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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峯市財政局

鎖定
赤峯市財政局是赤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赤峯市財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財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中文名
赤峯市財政局
地理位置
赤峯市
性    質
政府組織
屬    性
非盈利

赤峯市財政局主要職責

一、分析預測全市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税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市與旗縣區、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和辦法,制定完善鼓勵經濟社會事業發展的財税政策。推進全市財政管理體制改革。
二、起草全市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三、負責市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編制年度市本級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彙總全市財政決算。組織制定行政事業單位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市本級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投資基金市政府出資的資產管理。負責市本級預決算公開。辦理市與旗縣區財政年終結算事宜。
四、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有關税收辦法及税收調整方案。按規定權限落實申報地方税減免和税率調整工作。
五、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審核並彙總編制全市政府性基金預決算草案。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執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監管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六、貫徹落實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協調聯繫市國庫業務,指導和監督旗縣區國庫業務。擬訂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辦法並組織實施。
七、貫徹執行政府國內債務管理的有關制度和政策。依法擬訂全市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政府性債務風險管控、限額管理。負責統一管理政府外債相關工作。
八、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根據授權集中統一履行市本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貫徹執行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規章制度和財政與金融協調配合相關政策,負責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管理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
九、負責審核並彙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監繳市本級國有資本收益。負責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
十、負責審核並彙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一、負責辦理和監督全市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以及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全市基本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
十二、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協助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協會會計師事務所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依法管理資產評估有關工作。
十三、負責監督檢查財税法規、政策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組織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相關工作。督導和規範內部控制,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議。
十四、負責組織落實政府採購制度和政策措施,監督管理政府採購活動。組織制定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制度、辦法並監督實施。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一)完善宏觀調控體系。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注重財政經濟形勢調查與研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增強宏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二)深化財税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理順市和旗縣區收入劃分,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市和旗縣區財政關係。落實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優化轉移支付分類,規範轉移支付項目,增強地方統籌能力。逐步統一預算分配,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
(三)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規範舉債融資機制,構建“閉環”(借用管還)管理體系,嚴控法定限額內債務風險,着力防控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一)與税務部門有關職責分工。在税政管理方面,市財政局會同税務部門落實地方税税目税率調整、減免税等政策。税務部門對税收實施細則執行過程中的徵管和一般性税政問題進行解釋,事後向市財政局備案。在非税收入管理方面,市財政局負責擬定和組織實施非税收入國庫集中收繳制度,負責非税收入賬户、收繳方式、退付退庫等管理。税務部門按照非税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等有關規定,負責做好非税收入申報徵收、會統核算、繳費檢查、欠費追繳和違法處罰等工作。
(二)與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職責分工。市財政局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制度的制定、國有企業改革政策中財政財務監管等相關工作。負責擬定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組織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實施,負責組織實施市本級直屬國有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編報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草案、監繳國有資本收益;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並組織落實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國有企業改革政策,負責組織出資企業按規定和進度及時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研究制定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出資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報工作。 [1] 

赤峯市財政局領導信息

劉亞東局長 [5]  :負責全面工作。分管預算科、國庫科、赤峯市財政局國庫收付中心工作。
楊立剛書記:主持赤峯市財政局系統黨委工作。分管人事教育及老幹部管理科、系統黨委辦公室工作。
李景榮副局長:主持赤峯市農業綜合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分管赤峯市農業綜合開發評審中心工作。
張 珉副局長:主持赤峯市畜牧業現代化服務中心工作。分管綜合科、社會保障科、經濟建設一科、涉外科;赤峯市財政局投資評審中心、赤峯市財政局網絡信息中心、赤峯市財政局信息中心、赤峯正信投資公司工作。
高鳳嶺副局長:分管農牧業科、教科文科、會計科、政府採購管理科、地方金融和債務管理科、條法税政科;赤峯市農村牧區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內蒙古註冊會計師協會赤峯分會、赤峯天正拍賣行工作。
郭鋭鋒副局長:分管辦公室、行政政法科、經濟建設二科、企業科、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科;赤峯市財政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赤峯市財政局駐北京聯絡處、赤峯市直離休幹部公費醫療管理辦公室、赤峯市財政科學研究所、赤峯市財政幹部教育中心工作。協助於文濤局長管理預算科工作。
宮學良紀檢組長:主要負責監督檢查工作。分管監督檢查科、紀檢監察室工作。
胡金林調研員:協助於文濤局長工作。
任國富調研員:協助於文濤局長工作。
馬綵鳳調研員:協助於文濤局長工作。
楊振志副調研員:協助郭鋭鋒副局長工作。
於奎元副調研員:協助高鳳嶺副局長工作。
管振國副調研員:協助張珉副局長工作。
[2] 

