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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盞·尉忻
鎖定
赤盞尉忻(xīn)(1171年—1233年3月6日),字大用,上京會寧府(今黑龍江阿城南白城子)人,金末大臣。
金章宗明昌五年(1194年)進士,歷任監察御史、息州刺史、户部侍郎。元光二年(1223年),拜參知政事、户部尚書。金哀宗即位,任尚書右丞。天興二年(1233年),崔立之變爆發,赤盞尉忻自縊殉節,年六十三。
- 本 名
- 赤盞尉忻
- 字
- 大用
- 所處時代
- 金朝
- 民族族羣
- 女真
- 出生地
- 上京會寧府
- 出生日期
- 1171年
- 逝世日期
- 1233年3月6日
- 官 職
- 參知政事、户部尚書
赤盞·尉忻人物生平
金世宗大定十一年(1171年),赤盞尉忻生於上京一世襲謀克家庭,但他一心從文,無意繼承父業。明昌五年(1194年)策論科中進士。後選為尚書省令史、吏部主事、監察御史,曾上言“諸王駙馬在京師和買(強買)諸物,有損朝廷體統。”朝廷下詔禁止了此事。
[1]
後遷任鎮南軍節度副使、息州(今河南息縣)刺史,蹴鞠場的禾苗一莖二穗,尉忻將其進獻於朝,特詔褒獎。改丹州(今陝西宜川)刺史,又遷鄭州防禦使,權許州(今河南許昌)統軍使。當時的丞相高汝礪極力推薦他,認為“其才可任宰相”。
[2]
元光二年(1223年)正月,金宣宗召赤盞尉忻任户部侍郎。不久,權參知政事。二月,晉為户部尚書,權職如故。三月,拜參知政事,兼修國史。金宣宗詔諭近臣説:“尉忻稟賦樸實,可當大事,且性情純孝,朕今以他為相,國家必有希望,你們應當效仿。”
[3]
當時,金哀宗的近臣同判睦親府完顏撒合輦交結中外,久隨帝側。金哀宗為太子時,撒合輦有定策之功,因此頗受信用,台諫多有意見。皇太后也多次警告撒合輦:“皇上騎馬蹴鞠、狩獵玩樂,都是你教的,再如此下去必要杖責你。”但金哀宗始終捨不得撒合輦離去。赤盞尉忻進諫説:“撒合輦最為奸諛,整日陪伴天子左右,並非社稷之福。”金哀宗由此悔悟,將其出為中京留守,羣臣快之。
[5]
赤盞·尉忻人物評價
赤盞·尉忻親屬成員
子赤盞董七,沒於兵間;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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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金史·卷一百一十五·列傳第五十三》:赤盞尉忻,字大用,上京人。當襲其父謀克,不願就,中明昌五年策論進士第。後選為尚書省令史、吏部主事、監察御史,言“諸王駙馬至京師和買諸物,失朝廷體。”有詔禁止。
- 2. 《金史·卷一百一十五·列傳第五十三》:遷鎮南軍節度副使、息州刺史。耕鞠場種禾,兩禾合穗,進於朝,特詔褒諭。改丹州,遷鄭州防禦使,權許州統軍使。丞相高汝礪嘗薦其才可任宰相。
- 3. 《金史·卷一百一十五·列傳第五十三》:元光二年正月,召為户部侍郎。未幾,權參知政事。二月,為户部尚書,權職如故。三月,拜參知政事,兼修國史。詔諭近臣曰:“尉忻資稟純質,事可倚任,且其性孝,朕今相之,國家必有望,汝輩當效之也。”
- 4. 《金史·卷一百一十五·列傳第五十三》:正大元年五月,拜尚書右丞。哀宗欲修宮室,尉忻極諫,至是卧薪嚐膽為言,上悚然從之。
- 5. 《金史·卷一百一十五·列傳第五十三》:同判睦親府內族撒合輦交結中外,久在禁近。哀宗為太子,有定策功,由是頗惑其言,復倚信日深,台諫每以為言。太后嘗戒敕曰:“上之騎鞠舉樂,皆汝教之,再犯必杖汝。”哀宗終不能去。尉忻諫曰:“撒合輦奸諛之最,日在天子左右,非社稷福。”上悔悟,出為中京留守,朝論快之。
- 6. 五年,致仕,居汴中,崔立之變明日,召家人付以後事,望睢陽慟哭,以弓弦自縊而死,時年六十三。
- 7. 金史卷一百一十五 列傳第五十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3-02-23]
- 8. 《金史·卷一百一十五·列傳第五十三》:一子名董七,沒於兵間。弟秉甫,字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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