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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裴均進奉銀器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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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裴均進奉銀器狀》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名稱
論裴均進奉銀器狀
作    者
白居易
創作年代
唐代
作品出處
《全唐文》
作品體裁
散文

論裴均進奉銀器狀作品原文

論裴均進奉銀器狀
右,臣伏聞向外傳説雲,裴均前月二十六日於銀台進奉前件銀器。雖未審知虛實,然而物議喧然,既有所聞,不敢不奏。伏以陛下昨因時旱,念及疲人,特降德音,停罷進奉。天意如感,雨澤應期,巷舞途歌,鹹呼萬歲。伏自德音降後,天下禺望遵行,未經旬月之間,裴均便先進銀器。誠有此事,深損聖德。臣或慮有人云,裴均所進銀器,發在德音之前,遂勸聖恩不妨受納。以臣所見,事固不然。臣聞眾議皆雲,裴均性本貪殘,動多邪巧,每假進奉,廣有誅求。料其深心,不願停罷,必恐即日修表,倍程進來,欲試朝廷,嘗其可否。何者?前月三日降德音,準諸道進奏院報事例,不過四五日,即裴均合知,至二十六日進物方到,以此詳察,足見姦情。今若便容,果落邪計。況一處如此,則遠近皆知,臣恐諸道依前,從此不守法度。則是陛下明降制旨,又自棄之,何以制馭四方,何以取信天下?臣反覆思慮,深為陛下惜之。伏準德音節文,除四節及旨條外,有違越進奉者,其物送納左藏庫,仍委御史台具名聞奏。若此事果實,則御史台必準制彈奏,諫官必諫,宰相必論,天下知之,何裨聖政?以臣所見,伏望明宣雲:“裴均所進銀器,雖在德音之前,恐四方不知,宜送左藏庫收納。”如此則海內悦服,天下歡心。事出宸衷,美歸聖德,瑩鉬至御史諫官奏論之,然後有處寘。在於事體,深以為宜,伏願聖心速賜裁斷。謹具奏聞,謹奏。 [1] 

論裴均進奉銀器狀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唐代詩人。字樂天,號香山居士。生於河南新鄭,其先太原(今屬山西)人,後遷下邽(今陝西渭南東北)。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年間任左拾遺及左贊善大夫。後因上表請求嚴緝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兇手,得罪權貴,貶為江州司馬。長慶初年任杭州刺史,寶曆初年任蘇州刺史,後官至刑部尚書。在文學上,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其詩語言通俗,人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和元稹並稱“元白”,和劉禹錫並稱“劉白”。有《白氏長慶集》傳世。 [2] 
參考資料
  • 1.    王水照. 傳世藏書.集庫.總集 7-12 全唐文 1-6[M]. 海口:海南國際新聞出版中心,第4683頁
  • 2.    王振軍,俞閲主編. 中國古代文學精品導讀[M]. 北京: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 2017.01.第15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