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評事

鎖定
評事,漢語詞語,拼音是píng shì,意思是職官名,出自《新唐書·百官志三》。
中文名
評事
出    處
新唐書·百官志三》
拼    音
píng shì
注    音
ㄆ一ㄥˊ ㄕˋ

目錄

評事解釋

(1)隋煬帝置,大理寺的屬員。秩正九品,掌同司直,出使推按,參決疑獄,隋員額四十八。唐、宋沿設,減為十二,唐掌出使推按,秩從八品下,宋改為正八品,與司直詳斷疑案。金沿設,並分設女真、漢人,契丹評事,各有定員,後省契丹評事。明、清均為七品,明初八人,後減為四人。清有堂評事、左右評事,掌繕章奏,清末改制,改大理寺為大理院,評事廢。
(2)民國北洋軍閥統治時期辦理行政訴訟案件的“平政院,設評事十五人,系簡任官,掌審理案件。
(3)國民政府行政法院法官稱謂。
(4)職官名。漢置廷尉平,與廷尉正、廷尉監同掌決斷疑獄。魏晉改稱評,隋改為評事,屬大理寺。清末廢。北洋軍閥統治時期設平政院以理行政案件,其中亦設有評事。 [1] 

評事出處

新唐書·百官志三》:“司直六人,從六品上;評事八人,從八品下。掌出使推按。凡承製推訊長史,當停務禁錮者,請魚書以往。錄事二人。“
《隋書·百官志下》:“大理寺丞改為勾檢官,增正員為六人,分判獄事。置司直十六人,降為從六品,後加至二十人。又置評事四十八人,掌頗同司直,正九品。”
宋·高承《事物紀原·三省綱轄·評事》:“漢宣帝地節三年,初置廷尉左右評。魏晉無左右,直曰評。隋煬帝始曰評事。”
清·俞正燮《癸巳存稿·御史差》:“順治時,用部主事、中書舍人、行人、評事博士,假御史銜巡按。”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