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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州市教育局

鎖定
賀州市教育局是賀州市人民政府主管教育工作的工作部門,座落於賀州大道中段東面,總佔地面積為8000平方米,辦公總建築面積為3774平方米。直管賀州高中、賀州二高、市實驗中學和市幼兒園,設立二層機構有賀州市招生考試院、賀州市教育科學研究所、賀州市教學設備供應站、賀州市電化教育站、賀州市勤工儉學辦公室和賀州市教育發展中心。全市有幼兒園127所,小學765所,初中104所,普通高完中17所,中等職業學校19所,普通高校1所,特教學校4所,小學、初中、高中在校生分別為213554人、117779人、28321人,小學、初中的入學率分別為99.7%、98.2%,幼兒園在校人數38045人,中職在校生20368人;全市有公辦教師18685人。
中文名
賀州市教育局 [2] 
地    區
賀州市
隸    屬
賀州市人民政府
內    設
辦公室
主要領導
潘順康 [1] 

賀州市教育局人員編制

賀州市教育局內設辦公室、人事科、基礎教育科、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師範科、計財科和督導室等科室,機關行政編制為1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級領導職數8名。2007年設立職教中心管委會,增加職教中心管委會行政編制4名。

賀州市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教育方針、政策、法律和規定,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規劃及年度計劃,起草有關地方性教育規範性文件草案,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市中等職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義務教育、學前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團結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做好全市中小學校(幼兒園)的規劃建設和教育教學改革。
(四)負責民辦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辦學審批。負責管理市直學校和社會力量舉辦的高中階段學校。
(五)負責教育經費的使用管理,參與起草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學生資助、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並執行,負責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監測及教育系統綜合信息統計工作。指導全市學校基建項目的立項及投資計劃的實施,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的財務管理、監督和審計工作。
(六)指導全市中小學校(幼兒園)的思想政治教育、德育、智育、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勞動教育、國防教育、青少年科技及校外教育、安全穩定等工作。
(七)歸口負責權限內的學歷教育、學籍管理及相關招生考試工作。
(八)指導全市教育系統教師和人才隊伍建設,依法做好中小學教師的資格認定、招聘錄用、職稱評聘、學習交流、培養培訓和考核獎懲等工作。
(九)負責推進全市教育現代化有關工作,制訂學校教學儀器及技術裝備規劃,做好教育信息化的規劃、組織實施及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市中小學校教育教學研究,加強對我市語言文字工作的管理和監督,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
(十一)受市人民政府委託,負責對縣(區)人民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工作職責情況的督導檢查。依法組織實施對各級各類教育的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檢測等工作。
(十二)協同市有關部門做好所屬事業單位和直屬學校的機構設置、編制定額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程序,負責局二層機構和直屬學校領導幹部的考核、任免和管理。
(十三)負責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統一戰線、羣團組織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有關的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團組織依法開展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賀州市教育局主要領導

潘順康(局黨委書記、局長) [1] 
主持黨工委、局黨組、行政全面工作。聯繫賀州學院 [4] 
馮義中(黨組成員、二級調研員)
負責人事、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統一戰線、來信來訪、職稱評聘、共青團、離退休老幹部等工作。
分管黨建辦(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秘書科、機關黨委)、人事科、信訪辦。
周鳳飛(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招生考試、教育科研、中高考備考、電教儀器、教師教育、語言文字、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青少年科技、鄉村振興等工作。
分管招生考試院、教科所、電化教育與技術裝備中心、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中心、教師培訓中心、鄉村振興辦、語委辦。聯繫教育學會。
柳繼斌(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調研員)
負責安全穩定綜治、衞生食品安全、法規審定、行政審批、優化營商環境、政務服務、文秘、信息、檔案、保密、後勤、公共機構節能、工會、財務、報帳審批、信息統計與發佈、教育督導、深化改革、績效考評、學生資助、教育發展基金會等工作。
分管辦公室、安全法規科(行政審批辦)、計財科、督導室(績效辦)、資助辦、工會。聯繫廣西壽城教育發展基金會。
賀州市教育局政務公開工作分管領導。
李萃雁(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教育、職成教育、特殊教育、民族團結教育、民辦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體育藝術教育、教育規劃、教育東融、中小學校書刊管理、關心下一代、中小學校基本建設、中心城區學校建設、校內課後服務、營養餐、市直學校教師團購房建設等工作。
分管學校教育科(雙減辦、高職籌建辦)、教育基本建設中心、教育綜合服務中心、婦兒工委、關工委、少工委,聯繫學前教育協會。協助聯繫賀州學院。 [4] 

