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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權代理

鎖定
越權代理與無權代理的區別
與其他類型的無權代理相比,越權代理具有如下特徵:
第一,代理人在實施代理行為時,具有一定的代理權限。如果代理人沒有獲得委託人的任何授權,或者其所享有的代理權已經終止,就只能構成沒有代理權的無權代理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的無權代理,而不能構成越權代理。
第二,代理人在實施代理行為時,超越了委託人的授權範圍。也就是説,代理人實施的代理行為雖然與其獲得的代理權有關,但卻超出了具體的權限範圍。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為在代理權限之內,就屬於有權代理,而不會構成無權代理。在越權代理的情況下,代理人超越代理權的範圍從事的代理行為構成無權代理,其法律後果應由代理人自行承擔。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為中只有一部分屬於越權代理,其餘的部分仍然在代理權的範圍之內,那麼就僅僅是該超越代理權的部分構成無權代理,其他部分仍應認定為有權代理。
中文名
越權代理
聯    繫
無權代理
區    別
有代理權限
效    果
被代理人具有追認權

越權代理什麼是越權代理

所謂越權代理,是指代理人雖然享有代理權,但在實施代理行為時卻超越了代理權的範圍。

越權代理越權代理的效果

1、相對人具有撤銷權和催告權。
2、被代理人具有追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