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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雙版納州教育局

鎖定
西雙版納州教育局是版納州州政府主管全州教育事業的機構。
中文名
西雙版納洲教育局
地    址
雲南省西雙版納洲

西雙版納州教育局機構職能

西雙版納州教育局 [1]  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擬訂教育方面的規定、辦法等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各級各類學校的設置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佈。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擬訂基礎教育的評估標準、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組織審定中小學地方課程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指導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五)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擬訂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指導文件和教學評估標準。
(六)指導高等教育發展與改革,統籌協調、管理高等學校專業設置和調整,會同有關部門提出高等教育學校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的建議,統籌指導各類繼續教育。
(七)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負責統計教育經費投入情況。
(八)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九)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體育衞生、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
(十)主管教師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認定各級各類教師資格,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一)組織實施各類高等、中等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制定各級各類學校的招生計劃;負責高級中學及職業高中的學籍管理工作。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落實,指導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開展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
(十二)組織實施國家制定的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並協調監督檢查;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普通話測試工作。
(十三)負責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勤工儉學和貧困生資助工作。負責指導和管理教育系統的治安環境綜合整治和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十四)承辦州委、州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西雙版納州教育局內設機構

西雙版納州教育局內設13 個職能科室:
辦公室、人事科、發展規劃科、財務基建科、基礎教育科、民族教育科、教育督導辦公室、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學校安全管理科、招生辦、關保委、教育研究所現代教育技術中心
地址:西雙版納州景洪市勐泐大道40號
郵政編碼:666100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