赤峯市財政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辦理、會務組織、信息宣傳、檔案管理、機要保密、政務督辦、後勤服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綜合性文稿起草、政務公開、輿情應對、信訪接待、信息化建設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人事科。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指導財政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三)綜合科。分析預測全市財政經濟形勢並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研究提出有關收入分配的政策和改革方案並指導實施。負責國有企業工資總額決定機制和負責人薪酬改革。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出讓收支政策。擬定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政策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彩票管理有關工作。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有關工作,參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工作。組織財政信息數據庫建設。管理市財政票據。
(四)法制税政科。負責全市財政系統法治財政建設工作。研究提出修改、完善財政政策法規的建議。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工作。承擔財政行政執法監督、法律文書的合法性審核和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承擔重大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財政普法工作。落實國家及自治區地方税收政策及調整方案,提出税收政策的意見、建議,按規定權限落實申報地方税減免和税率調整工作。承擔市本級非税收入管理。負責清理規範行政事業性收費,動態管理收費目錄清單。負責做好非營利組織等免税工作。
(五)預算科。擬訂落實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的規範性文件,組織編制中期財政規劃。編制市本級預決算草案和預算調整方案。組織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編制、審核、批覆、調整等工作。組織市本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和項目庫管理。承擔財政轉移支付和年終結算工作。彙總年度全市財政預算。承擔軍隊、武警等預算管理工作。承擔市深化財税體制改革相關工作。承擔區域發展財政管理相關工作。
(六)國庫科。組織預算執行、監控及分析預測。貫徹執行國庫管理制度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組織實施總預算會計制度。負責市本級預算資金收支總會計核算。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户,編制市本級並彙總全市政府綜合財務報告、財政總決算及部門決算。組織實施政府非税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稽查和徵管。負責全市財政資金調度和國庫現金管理相關工作。負責市財政各類銀行賬户的開設、管理與會計核算工作,對市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户的開設、變更和撤銷進行審批。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分析工作。
(七)債務管理科。承擔地方政府性債務限額管理和預算管理工作。擬定地方政府債務相關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提出地方政府債務、償債資金安排建議,組織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防控及應急處置。負責地方政府性債務績效管理工作。承擔地方政府債券的發行和還本付息等相關工作。負責國債資金、外國政府性貸款等債務管理工作。指導旗縣區債務管理工作。
(八)行政科。承擔黨政羣機關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公務支出制度體系建設。擬訂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承擔相關部門(單位)的預決算管理工作、協助其進行財政支持的項目庫建設和管理,管理有關專項資金。牽頭擬訂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並指導實施。
(九)教育政法科。承擔教育、政法及相關部門預算管理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管理市本級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資金的支出預算。負責管理有關轉移支付資金、專項資金,負責執法執勤用車和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的編制核定及配備使用管理,負責監督涉案財物的管理和處置。
(十)科技文化科。承擔宣傳、文化和旅遊、科技、體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管理相關資金。
(十一)經濟建設科。承擔發改、交通、住建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管理相關資金。擬訂全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城鎮和農村各類保障性住房資金管理。管理全市重大水利建設基金
(十二)經濟貿易科。承擔商貿、口岸和物資儲備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財政管理工作。組織落實國家農產品目標價格補貼政策。
(十三)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科。承擔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業草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促進資源節約、土地整治、生態保護修復、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財政政策建議,管理相關資金。參與擬定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發展規劃政策。
(十四)農牧科。承擔農牧、水利、扶貧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承擔農業信貸方面擔保、農牧業產業扶貧發展基金等財政支農資金管理工作。推進農村綜合改革,負責指導蘇木鄉鎮財政建設工作,承擔“一事一議”項目的管理工作。
(十五)社會保障科。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衞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有關資金(基金)管理辦法和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並彙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六)金融外經科。承擔金融工作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負責地方國有金融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市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相關工作,研究落實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報告等相關制度。負責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財政相關工作。擬訂農牧業保險相關財政財務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有關國際經濟關係和國際財金合作重大問題政策研究,承擔雙邊和多邊財金合作。負責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管理。負責國外貸款項目的立項審查、項目篩選、項目申報相關工作,負責國外貸款的轉貸、採購、償還、相關財務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管理幹部出國經費和涉外經費。
(十七)資產管理科。承擔工業信息化、能源、國有資產管理、應急等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相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規章制度,承擔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政策、國有企業改革的財政政策。監繳國有資本經營收益,編報和實施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及政府與企業的分配製度和辦法。組織落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制度。
(十八)會計科。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擬訂全市會計管理相關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會計人才隊伍建設,組織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組織指導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監督檢查全市行政單位、事業單位、企業會計信息質量,協助有關部門對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執業質量等情況開展監督檢查。
(十九)預算績效管理和監督科。貫徹落實預算績效管理相關政策制度、管理辦法,對各預算部門支出績效實施財政重點跟蹤監控,組織績效評價結果的彙總、報告和發佈。承擔財税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內部控制、審計和監督檢查工作。指導全市財政監督工作。
(二十)政府採購科。擬定全市政府採購規定和辦法,指導全市政府採購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市本級政府集中採購目錄,核准市本級預算單位編報的採購計劃,對市本級政府採購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組織擬訂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制度、辦法並監督實施,受理政府採購和政府購買服務有關投訴。
凡具有資金管理職能的科室,承擔對所管理的各類財政資金進行投資評審和預算績效評價等相關工作,並及時批覆相應項目決算,審核提出下年度部門綜合預算建議。
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建、紀檢、羣團等工作。 [3] 

赤峯市財政局人員編制

市財政局機關行政編制60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科級領導職數39名〔22正(含總會計師1名、機關黨務專職工作環節領導職數1名)17副〕。 [3-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