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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之光
鎖定
項目從2004年啓動,每年選派200人,連續實施5年,共選派培訓1000人。
- 中文名
- 西部之光
- 起始時間
- 1998年
西部之光選派對象要求
培養對象應具備以下條件:政治素質好,認真學習和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有強烈的事業心和獻身西部的精神,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年齡在 45 週歲以下,身體健康;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曾獨立主持或參與負責過一次全過程的課題研究並取得了績效;符合接收單位提出的有關條件。
西部之光選派程序
“西部之光”訪問學者的選派工作程序為:本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根據專家的評審意見,由省委組織部研究審定後報送中組部人才工作局。
西部之光有關待遇
中組部按每人每年 3 萬元的標準撥付經費,由接收單位統一掌握使用,主要用於訪問學者食宿補貼。訪問學者研修期間的有關培養費用,由接收單位負責。派出單位承擔訪問學者兩次往返差旅費,並負責購買訪問學者學習期間的意外傷害保險。訪問學者研修期間在派出單位的待遇不變。
從2008年起,中組部、科技部、中科院按每人每年資助標準由3.5萬元提高到4.5萬元,包括培養費、差旅費和食宿補貼,其中3萬元用於食宿補貼,1.5萬元用於補貼指導費用以及調研費用。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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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內蒙古10名科研人員入選中科院“西部之光”人才培養計劃 .百家號[引用日期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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