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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額賠款再保險

鎖定
超額賠款再保險簡稱“超額分保”,是指原保險人再保險合同的規定,將超過自身賠款限額的賠款責任給再保險人,再保險人按自己接受賠款責任的限額接受分入的賠款責任的一種再保險。保險費率由原保險人和再保險人商訂。超額賠款再保險是以賠款金額計算保險責任的一種再保險,它與超額賠付率再保險的區別在於: 它不是以賠付率而是以賠款金額作為限額。 [1] 
中文名
超額賠款再保險
簡    稱
超額分保

超額賠款再保險險種介紹

作為一種非比例再保險,超額賠款再保險也是以賠款為基礎計算再保險責任的再保險。他與溢額再保險有點近似,二者都要求分出公司事先確定一個自留額,所不同的是,後者按自留額的一定倍數確定再保險限額,而前者則是根據危險單位的最大可能損失的發生慨率,確定不同規模的再保險限額。超額再保險所指向的標的既可以是某一危險單位損失或其累積損失,也可以是某一次巨災事故引起的若干個標的累積損失。前者為險位超賠;後者為事故超賠。
1.險位超賠再保險。它是以每一危險單位的賠款金額為基礎確定分出公司自負賠款責任的限額即自賠額,超過自賠額以上的一定賠款額,由分入公司負責。例如,某一危險單位發生賠款1000萬元,分出公司自負300萬元,分入公司接受500萬元的分入責任.則分出公司自負500萬元(300萬元+超過超賠限額的200萬元),分入公司賠付500萬元。若只發生300萬元,則分出公司全部自負。習慣上,稱該再保險關係表述為超過300萬元的500萬元的超額賠款再保險。
2.事故超賠再保險。它是以一次巨災事故中多數危險單位的累積損失為再保險賠款計算基礎,是險位超賠在空間上的擴展。其目的是,在擴大承保能力的基礎上,確保分出公司在一次保險事故中的財務穩定性。其習慣表述與險位超賠一樣。
無論是險位超賠分保,還是事故超賠分保,超過超額賠款再保險限額部分的責任,仍由分出公司自己負責。

超額賠款再保險費率構成

在假定不存在分入公司的前提下,分出公司的全部保險費收入按照用途要分成兩個部分:一部分用於彌補其對被保險人的賠償或給付,另一部分用於彌補其經營費用支出和實現合理利潤。用於彌補其對被保險人的賠償或給付的那部分保費,可稱為純保費;用於彌補費用支出和實現合理利潤的那部分保費,可稱為附加保費。對於分入公司而言,其分保費收入按照用途也要分成兩個部分:一部分用於彌補其因分入保險業務而分攤的賠款支出,另部分用於彌補費用支出和實現合理利潤,用於彌補其所承擔的分入業務的賠款支出的那部分保費,可稱為純再保險費;用於彌補費用支出和實現合理利潤的那部分保費收入,可稱為附加再保險費。

超額賠款再保險積分線變化

超額賠款再保險 超額賠款再保險
一是積分線以相同幅度向外推移,即各個等級以上的超額賠款佔全部賠款的比重以同幅度提高
二是積分線以不同幅度向外推移,呈下寬上窄形狀,即等級較低的超額賠款佔全部賠款的比重上升的幅度較大,而等級較高的超額賠款佔全部賠款的比重上升的幅度較小
三是積分線以上不同幅度向外推移,呈下窄上寬形狀。等級較低的超額賠款佔全部賠款的比重上升的幅度較小,而等級較高的超額賠款佔全部賠款的比重上升的幅度較大
四是積分線交叉變動,觀測期積分線上部向左移動,而下部則向右移動,即等級高的超額賠款佔全部賠款的比重下降,而等級低的超額賠款佔全部賠款的比重上升
五是積分線交叉變動,觀測期積分線上部向右移動,而下部則向左移動,即等級高的超額賠款佔全部賠款的比重上升,而等級低的超額賠款佔全部賠款的比重下降
六是積分線以相同幅度向內推移,即各個等級以上的超額賠款佔全部賠款的比重以同一幅度下降

