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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正蒙

鎖定
謝正蒙(1562-1631年),字中吉,明代廣東惠來人。幼年家貧好學,廢寢忘食,19歲為邑庠生,21歲舉於鄉,40歲選任廣西桂林府靈川縣知縣,44歲補選潮廣嶽州安鄉縣令。在任時,政績卓異,在全國“行取卓異”,皇帝賜匾“清廉天下冠”。51歲考授監察御史。由於他本身清正公廉,故敢於劾親王、批逆鱗。後人將他與張九齡海瑞、徐馬石同列為“嶺南四名臣”。 [1] 
中文名
謝正蒙
別    名
謝中吉
民    族
 漢
出生日期
1562年
逝世日期
1631年
謝正蒙不但自己生活簡樸,還非常痛恨官場腐敗,並堅決打擊官員貪圖享樂的風氣,他常説,為官要以清廉為本,為百姓謀利。謝正蒙所處的年代是明神宗時期,上至朝廷,下至州縣,官員貪污受賄,聚斂財富,朝政混亂。萬曆四十二年(1614年),全國鹽政極度混亂,謝正蒙奉令督理兩淮鹽政,整頓全國鹽法兼管南京、山東、江北總運漕糧。在巡視過程中,他發現鹽政管理混亂,應收的鹽課收不上來。對此,他在《鹽法不堪再壞疏》中揭露破壞鹽政管理的人,其中就有萬曆皇帝的愛子福王朱常洵。剛正不阿的謝正蒙並沒有膽怯,而是在奏疏中直斥福王的劣跡,批評他不知道國家發展的根本,並提出嚴厲持法,如果王府有夾帶行為,就懲治押運官員。 [1] 
個人簡歷
著作有《柏台疏草》4卷及詩文集,但大部分已佚。存有奏疏19篇,載於《潮州耆舊集》。華謝村永安古廟西側,保存着他手書石碑一塊,刻載:“大明洪武三十年九月頒皇帝聖論”全文。
主要成果
著作有《柏台疏草》4卷及詩文集,但大部分已佚。存有奏疏19篇,載於《潮州耆舊集》。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