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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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貢職,漢語詞彙,拼音gòng zhí,釋義是貢賦;貢品。來自《穀梁傳·莊公三十年》。
中文名
貢職
拼    音
gòng zhí
注    音
ㄍㄨㄙˋ ㄓㄧˊ
釋    義
貢賦;貢品

目錄

貢職解釋

貢賦;貢品。

貢職出處

《穀梁傳·莊公三十年》:“貢職不至,山戎為之伐矣。”
漢書·韋玄成傳》:“四方同軌蠻貊貢職。”顏師古注:“同軌,言車轍皆同,示法制齊也。”
宋·曾鞏《本朝政要策·摧易》:“宋興,既收南越之地,而交阯奉貢職,海外之國,亦通關市。”
明·馮夢龍《東周列國志》第一百七回:“蒙嘉入奏秦王曰:‘燕王怖大王之威,不敢舉兵,以逆軍吏,願舉國為內臣,比於諸侯之列,給貢職如郡縣,以奉守先人之宗廟。恐懼不敢自陳,謹斬樊於期之首,及獻燕督亢之地圖,燕王親自函封拜送使者於庭。今上卿荊軻,見在館驛候旨,惟大王命之。’”
清·黃以周《軍禮司馬法考徵下》:“或起兵以徵不義,廢貢職則討,不朝會則誅,亂適庶則縶,變禮刑則放。”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