賀州市教育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的綜合協調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監督、催辦有關工作和決策落實情況。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接待、後勤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宣傳、督查督辦、績效考評、安全保密、政務公開、信訪調處等工作。統籌協調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等工作。
(二)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教育培訓、人事檔案工作。規劃、指導全市中小學教師及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師德建設、教師招聘、職稱評審、表彰獎勵、對外交流,以及教師隊伍穩定工作。指導師範教育和教師培訓工作。指導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
(三)計劃財務科
負責全市教育事業發展信息的統計、分析上報和發佈。負責教育經費的使用、管理、監督和統計,編制教育經費預算、決算,參與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經費和有關教育專項經費管理。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財務管理、內部審計及幹部職工工資福利相關工作。
(四)學校教育科
負責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市中小學佈局調整。制訂全市學校辦學體制改革規劃。負責進校書刊管理,指導學校課程設置,規範辦學行為。負責學生學籍管理工作和編制,下達全市高中階段招生計劃。指導全市學校的德育、智育、體育和藝術教育、勞動教育、民族團結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學校工作。負責組織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對外交流活動。負責聯繫賀州學院有關工作。
(五)安全法規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指導全市中小學校(幼兒園)安全穩定、安全教育、安全監督管理和事故防範工作。承擔教育系統網絡信息安全監控、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學校食品及衞生安全防疫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工作。統籌負責規範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審查及備案工作。統籌負責權限內的行政審批、行政執法、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招生考試違規行為處罰工作。承擔教育系統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
(六)教育督導室(賀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的教育督導政策,監督縣(區)人民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工作職責。負責統籌和牽頭組織實施教育系統各類專項及綜合類督導、督查、檢查、評估和指導工作。對教育工作中帶有方向性、全局性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建議供領導決策。組織開展全市學校辦學及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承擔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負責教育史志編纂工作。負責協調語言文字工作及推廣普通話工作。
(七)黨建工作辦公室(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秘書科、機關黨委)
指導教育系統基層黨組織建設、黨員隊伍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統一戰線、思想宣傳、制度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工、青、婦和關心下一代等工作。承擔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秘書科、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 [3] 

賀州市教育局二層機構

(一)賀州市教育科學研究所
圍繞教育教學工作開展調查研究工作;擬定全市教育科研、教學研究的整體發展規劃和實施意見,負責全市教育科研課題的申報、管理及成果的推廣等工作;組織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實驗,推廣教育教學經驗,探索教育規律,推動教學改革,提高教學質量;組織教研活動、學科研習培訓,促推進教師素質的提高;加強對中小學執行課程計劃、課程標準和教材使用情況的管理,穩步推進全市課程改革工作;組織貫徹落實《賀州市中小學教學監控評價辦法》,加強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有效指導和管理。
(二)賀州市招生考試院(賀州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招生、考試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按照國家、自治區有關招生考試改革的精神和要求,研究擬定我市有關教育招生、考試的政策、計劃、措施和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全市的普通高考、成人高考、普通中考的招生考試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市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務、考籍管理及協助上級部門辦理自考畢業證工作;負責在我市組織的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的監管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賀州市電化教育與技術裝備中心
負責擬定全市現代教育技術(電教信息技術、儀器實驗教學等)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教育系統現代教育技術設備設施的建設、裝備及應用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教育資源管理公共服務平台的建設和管理維護,做好教育信息資源的開發和推廣應用;負責指導、檢查、評估全市學校電化教學、儀器實驗教學工作;開展電教專業人員、實驗教學人員的業務培訓。
(四)賀州市教育綜合服務中心
負責市教育局後勤服務工作,指導各學校後勤管理工作;指導規範中小學午託、晚託等校內課後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教育諮詢、信息發佈、教育涉企服務等面向社會的教育綜合協調服務工作,聯繫社區教育、老年教育等社會教育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志願服務和勤工儉學活動;負責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事務性工作。
(五)賀州市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中心(賀州市示範性綜合實踐學校)
主要職責是:制定校外教育發展規劃,組織實施校外教育事業發展項目;負責市示範性綜合實踐學校管理,指導縣(區)校外活動中心、鄉村學校少年宮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指導中小學校綜合實踐課程活動開展,承接中小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負責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的活動組織、課程和線路研發,集中接待和協調服務工作。
(六)賀州市教育基本建設中心
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以及市委市政府有關中小學校幼兒園基本建設的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統籌協調全市中小學校幼兒園基本建設發展規劃;組織中小學校幼兒園建設項目檢查評估;協調中小學校幼兒園建設用地;指導中小學校幼兒園校舍等基礎設施的維護和管理工作;指導社會捐資教育項目的建設工作;指導和審核全市中小學校幼兒園基本建設工程的申報、實施計劃等工作;指導和督促市直學校和各縣(區)教育局加強對各類教育工程的質量和安全生產以及建設進度的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教育基建項目的審核、報備、統計等工作。
(七)賀州市教師培訓中心
負責全市校長和教師培訓統籌規劃和調查研究及質量分析,建立教師培訓專家資源庫;開發各類培訓項目、培訓平台和數字化課程資源;協助教育行政部門做好教師繼續教育學分認定和繼續教育的驗證工作。

賀州市教育局所獲榮譽

2020年2月15日,被廣西壯族自治區愛國衞生運動委員會命名“廣西壯族自治區無煙政府機關”。
2021年5月,榮獲廣西壯族自治區脱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