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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聰敏

鎖定
謝聰敏,1934年5月2日出生,台灣省彰化縣人,民進黨籍。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政治大學政治研究所碩士。
曾因發表“台灣人自救宣言”、涉嫌在台美國銀行爆炸案兩次入獄,2000年被聘為台灣地區領導人辦公室“國策顧問”。
中文名
謝聰敏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34年5月2日
畢業院校
台灣大學
出生地
台灣省彰化縣
職    稱
高雄陸軍軍官學校講師
人物履歷
畢業後任高雄陸軍軍官學校講師。1962年10月任《今日中國》助理編輯。1979年赴美,其後加入台灣人公共事務會,並當選第一至第三屆“中央委員”,1981年至1989年任該會副會長。1986年5月在美髮起成立台灣民主建黨委員會,任執行委員兼秘書處負責人。同年9月與許信良等人成立民主運動海外組織,並任秘書長。1988年任美國《太平洋時報》總主筆,台灣民主運動海外組副主席、顧問。1989年9月任北美衞星電視公司總經理。1991年任許信良辦公室顧問。1992年競選第二屆“國大代表”失敗。1992、1995年12月分別當選第二、三屆民意代表。
1964年因與彭明敏、魏廷朝發表“台灣人自救宣言”被判刑10年,減刑出獄後,1971年因涉嫌在台美國銀行爆炸案被判刑12年。1979年去美國,1991年返台。
2000年被聘為台灣地區領導人辦公室“國策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