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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解散

鎖定
議會解散是實行責任內閣制的國家由於某些特殊原因,使議員在任期屆滿之前喪失議員資格,以更換議會組成人員的行為。其原因主要有:由於政黨分化組合的變動,議會(一般為下院)對內閣的支持已發生變化;發生重大事件,有必要聽取選民的意見。 [1] 
中文名
議會解散
出    處
《法學大辭典》
內閣的根本政策發生變動;議會(一般為下院)對內閣表示不信任,等等。解散議會的權力在形式上由國家元首行使,實際上多由內閣掌握。內閣往往把解散議會作為對付議會不信任案和控制議會的一種手段。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