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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監理師

鎖定
註冊監理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並經註冊登記的工程建設監理人員。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5月下旬。原則上只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
中文名
註冊監理師
外文名
Registered supervision engineers
類    型
監理師
等    級
不分

註冊監理師考試簡介

1992年6月,建設部發布了《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和註冊試行辦法》(建設部第18號令),我國開始實施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1996年8月,建設部、人事部下發了《建設部、人事部關於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建監〔1996〕462號),從1997年起,全國正式舉行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試工作由建設部、人事部共同負責,日常工作委託建設部建築監理協會承擔,具體考務工作委託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註冊監理師註冊管理

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的、人事部與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取得《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者,須按規定向所在省(區、市)建設部門申請註冊,監理工程師註冊有效期為 3年。有效期滿前 3 個月,持證者須按規定到註冊機構辦理再次註冊手續。

註冊監理師報考條件

(一)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各工程大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或高等職業教育),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4年;
2.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3年;
3.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或專業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2年;
4.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
2022年繼續在北京、上海開展提高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試點工作,試點專業為土木建築工程專業,試點地區報考人員應當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原參加2019年度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學歷為大專及以下,且具有有效期內科目合格成績的人員,可以在試點地區繼續報名參加考試。
(二)已取得監理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它專業科目考試的,可免考基礎科目。考試合格後,核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印製的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註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可免考基礎科目:
1.已取得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1] 

註冊監理師考試科目

考試設4個科目,具體是:《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其中《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為基礎科目,《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為專業科目。專業科目分為土木建築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3個專業類別,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 [2] 

註冊監理師成績管理

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四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符合免試部分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規定的兩個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