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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俊

(甘肅省消防救援總隊原副政治委員兼紀委書記)

鎖定
趙俊,男,漢族,1971年12月出生,四川閬中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94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24年3月被開除黨籍 [4]  )。曾任甘肅省消防救援總隊副政治委員兼紀委書記(總隊級副職)。 [1] 
2024年3月,趙俊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3-4] 
中文名
趙俊
性    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四川閬中
出生日期
1971年12月

趙俊人物履歷

1989年03月至2012年09月,歷任四川省公安消防總隊重慶支隊戰士、武警學院學員、重慶支隊排長、重慶市公安消防總隊警通中隊副中隊長、司令部管理處參謀、副處長、處長;
2012年09月,任重慶市公安消防總隊政治部紀保督察處處長(正團職);
2013年08月,任重慶市江北區公安消防支隊支隊長;
2019年01月,套改為重慶市江北區消防救援支隊支隊級正職;
2019年01月,任重慶市江北區消防救援支隊支隊長;
2020年10月,任重慶市渝北區消防救援支隊支隊長;
2021年04月,任甘肅省消防救援總隊副政治委員兼紀委書記(總隊級副職)。 [1] 

趙俊人物事件

趙俊違紀被查

2023年6月19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應急管理部紀檢監察組、遼寧省紀委監委消息,甘肅省消防救援總隊副政治委員兼紀委書記趙俊(一級指揮長消防救援銜)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應急管理部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遼寧省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 [1-2] 

趙俊提起公訴

2024年1月,甘肅省消防救援總隊原副政治委員兼紀委書記趙俊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遼寧省鐵嶺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遼寧省鐵嶺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趙俊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鐵嶺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趙俊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3] 

趙俊依法雙開

2024年3月7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應急管理部紀檢監察組、遼寧省監察委員會消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應急管理部紀檢監察組、鐵嶺市監察委員會對甘肅省消防救援總隊原副政治委員兼紀委書記趙俊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趙俊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贈送禮品禮金,將個人費用交由他人支付、報銷,以考察為名變相公款旅遊,改變公務行程,藉機旅遊;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隱瞞不報;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向管理服務對象索要錢款;對應當向上級報告的事項不報告,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執法活動;追求低級趣味,長期打麻將賭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消防裝備採購、消防審核驗收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
趙俊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應急管理部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趙俊開除黨籍處分;由應急管理部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取消其一級指揮長消防救援銜;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