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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天琴

(“吳謝宇弒母案”受害教師)

鎖定
謝天琴(?-2015年7月10日),女,福州教育學院第二附屬中學原教師。 [13] 
2015年7月10日17時許,吳謝宇趁謝天琴回家換鞋之際,持啞鈴槓連續猛擊謝天琴頭面部,致謝天琴死亡,並在屍體上放置牀單、塑料膜等75層覆蓋物及活性炭包、冰箱除味劑。後吳謝宇向親友隱瞞謝天琴已被其殺害的真相,虛構謝天琴陪同其出國交流學習,以需要生活費、學費、財力證明等理由騙取親友144萬元予以揮霍。為逃避偵查,吳謝宇購買了10餘張身份證件,用於隱匿身份 [18] 
2019年4月21日,吳謝宇已經被抓獲 [2]  。5月27日,檢方對吳謝宇批准逮捕 [3]  。8月12日,“吳謝宇弒母案”已報送福州市檢察院,吳謝宇涉及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三項罪名 [4]  。2021年8月26日,“吳謝宇弒母案”一審公開宣判:吳謝宇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 [12]  。9月,吳謝宇正式提起上訴 [14]  。2023年5月30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上訴一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6] 
2024年1月31日,吳謝宇被執行死刑。 [28] 
中文名
謝天琴
國    籍
中國
逝世日期
2015年7月10日 [13] 
職    業
教師
兒    子
吳謝宇
性    別
死    因
被兒子吳謝宇殺死

謝天琴人物經歷

謝天琴是同輩中唯一的大學生。20世紀80年代末,從師範學校畢業後,謝天琴分配到福州分局南平鐵路子弟中學,做初中歷史老師。
1996年底,福州分局南平鐵路子弟中學被撤銷,所有老師被分流到福州。謝天琴進入福州鐵路中學(2003年,該校更名為福州教育學院第二附屬中學),繼續擔任歷史老師。 [21] 

謝天琴個人生活

謝天琴丈夫是某國企領導,2010年因癌症去世。丈夫去世後,所有的重擔都壓在了謝天琴身上,當年為了給丈夫治病,吳家幾乎散盡家財,所以學校、單位都給了謝天琴撫卹金,但向來要強的謝天琴統統選擇拒絕,與此同時,謝天琴還將所有的精力放在兒子吳謝宇身上。 [19-20] 

謝天琴人物案件

案件主詞條:吳謝宇弒母案

謝天琴被害身亡

2016年2月14日,因未接到曾表示要回國過年的吳謝宇母子,謝家親屬報警打開了吳謝宇母親謝天琴居住的中學教職工宿舍,隨即發現謝天琴被人殺害於家中,屍體被活性炭等層層包裹,並在案發現場發現監控攝像頭。警方偵查發現,兇案發生於2015年7月11日,謝天琴的兒子吳謝宇有重大作案嫌疑 [1]  。嫌疑人吳謝宇作案後潛逃至上海河南等地躲藏。 [6] 

謝天琴嫌犯被抓

涉嫌弒母的北大學子吳謝宇 涉嫌弒母的北大學子吳謝宇 [7]
2019年4月25日,從福州市公安局宣傳處負責人處獲悉,涉嫌弒母的北大學子吳謝宇已經被抓獲。據接近警方的內部人士透露,吳謝宇於4月21日在重慶江北機場乘機時被抓。身上帶了30多張身份證,通過網絡購買,三年來一直在國內活動,案件正在調查中。 [7-8] 

謝天琴批准逮捕

2019年5月27日,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對“北大學子弒母案”犯罪嫌疑人吳謝宇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3] 
2019年8月5日,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檢察院將案件報送至福州市人民檢察院,涉及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三項罪名。 [4] 

