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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槩

鎖定
趙槩(原名趙公禋),字叔平,北宋南京虞城人。代表作品為《諫林》。天聖五年(1027年)登進士第三。 [1]  元豐六年薨,年八十八。
本    名
趙槩
別    名
趙康靖公
叔平
所處時代
北宋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南京虞城
出生日期
至道二年(996年)
逝世日期
元豐六年(1083年)
主要作品
《諫林》

趙槩人物生平

少篤學自力,器識宏遠,為一時名輩稱許。中進士第,通判海州,為集賢校理、開封府推官。奏事殿中,仁宗面賜銀緋。 出知洪州,州城西南薄章江,有泛溢之虞,槩作石堤二百丈,高五丈,以障其衝,水不為患。僚吏鄭陶、饒奭挾持郡事,為不法,前守莫能制。州之歸化卒,皆故時羣盜。奭造飛語曰:「卒得廩米陳惡,有怨言,不更給善米,且生變。」槩不答。卒有自容州戍逃歸而犯夜者,斬之以徇,因收陶、奭抵罪,闔府股慄。 加直集賢院、知青州。坐失舉澠池令張誥免,久乃起,監密州酒。知滁州,山東有寇李二過境上,告人曰:「我東人也,公嘗為青州,民愛之如父母,我不忍犯。」率眾去。召修起居注。歐陽修後至,朝廷欲驟用之,難於越次。槩聞,請郡,除天章閣待制、糾察在京刑獄,修遂知制誥。逾歲,槩始代之。郊祀,當任子、進階爵,乞回其恩,封母郡太君。宰相謂曰:「君即為學士,擬封不久矣。」槩曰:「母年八十二,願及今拜君賜以為榮。」乃許之,後遂為例。
蘇舜欽等以羣飲逐,槩言:「預會者皆館閣名士,舉而棄之,觖士大夫望,非國之福也。」不報。求知蘇州,終母喪,入為翰林學士。聘契丹,契丹主會獵,請賦《信誓如山河詩》」詩成,親酌玉杯為概勸,且授侍臣劉六符素扇,寫之納袖中,其禮重如此。還,兼侍讀學士。諫官郭申錫論事忤旨,帝欲加罪,槩曰:「陛下始面諭申錫毋面從,今黜之,何以示天下?」乃止。
以龍圖閣學士知鄆州、應天府,代韓絳為御史中丞。絳以論張茂實不宜典宿衞罷,槩至,首言之,茂實竟去。御藥院內臣有寄資至團練使者,謂之暗轉。槩請明限以年,詔俟出院優遷之,毋得累寄。擢樞密使、參知政事。數以老求去。熙寧初,拜觀文殿學士、知徐州。自左丞轉吏部尚書,前此,執政遷官,未有也。以太子少師致仕,退居十五年,嘗集古今諫爭事,為《諫林》百二十卷上之。神宗賜詔曰:「請老而去者,類以聲問不至朝廷為高。唯卿有志愛君,雖退處山林,未嘗一日忘也。當置於坐右,時用省閲。」元豐六年薨,年八十八。贈太子太師,諡曰康靖。

趙槩人物評價

槩秉心和平,與人無怨怒。雖在事如不言,然陰以利物者為不少,議者以比劉寬、婁師德。坐張誥貶六年,念之終不衰,誥死,恤其家備至。歐陽修遇概素薄,又躐知制誥,及修有獄,槩獨抗章明其罪,言為仇者所中傷,不可以天下法為人報怨。修得解,始服其長者。為鄆州時,吏按前守馮浩侵公使錢三十萬,當以職田租償。槩知其貧,為代以己奉。其平生所為類此。
槩初名公禋,嘗夢神人金書名簿有「趙槩」,遂更雲

趙槩個人作品

《諫林》

趙槩軼事典故

趙叔平概與歐公同在館閣,趙重厚寡言,公意輕之。公知制誥日,韓、範在中書,以趙為不文,除天章閣待制,趙不以屑意。會公甥女淫亂事發,語連公,時疾韓、範者皆欲文致公罪,雲與甥亂。上怒,獄急,羣臣莫敢言,趙乃上言:「修以文章為近臣,不可以閨閣曖昧之事,輕加污衊。臣與修素疏,修待臣亦薄,所惜者朝廷大體耳。」書奏,上不悦,趙淡然如平日。涑水紀聞 [2] 
趙康靖公厚德長者,口未嘗言人短。歐公被謗,密為申理,至欲納平生誥敕以保之,而歐公不知也。嘗置黃黑二豆於几案,自旦數之,每興一善念為一善事,則投黃豆於別器,惡則投黑豆,暮發視之。初黑多於黃,漸久反之。既謝事歸南京,二念不興,遂撤豆,無可數雲。避暑錄話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