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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週轉金收入

鎖定
財政週轉金收入(income from revolving fund )財政部門在辦理財政週轉金借出或放款業務中收取的資金佔用費收入和利息收入。主要有支工週轉金收入、支農週轉金收入和事業週轉金收入。
中文名
財政週轉金收入
外文名
income from revolving fund
核算方法
各級財政設“財政週轉金收”科目
來    源
財政週轉金放款的利息收入

財政週轉金收入來源

(1)借郵財政週轉金的資金的資金佔用費收入。借出財政週轉金指上級財政部門借給下級財政用於週轉使用的有償資金。上下級財政之間借入或借出週轉金屬於資金在上下級財政之間的融通,並不是週轉金的實際投入的運用,不存在計息問題,但為促使各級財政提高資金管理效益,上下級財政和週轉金必須採用有償融通的方式,由借出方按借入方週轉金的財務週轉金;
(2)財政週轉金放款的利息收入。財政週轉金放款指針指財政部門用財政週轉金向具體用款單位發放貸款,並按貸款數額和規定利率向用款單位收取利息。財政部門將取得的放款利息作為財政週轉金收入,以補充財政政週轉基金。為體現財政資金的扶持政策,週轉金放款利率低於同期金融機構貸款利息。無論是收取資金佔用費,還是收取利息,其目的不是實現資金的增值,而是為了增強用款單位的資金時間效益觀念,促使用款單位按時還款,提高資金的使用效果。

財政週轉金收入核算方法

各級財政設“財政週轉金收”科目,核算財政週轉金佔用費和利息收入。該科目下設“佔用費收入”和“利息收入”兩個明細科目。取得借款“佔用費收入”和“利息收入”兩個明細科目。取得借款佔用費收入或放款利息收入時借記“其它財政存款”科目,貸記“財政週轉金收入”科目及相應明細科目,年終結轉週轉金收支結餘時,將週轉金收入淨額如數轉入“財政週轉基金”科目。為總括反映財政週轉金收筆試情況,各級財政部門在編制“財政週轉金收支情況表”時應將財政週轉金佔用費收入和利息收入列示於“財政週轉金收入”項目中。

財政週轉金收入核算示例

[例1]某市財政局1997年發生如下財政週轉金收入業務:
(1) 取得財政週轉金佔用費收入55 000元。
借:其他財政存款 55 000
貸:財政週轉金收入--佔用費收入 55 000
(2) 取得財政專轉金利息收入共計35 000元。
借:其他財政存款 35 000
貸:財政週轉金收入--利息收入 35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