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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日熾

鎖定
許日熾,字魯常,海陽人(一説廣東程鄉縣 [1]  )。清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中舉人,康熙五十四年登進士。他為人重氣節,有經世濟民的才幹。許日熾初任夏縣(今山西夏縣)知縣,那裏的百姓苦於苛捐雜税,他到任後,極力革除陳規陋習,減輕百姓負擔。陝西總督年羹堯,曾是許日熾參加鄉試時的主考官,因事經過夏縣,而許日熾雖是門生,卻只以一般禮節迎接。旁人覺得奇怪,許日熾正色道:“人貴自立,為什麼要依附別人呢?”雍正三年(1725年),年羹堯被皇帝責令自斃,其黨羽多被株連,許日熾卻平安無事。人們很佩服他看得遠,更佩服他的崇高節操。
全    名
許日熾
魯常
所處時代
清代

許日熾人物簡介

許日熾歷任解州(今山西解州)知州、澤州府(今山西晉城)和太平府(今安徽當塗)知府,他關心百姓疾苦,雪冤獄,禁私礦,做了不少好事,取得良好政績。後任廣西左江道道員,左江道與安南接壤,當時安南黎朝衰敗,大臣鄭杜竊奪大權,士官韋福(王官)藉故興兵。乾隆五至六年(1740——1741年),沿邊戒嚴,關係緊張。由於許日熾的積極建議和採取一系列措施:建望樓、修排柵、整飭邊吏、瞭解敵情、正確處理邊界關係,因而使這一帶邊境安寧,百姓安居樂業。
後來,許日熾以老乞休。歸家時囊中蕭然,自號“何有老人”,並以此作為所著文集的名字,他還著有《從事籌邊集》。許日熾終年74歲。

許日熾人物生平

許日熾,字魯常,號廣平,原籍廣東省海陽縣登封隆都鳳閣洲。清康熙四十七年(1708)戊子科廣東鄉試第56名舉人,康熙五十四年(1715)乙未科會試中式第81名,殿試第三甲第32名。
初任官學教習三年,候選知縣,雍正四年(1726)出任山西解州夏邑知縣。他為人重氣節,有經世濟民的才幹。當地的百姓苦於苛捐雜税,他到任後,極力革除陳規陋習,減輕百姓負擔。陝西總督年羹堯,曾是許日熾參加鄉試時的主考官,因事經過夏縣,而許日熾雖是門生,卻只以一般禮節迎接。旁人覺得奇怪,許日熾正色道:“人貴自立,為什麼要依附別也人呢?”雍正三年(1725年),年羹堯被皇帝責令自斃,其黨羽多被株連,許日熾卻平安無事。人們很佩服他看得遠,更佩服他的崇高節操。因政績卓著,雍正六年,許日熾由山西巡撫石麟推薦升任直隸解州(今山西解州)知州,在解州任上以分理之職協修《山西通志》。雍正九年升任澤州(今山西晉城)知府。雍正十二年升刑部安徽司員外郎,旋任太平府(今安徽當塗)知府,次年改任福建泉州知府。他關心百姓疾苦,雪冤獄,禁私礦,做了不少好事。他為官一任,造福一方,離任之日,士民送者數百里外,為一時賢守。(《光緒解志·宦績》。
乾隆元年(1736)升任廣西左江兵備道。左江道與安南接壤,乾隆四年(1739)因安南黎朝衰敗,大臣鄭杜竊奪大權,士官韋福(王官)藉故興兵。乾隆五至六年(1740-1741年),沿邊戒嚴,關係緊張。由於許日熾的積極建議和採取一系列措施:建望樓、修排柵、整飭邊吏、瞭解敵情、正確處理邊界關係,因而使這一帶邊境安寧,百姓安居樂業。
乾隆十一年(1746), 許日熾以老乞休。歸家時囊中蕭然,自號“何有老人”,著有文集《何有老人別錄》、《夏邑土宜記》、《從事籌邊集》。享年74歲。 [1] 

許日熾史料記載

按:《明清進士題名碑錄索引》記“許日熾,廣東程鄉”。疑其祖上於清初因“遷海令”(埠)而遷居落籍程鄉縣。待考。
注:“遷海令”又稱“遷界令”,是清朝政府為對付明朝遺臣鄭成功在台灣的鄭氏王朝,以斷絕中國大陸沿海居民對其之接濟發佈的禁令。遷海令於順治十八年(1661)頒佈,康熙元年(1662年),朝廷下令從山東省至廣東省沿海的所有居民內遷50裏,並將該處的房屋全部焚燬,不準沿海居民出海,廣東潮州府沿海居民大批遷入內陸的程鄉縣。“遷海令”康熙二十二年(1683)終止。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