超額賠款再保險純費率計算

超額賠款再保險 超額賠款再保險
分入公司分入的保險業務直接來自分出公司所承保的直接保險業務,分入公司分入的保險費直接來自分出公司從被保險人那裏收取的保險費,即分保費是原保險費的一部分。純再保險費與分出公司全部淨保費收入的百分比,即是純再保險費率
分出公司按照純費率收取的保險費(即純保費)是用於彌補保險人在賠償或給付過程中的保險金支出的,所以純費率與保費損失率在理論上是一致的。它等於淨賠款與淨保費收人之比分入公司所承擔的賠款表現為分出公司全部賠款的一定比率,因而純再保險費率也表現為原保險費損失率的一定比率。
分入公司分攤賠款比率的計算
分入公司分攤的淨賠款,是分出公司全部賠款超過再保險合同中規定的分入公司自負責任額以上至其最高責任限額這一區間的賠款,即超額賠款。
超額賠款再保險純費率的調整
通過利用以往數據計算出來的純再保險費率是制訂新費率時考慮純費率的重要依據,在此基礎上可以考慮其他因素進行必要的調整。這裏,近年來各等級超額賠款佔全部賠款的比率的變化趨勢是需要考慮的重要因素。這種趨勢可以通過積分線的變動情況進行分析和判斷。
所謂積分線,在這裏是指將一定時期〔如一年)內各等級超額賠款與其佔全部賠款的百分比的交點在座標上標出,再將各個交點連接起來形成的曲線。某一起賠金額橫線、積分線和座標縱軸圍起來的面積佔全部面積的百分比,即為該起賠金額以土賠款(只有下限而無上限的超額賠款)佔全部賠款的百分比。

超額賠款再保險實際費率

(一)附加再保險費率
用於彌補費用支出和實現合理利潤的那部分保費收入,可稱為附加再保險費。與純再保險費率即是純再保險費與分出公司全部淨保費收人的百分比相一致,附加再保險費率應是附加保費與分出公司全部淨保費收人的百分比。
(二)超額賠款再保險實際再保險費率的確定方式
1.固定再保險費率:是指由分出公司與分入公司在訂立再保險合同時,共同協商確定的不受實際賠付率影響的再保險費率。
採用固定再保險費率的再保險業務主要有兩類:一類是分出公司以往未開辦過的新的保險業務;二是分出公司以往未辦理過超賠再保險的業務。
超額保費 超額保費
2.可變動再保險費率:是指由分出公司與分入公司在訂立再保險合同時,共同協商確定的受實際淨賠款和保費收入影響的再保險費率。
(三)確定超額賠款實際再保險費率的具體方法
確定超額賠款再保險費率的具體方法主要有一年法、前三年(或五年)平均法、三年風險分散法和三年共同法等。
1.一年法:是將按當年分入公司分攤的賠款佔分出公司全部淨保費收入比率確定的純費率,加附加費率計算出來的超額賠款再保險費率,作為本年度實際執行的超額賠款再保險費率。
2.前三年(或五年)平均法:是將按前三年(或五年)分入公司分攤的賠款總和佔分出公司全部淨保費收入總和的比率確定的純費率,加附加費率計算出來的超額賠款再保險費率,作為本年度實際執行的超額賠款再保險費率。
3.三年風險分散法:是將前兩年與本年度分人公司分攤的賠款總和佔分出公司前兩年與本年度全部淨保費收人總和的比率確定的純費率,加附加費率計算出來的超額賠款再保險費率,作為本年度實際執行的超額賠款再保險費率。
4.三年共同法:這種計算再保險費率的方法與三年風險分散法相同,也是將前兩年與本年度分入公司分攤的賠款總和佔分出公司前兩年與本年度全部淨保費收入總和的比率確定的純費率,加附加費率計算出來的超額賠款再保險費率,作為實際執行的超額賠款再保險費。
參考資料
  • 1.    何盛明. 財經大辭典: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