跡。 《集韻》或作𨖊、𨒪。 [7] 

方言集匯

◎ 客家話:[台灣四縣腔] ziak7 [客英字典] ziak7 [海陸豐腔] ziak7 [陸豐腔] ziak7 [寶安腔] ziak7 zit7 [東莞腔] ziak7 [梅縣腔] ziak7 zit7
粵語:zik1
潮州話:ziah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