謝天琴案件審理

  • 開庭審理
2019年12月26日,新京報從福建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傳處瞭解到,福州中院已受理吳謝宇案,法院將按照法定程序開庭審理。 [9] 
2020年12月24日上午9時,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吳謝宇故意殺人罪一案。 [10] 
公訴機關指控:2015年上半年,被告人吳謝宇產生殺害母親謝天琴(被害人,歿年48歲)之念,網購刀具等作案工具後,於7月10日在家中將謝天琴殺害。作案後,吳謝宇謊稱謝天琴出國陪同其交流學習,騙取親友錢款共計144萬元於以揮霍。為逃避抓捕,吳謝宇先後向他人購買10餘張身份證件。2019年4月,吳謝宇被抓獲歸案。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吳謝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為逃避法律追究,買賣身份證件,其行為分別構成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應依法予以並罰。法庭上,公訴機關宣讀起訴書並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進行了最後陳述。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5] 
  • 一審宣判
2021年8月25日,據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官網消息,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定於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時整在本院第二法庭公開開庭宣判被告人吳謝宇涉嫌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一案。 [11] 
2021年8月26日上午,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被告人吳謝宇犯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三千元。 [12] 
  • 提起上訴
2021年9月,吳謝宇正式提起上訴。10月14日消息,吳謝宇案律師稱二審將申請精神鑑定,一審期間吳多次拒絕申請。 [14-15] 
  • 二審審理
中止審理
2021年12月1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出的一份庭前會議通知書顯示:被告人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上訴一案,依照刑事訴訟法及司法解釋相關規定,我院決定於2021年12月17日上午9時15分在本院第九法庭、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庭審室採用視頻方式召開庭前會議。 [16] 
2021年12月14日上午,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官網發佈上訴人吳謝宇故意殺人罪一案開庭公告: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定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九點十五分在本院第九法庭開庭審理上訴人吳謝宇故意殺人罪一案。隨後,該開庭公告被撤下。 [16] 
2021年12月15日上午,新京報記者從吳謝宇案二審辯護律師徐昕處獲悉,該案原定於12月17日的庭前會議延期召開。 [16] 
2022年4月,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吳謝宇弒母案”辯護人徐昕律師處獲悉,吳謝宇故意殺人案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中止審理。 [17] 
二審恢復審理
2023年5月11日,澎湃新聞從吳謝宇案二審辯護律師徐昕處獲悉,吳謝宇案二審恢復審理,並將於5月19日9點公開開庭審理,福建高院通知的開庭地點為福州中院第二法庭。 [18] 
2023年5月19日,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案二審開庭。 [22] 
2023年5月19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上訴人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案。
一審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吳謝宇悲觀厭世,曾產生自殺之念,其父病故後,認為母親謝某某生活已失去意義,於2015年上半年產生殺害謝某某的念頭,併網購作案工具。2015年7月10日17時許,吳謝宇趁謝某某回家換鞋之際,持啞鈴槓連續猛擊謝某某頭面部,致謝某某死亡。後吳謝宇向親友隱瞞謝某某已被其殺害的真相,虛構謝某某陪同其出國交流學習,以需要生活費、學費、財力證明等理由騙取親友144萬元予以揮霍。為逃避偵查,吳謝宇購買了10餘張身份證件,用於隱匿身份。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吳謝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隱瞞真相,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款,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為逃避刑事處罰,購買身份證件,其行為已構成買賣身份證件罪,應依法予以並罰。根據其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以吳謝宇犯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三千元。一審宣判後,吳謝宇不服,提出上訴。
二審庭審中,圍繞上訴人吳謝宇提出的上訴理由和辯護人提出的辯護意見,法庭組織檢辯雙方對爭議焦點展開法庭調查、法庭辯論。上訴人進行了最後陳述。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23] 
2023年5月26日,據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公告: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上訴一案將於5月30日9時公開宣判。 [24-25] 
  • 二審宣判
2023年5月30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上訴一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吳謝宇悲觀厭世,曾產生自殺之念,其父病故後,認為母親謝某某生活已失去意義,於2015年上半年產生殺害謝某某的念頭,併網購作案工具。同年7月10日17時許,吳謝宇趁謝某某回家換鞋之際,持啞鈴槓連續猛擊謝某某頭面部數下致其死亡,清理清洗現場後潛逃。後吳謝宇編造謝某某陪同其出國交流學習的事實,以需要生活費、學費、財力證明等理由騙取親友人民幣144萬元用於個人揮霍。為逃避偵查,吳謝宇還購買了十餘張身份證件,用於隱匿身份。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吳謝宇以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三千元。
宣判後,吳謝宇提出上訴。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2023年5月19日公開開庭審理查明的事實與一審一致。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吳謝宇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吳謝宇因自己的錯誤認知產生殺母惡念,作案前精心預謀,準備作案工具,謀劃殺人手段以及對作案現場的佈置和清理,作案手段極其殘忍,作案後偽造謝某某筆跡製造謝某某存活的假象騙取親友錢款,網購他人身份證件並毀壞隨身手機卡以逃避偵查,將騙得的錢款用於揮霍,毫無認罪、悔罪之意。吳謝宇的行為嚴重挑戰法律,違背倫理道德,踐踏人類社會正常情感,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綜合全案證據,吳謝宇作案時具有完全的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吳謝宇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審審理過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吳謝宇及其辯護律師各項訴訟權利。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以及羣眾代表旁聽了宣判。 [26-27] 
  • 執行死刑
2024年1月31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吳謝宇執行了死刑。福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臨場監督。執行死刑前,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告知吳謝宇可以申請會見親屬,但吳謝宇未提出申請。 [28]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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