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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處置收益
鎖定
資產處置收益,是反映企業出售劃分為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金融工具、長期股權投資和投資性房地產除外)或處置組時確認的處置利得或損失,以及處置未劃分為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生產性生物資產及無形資產而產生的處置利得或損失。
2017年12月25日,財政部發布《關於修訂印發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7〕30號),其中新增“資產處置收益”行項目在利潤表營業利潤前列報。
- 中文名
- 資產處置收益
- 所屬學科
- 會計學
- 學 科
- 會計
資產處置收益基本概念
“資產處置收益”項目反映企業出售劃分為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金融工具、長期股權投資和投資性房地產除外)或處置組時確認的處置利得或損失,以及處置未劃分為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生產性生物資產及無形資產而產生的處置利得或損失。債務重組中因處置非流動資產產生的利得或損失和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產生的利得或損失也包括在本項目內。該項目應根據在損益類科目新設置的“資產處置損益”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如為處置損失,以“-”號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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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處置收益區別
與營業外收支的區別:
比如説固定資產的處置利得,放在“資產處置收益”中列報。固定資產的報廢毀損,放在“營業外支出”中列報。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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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關於修訂印發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 .會計司.2017-12-25[引用日期2018-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