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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計劃

鎖定
貸款計劃又稱“貸款指標”或“貸款規模”。它至少包括以下四層含義: ①指國家對銀行核定下達的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發放的貸款最高限額,為國家指令性計劃,未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突破。②指人民銀行對各專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核定下達的一定時期內可以發放的貸款最高限額,為國家指令性計劃,未經人民銀行批准,不得擅自突破。③指專業銀行上級行對下級行核定的一定時期內可以發放的貸款最高限額,為內部指令性計劃,未經上級行批准,不準擅自突破。 [1] 
④銀行對借款人核定的一定時期可以發放的貸款最高限額,銀行在這個限額內具體掌握貸款,一般不應突破。國家對銀行下達的貸款計劃主要有銀行貸款總量計劃,基本建設貸款總量計劃等; 人民銀行對各專業銀行下達的貸款計劃主要有流動資金貸款總量計劃、基建貸款總量計劃、技改貸款總量計劃等; 上級行對下級行下達的貸款計劃主要有流動資金貸款總量及分項計劃、基建貸款專項計劃、技改貸款專項計劃、科技開發貸款計劃等; 銀行對借款人下達的貸款計劃主要有周轉貸款計劃、各專項貸款計劃等。
參考資料
  • 1.    李偉民.金融大辭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