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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十事札子
鎖定
北宋程顥向宋神宗疏陳治道的奏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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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論十事札子
- 作 者
- 程顥
- 創作年代
- 宋代
奏札撰寫於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此時,正當熙寧新政之初,此札適時地陳述了變法的必要性和變法的具體措施。奏札一開始就指出,古往今來,治理國家有其共通的根本原則,這些根本原則是不可改變的。但是,社會法制是聖人依據人情物理而創立的,隨着時間的推移、社會的發展,原先的人情物理發生了變化,法制也要跟着變革,“雖二帝、三王不無隨時因革、跡事增損”。徒知泥古,而不革除過時的古法,是十足的陋儒之見,無法與之談論治道。接着,程顥又駁斥了“今人之情皆已異於古,先王之跡不可復於今”的論調,認為這種論調使人安於現狀,不思改革。程顥隨後提出了改革社會政治的10項措施,即:①設師傅,尊德樂善,化成天下;②建六官,整頓官秩,建立綱紀;③正經界,制民恆產,利用厚生;④立鄉黨,教化閭里,親睦鄰里;⑤興學校,選拔貢士,造就人才;⑥減兵役,歸兵於農,增強國力;⑦重民食,均田務農,公私儲粟;③業四民,衣食自給,均多恤寡;⑨治山澤,保護資源,增加財用;⑩定分數,分別差等,嚴格禮制。這10項措施,多從損益古制而來。程顥將它説成是“先王之道”的重要“法度”,實際上,也就是程顥提出的變法綱領。此奏札收入《二程全書》(今《二程集》,中華書局,1981)中的《河南程氏文集》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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