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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議指標
鎖定
- 中文名
- 評議指標
- 定 義
- 用於對基本指標和修正指標評價形成的評價結果進行定性分析驗證,以進一步修正定量評價結果,使企業效績評價結論更加全面、準確。
- 所屬學科
- 管理學
企業效績評價實行百分制,指標權數採取專家意見法特爾菲法確定。其中:計量指標權重為80%,非計量指標(評議指標)權重為20%。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為了計算方便,三層次指標權數均先分別按百分制設定,然後按權重還原。基本指標權數為100,其中財務效益狀況為38(淨資產收益率為25,總資產報酬率為13),資產營運狀況為18(總資產週轉率和流動資產週轉率均為9),償債能力狀況為20(資產負債率為12,已獲利息倍數為8),發展能力狀況為24[銷售(營業)增長率和資本積累率均為12]。修正指標權數為100,其中,財務效益狀況為38(資本保值增值率為12,主營業務利潤率為8,盈餘現金保障倍數為8,成本費用利潤率為lo),資產營運狀況為18(存貨週轉率和應收賬款週轉率為5,不良資產比率為8),償債能力狀況為20(現金流動負債比率為10,速動比率為10),發展能力狀況為24(三年資本平均增長率為9,三年銷售平均增長率為8,技術投入比率為7)。評議指標權數為100,其中經營者基本素質為18,產品市場佔有能力(服務滿意度)為16,基礎管理水平為12,發展創新能力為14,經營發展戰略為12,在崗員工素質為10,技術裝備更新水平(服務硬環境)為10,綜合社會貢獻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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