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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民族自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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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民族自決權》是俄國無產階級革命家列寧創作的社會學著作,首次發表於1914年。
該書闡發並論證馬克思主義的民族綱領和黨的民族政策,批判盧森堡無視大俄羅斯民族主義的錯誤和黨內機會主義者反對民族自決的言論,揭露維護大俄羅斯資產階級的國家特權的民族自由主義。 [1] 
作品名稱
論民族自決權
外文名稱
On the right of national selfdetermination
作    者
(俄)列寧
類    別
社會學著作
發表時間
1914年
字    數
44200

論民族自決權內容簡介

《論民族自決權》共分十節,依據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和無產階級革命實踐,對民族自決權作了全面、深刻的闡述,論述了民族自決權的科學涵義,指出,所謂民族自決權,就是民族脱離異族集體的國家分離,就是成立獨立的民族國家,強調,從歷史的和經濟的觀點來看,馬克思主義綱領上所談的“民族自決”,除了政治自決,即國家獨立和建立民族國家以外,不能有別的含義;闡明民族問題是革命總問題的一部分,一般總是同民主革命聯繫在一起,認為研究民族自決問題的全部關鍵,就在於必須注意資產階級民主改革早已完成的國家和沒有完成的國家之間的區別,要考察各個國家民族問題的具體特點,在俄國、東歐及亞洲一些國家,消滅民族壓迫、實現國內民族平等,仍然是所要完成的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任務;提出民族要求必須服從階級鬥爭的利益的思想,指出無產階級承認各民族平等,承認各民族都有成立民族國家的權利,但把各民族無產者之間的聯合看得高於一切,從工人的階級鬥爭着眼來估計一切民族要求,一切民族的分離,某一民族是否分離,主要看是否有利於無產階級解放事業:指出了無產階級政黨在民族政策上的任務,這就是一方面承認一切民族都有自決權,民族分離權,反對一切民族主義,另一方面要堅持無產階級鬥爭和無產階級組織的統一,要不顧民族隔絕的傾向而融合為一個國際整體,強調指出,各民族完全平等,各民族有自決權,各民族工人融合起來,這就是馬克思主義教導給工人的民族問題綱領。 [2] 

論民族自決權作品目錄

(一)何謂民族自決?(六)挪威脱離瑞典而分立
(二)歷史的具體的問題提法(七)一八九六年倫敦國際代表大會底決議
(三) 俄國民族問題底具體特點及俄國資產階級民主的改革(八)空想的馬克思求實的盧森堡
(四)民族問題上的求實主義(九)一九O三年的綱領及其取消者
(五)自由資產階級與社會黨機會主義份子對於民族問題的態度(十)結束語 [3] 

論民族自決權創作背景

1913年,俄國國內民族矛盾上升,各種政治力量對民族問題都有不同的立場和觀點,於是引起一場爭論。俄國社會民主黨機會主義分子攻擊1903年制定的黨綱中關於民族自決權的條文,而所用論據卻只是重複波蘭社會民主黨領導入盧森堡反對民族自決權的錯誤觀點。為了反擊俄國機會主義者的攻擊,批判盧森堡等人的錯誤觀點,捍衞黨的民族綱領,列寧於1914年2月至5月寫了《論民族自決權》。 [4] 

