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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塵

鎖定
佛教語。六塵(色、聲、香、味、觸、法)之一。身根所對之境為觸,如堅軟、燥濕等是。 唐 李邕 《大唐泗州臨淮縣普光王寺碑》:“觸塵者庇如來之影,牽毛者荷師子之威。” [1] 
中文名
觸塵
定    義
佛教語
出    處
《大唐泗州臨淮縣普光王寺碑》
解    釋
身識所分別的對象

目錄

觸塵釋義

觸塵,六塵之一。指身根感覺的境界,是身識所分別的對象。
《俱舍論》説觸有十一種:堅、濕、暖、動、滑、澀、重、輕、冷、飢、渴。前四項屬能造觸,是依四大種(地、水、火、風)所產生的觸,是一切觸的所依;後七項屬所造觸,是因所依的四大種增盛程度不同而有所差異。

觸塵六塵

依於六根所接之塵有六:謂色、聲、香、味、觸、法,是為六塵。塵即染污之義,以能染污情識之故。
一、色 謂眼所見者,如明暗質礙等。以能染污眼根,故謂色塵。
二、聲 謂耳所聞者,如動靜美惡等。以能染污耳根,故謂聲塵。
三、香 謂鼻所嗅者,如通塞香等。以能染污鼻根,故謂香塵。
四、味 謂舌所嘗者,如鹹淡甘辛等。以能染污舌根,故謂味塵。
五、觸 謂身所感者,如離合冷暖等。以能染污身根,故謂觸塵。
六、法 謂意所知者,如生滅善惡等。以能染污意根,故謂法塵。
此之六塵,尚有其他六慾、六入、六處、六境、六賊等名義,茲不繁及。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