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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告在籍揭

鎖定
《請告在籍揭》是明代晚期著名諫官、東林黨人、政治家——楊漣(1572——1625)所著文章。
作品名稱
請告在籍揭
作    者
楊漣
創作年代
明代
作品出處
楊忠烈公文集

請告在籍揭作品原文

職兩年病廢里居,須鬢俱已半白日,惟性命之憂,但心圖苟全之術耳。不意用啓事忽及,無用陳人多事之際,言不出疑於規避,言出而襪線何益補軒鶴?只妨賢路。一疏乞休病也,亦自量宜爾也。
職既廢閒,無與朝事,有人自長安中來,但一問聖躬安否,間從縣報,見有議及移宮事者,是非亦山中人,不必與聞。惟是當日公卿疏請後於慈慶宮前妄有一爭,則職也,倉卒之際、大庭廣眾之前,職腐氣粗事欠周詳,語傷忿戾,省愆誠有之。若夫臣民共主,久定祖宗,家法自嚴,移宮不是奪門,遲速間不以寸公言專言僨言,只等得言官一上疏一開口尋常事,從何處著功?畢竟移宮中間當有安選侍一道於事始妥,職即日已言,大臣當密有調停,及問居食無恙之後,再請酌加恩數,旋且奉有俞旨同,然心各相成,但未嘗另揭,一標指以自明明人耳。事後種種府疑疑非,以事則職人微望薄之故耳,職殊愧死當時訟念言官當爭天下是非之介,安危之機,不當爭一己心跡,甘一退以省議論,則職乞休之本懷也。
不意去後猶餘疑端當多事之日,又分做正經事時之精神多一番推駁,則職之罪滋大,職猶言官也,不欲裝聾作啞,佯若不知,冒好官自我之誚。職原以為不欲爭而去之言官也,終只自愧自訟,不多摭辯以傷,不失和氣之雅。惟是東西交訌,明主憂危,舊臣一念愚衷,願當事諸正人君子,一德同心,合大精神,以安內攘外,共襄成中興之烈,山林一陳人耳,無與輕重或以爭移宮事,生不能保其身,死不能保其名,都能一笑甘之,以聽公論,不復嘵嘵再言也。 [1] 

請告在籍揭人物簡介

楊漣(1572——1625),字文孺,號大洪,明代晚期著名諫官、東林黨人、政治家,萬曆三十五年(1607)進士。初任常熟知縣,舉全國廉史第一。天啓五年(1625)任左副都御史,因彈劾魏忠賢24大罪,被誣陷,慘死獄中;後平反昭雪,諡號“忠烈”;有《楊忠烈公文集》傳世。 [2-3] 
參考資料
  • 1.    明.楊漣.《楊忠烈公文集》卷三《請告在籍揭》
  • 2.    臧勵和等.《中國人名大辭典》:商務印書館,2012年7月:1281頁
  • 3.    歷史人物  .中國廣水[引用日期2016-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