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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資產式併購

鎖定
購買資產式併購,即併購企業出資一般是以現金購買被併購企業的大部分或整體產權。一般來説,購買資產式併購一般發生在企業淨資產大於零的情況。根據税法規定,銷售商品的收入已實現和應徵增值税貨物的轉移應當徵收增值税,所以被併購企業應在被併購的當天繳納增值税;而且其銷售不動產也應繳5%的營業税。
中文名
購買資產式併購
外文名
Acquisition of assets
若被併購企業轉讓的固定資產同時滿足下列條件則可不繳增值税:
(1)屬於企業固定資產目錄所列貨物;
(2)企業按固定資產管理並確已使用過的貨物;
(3)銷售價格不超過其原值的貨物。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