論民族自決權作品思想

從社會學角度看,列寧在該書中論述了三個重要思想,即民族自決與具體國家的經濟基礎的關係,研究民族自決的方法,以及無產階級爭取民族自決的策略。
針對盧森堡和上述機會主義者們的攻擊,列寧指出,只要不是從一般法律定義出發,而是從對民族運動的具體歷史經濟研究出發,那麼我們就可以看到,“民族運動並不是第一次在俄國發生,也不是俄國一國特有的現象,在全世界上,資本主義徹底戰勝封建主義的時代,是同民族運動聯繫在一起的。這種運動的經濟基礎就是:為了使商品生產獲得完全勝利,資產階級必須奪得國內市場,必須使操着同一種語言的人所居住的地域用國家形式統一起來,同時清除阻礙這種語言發展和阻礙把這種語言用文字固定下來的一切障礙。因為語言是人類最重要的溝通工具,它的統一和發展不僅可保證貿易週轉適應現代資本主義而自由廣泛的發展,保證居民自由地按階級組合,而且能夠使市場與業主密切聯繫起來。因此,一切民族運動的基本趨勢即建立最能滿足現代資本主義上述要求的民族國家;而所謂民族自決,就是民族脱離異族集體的國家分離,成立獨立的民族國家。它以深刻的經濟要求和經濟發展為基礎,通過形成典型的正常國家形式促進語言、貿易諸方面的發展,最終促進經濟發展。
關於研究民族自決的方法,列寧特別強調必須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要把問題提到一定的歷史範圍之內;此外,如果談到某一國家(例如,談到這個國家的民族綱領),那就要估計到在同一歷史時代這個國家不同於其他各國的具體特點”。他指出,首先必須從民族運動觀點出發嚴格區別兩個根本不同的資本主義的時代:一是封建專制制度走向崩潰、資產階級民主制國家逐步形成的時代,一是各資本主義國家已完全形成、無產階級與資產階級的對抗大大發展的時代;前者以爭取包括民族權利在內的一般政治自由為目的,吸引了人數最多且最難發動的農民參加運動,後者則以國際範圍內聯合的資本與國際工人運動相對抗為突出特徵。他指出,只有在考慮這些一般歷史條件和各具體國家之民族發展速度、居民之民族成份、以及居民分佈等諸方面差異的基礎上,才可能考察這個國家的馬克思主義者之民族綱領。
關於無產階級在民族自決問題上的策略,列寧明確指出,無產階級只是在一定方向上,為了獲得民族間的和平,獲得平等權利和最好的階級鬥爭環境,為了保證本階級的利益和本階級的發展,才去支持資產階級。從根本上講,無產階級反對任何特權,反對任何特殊地位。這既包括只要被壓迫民族的資產階級與壓迫民族作鬥爭,無產階級總要最堅決地予以支持,也包括反對被壓迫民族的資產階級擁護自己的資產階級民族主義。列寧指出,俄國和其他民族的無產階級的主要實際任務是,通過日常宣傳鼓動反對任何國家和民族的特權,擁護一切民族有同等的成立自己的民族國家的權利,以捍衞民主的利益和一切民族的一切無產者平等聯合的利益。總之,各民族完全平等i各民族都有自決權,各民族工人融合起來,這就是馬克思主義關於民族問題的綱領。
可見,列寧通過與謝姆柯夫斯基等機會主義者和盧森堡的論戰,簡明扼要地闡述了馬克思主義關於民族和民族自決問題的基本思想,不僅在當時對在國際共產主義運動中糾正各種相關錯誤認識、推動各民族無產階級追求自由解放作出了巨大的實際貢獻,而且也為我們從馬克思主義社會學出發具體研究民族和民族自決權問題提供了理論指南和光輝範例。 [5] 

論民族自決權後世影響

《論民族自決權》為布爾什維克黨正確解決民族問題制定了綱領,發展了馬克思主義關於民族問題的學説,它對於各國無產階級政黨制定正確的民族政策,實現無產階級的歷史使命,具有重要的意義。 [2] 

論民族自決權出版信息

該書寫於1914年2月至5月,以弗·伊林為名,載於1914年4—6月《啓蒙》雜誌第4、5、6期。在中國,由震瀛(袁振英)譯載於1920年上海《新青年》雜誌。1938年5月新漢出版社出版。現譯載《列寧全集》中文版第20卷。 [4] 

論民族自決權作者簡介

弗拉基米爾·伊里奇·烏里揚諾夫(列寧)( 1870—1924),魯迅譯作烏略諾夫,馬克思主義者,無產階級革命家、政治家、思想家、理論家、布爾什維克黨創建者、蘇聯締造者,著有《國家與革命》《俄國資本主義發展》《唯物主義和經驗批判主義》等。 [6] 
參考資料
  • 1.    孫國華主編.中華法學大辭典 法理學卷:中國檢察出版社,1997:第301頁
  • 2.    陳光林主編;徐凡營副主編.中國共產黨黨員學習修養大辭典:山東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750頁
  • 3.    列寧著.論民族自決權:外國文書籍出版社,1950年:目錄頁
  • 4.    朱在憲,尹鴻鵬主編;馬平,楊華副主編.吉林省民族工作手冊:吉林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61頁
  • 5.    本社社科編輯室編.中外社會科學名著千種評要 社會學:華夏出版社,1992年:第22—24頁
  • 6.    ​肖振鳴編.魯迅讀人:灕江出版社,2013年:第26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