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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槩
鎖定
趙槩(原名趙公禋),字叔平,北宋南京虞城人。代表作品為《諫林》。天聖五年(1027年)登進士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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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豐六年薨,年八十八。
- 本 名
- 趙槩
- 別 名
- 趙康靖公
- 字
- 叔平
- 所處時代
- 北宋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南京虞城
- 出生日期
- 至道二年(996年)
- 逝世日期
- 元豐六年(1083年)
- 主要作品
- 《諫林》
趙槩人物生平
少篤學自力,器識宏遠,為一時名輩稱許。中進士第,通判海州,為集賢校理、開封府推官。奏事殿中,仁宗面賜銀緋。 出知洪州,州城西南薄章江,有泛溢之虞,槩作石堤二百丈,高五丈,以障其衝,水不為患。僚吏鄭陶、饒奭挾持郡事,為不法,前守莫能制。州之歸化卒,皆故時羣盜。奭造飛語曰:「卒得廩米陳惡,有怨言,不更給善米,且生變。」槩不答。卒有自容州戍逃歸而犯夜者,斬之以徇,因收陶、奭抵罪,闔府股慄。 加直集賢院、知青州。坐失舉澠池令張誥免,久乃起,監密州酒。知滁州,山東有寇李二過境上,告人曰:「我東人也,公嘗為青州,民愛之如父母,我不忍犯。」率眾去。召修起居注。歐陽修後至,朝廷欲驟用之,難於越次。槩聞,請郡,除天章閣待制、糾察在京刑獄,修遂知制誥。逾歲,槩始代之。郊祀,當任子、進階爵,乞回其恩,封母郡太君。宰相謂曰:「君即為學士,擬封不久矣。」槩曰:「母年八十二,願及今拜君賜以為榮。」乃許之,後遂為例。
蘇舜欽等以羣飲逐,槩言:「預會者皆館閣名士,舉而棄之,觖士大夫望,非國之福也。」不報。求知蘇州,終母喪,入為翰林學士。聘契丹,契丹主會獵,請賦《信誓如山河詩》」詩成,親酌玉杯為概勸,且授侍臣劉六符素扇,寫之納袖中,其禮重如此。還,兼侍讀學士。諫官郭申錫論事忤旨,帝欲加罪,槩曰:「陛下始面諭申錫毋面從,今黜之,何以示天下?」乃止。
以龍圖閣學士知鄆州、應天府,代韓絳為御史中丞。絳以論張茂實不宜典宿衞罷,槩至,首言之,茂實竟去。御藥院內臣有寄資至團練使者,謂之暗轉。槩請明限以年,詔俟出院優遷之,毋得累寄。擢樞密使、參知政事。數以老求去。熙寧初,拜觀文殿學士、知徐州。自左丞轉吏部尚書,前此,執政遷官,未有也。以太子少師致仕,退居十五年,嘗集古今諫爭事,為《諫林》百二十卷上之。神宗賜詔曰:「請老而去者,類以聲問不至朝廷為高。唯卿有志愛君,雖退處山林,未嘗一日忘也。當置於坐右,時用省閲。」元豐六年薨,年八十八。贈太子太師,諡曰康靖。
趙槩人物評價
槩秉心和平,與人無怨怒。雖在事如不言,然陰以利物者為不少,議者以比劉寬、婁師德。坐張誥貶六年,念之終不衰,誥死,恤其家備至。歐陽修遇概素薄,又躐知制誥,及修有獄,槩獨抗章明其罪,言為仇者所中傷,不可以天下法為人報怨。修得解,始服其長者。為鄆州時,吏按前守馮浩侵公使錢三十萬,當以職田租償。槩知其貧,為代以己奉。其平生所為類此。
槩初名公禋,嘗夢神人金書名簿有「趙槩」,遂更雲
趙槩個人作品
《諫林》
趙槩軼事典故
趙叔平概與歐公同在館閣,趙重厚寡言,公意輕之。公知制誥日,韓、範在中書,以趙為不文,除天章閣待制,趙不以屑意。會公甥女淫亂事發,語連公,時疾韓、範者皆欲文致公罪,雲與甥亂。上怒,獄急,羣臣莫敢言,趙乃上言:「修以文章為近臣,不可以閨閣曖昧之事,輕加污衊。臣與修素疏,修待臣亦薄,所惜者朝廷大體耳。」書奏,上不悦,趙淡然如平日。涑水紀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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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康靖公厚德長者,口未嘗言人短。歐公被謗,密為申理,至欲納平生誥敕以保之,而歐公不知也。嘗置黃黑二豆於几案,自旦數之,每興一善念為一善事,則投黃豆於別器,惡則投黑豆,暮發視之。初黑多於黃,漸久反之。既謝事歸南京,二念不興,遂撤豆,無可數雲。避暑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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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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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太子少師致仕上柱國天水郡開國公食邑四千五百户食實封一千四百户贈太子太師諡康靖趙公墓誌銘 .國學大師 王珪《華陽集》[引用日期2019-02-01]
- 2. 宋人軼事彙編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引用日期2019-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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