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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氣象局

鎖定
氣象事業是科技型、基礎性、先導性社會公益事業。西藏自治區氣象局為正廳級機構,實行中國氣象局和自治區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中國氣象局領導為主的雙重管理體制和雙重計劃財務體制。設10個內設機構、9個直屬事業單位和2個地方氣象事業單位。下轄7個地(市)局、46個縣局(國編縣局32個,地編縣局14個),未設實體縣局的縣(區)依託現有市、縣局實行片區化管理。
截至2022年底,全區氣象部門現有在編職工1105人,其中:研究生100人(含博士2人),占人才隊伍總數的9.0%;本科853人,占人才隊伍總數的77.3%;專業技術人員772人,含正高級33人、副高級137人、中級341人。
目前,已初步形成集監測精密、預報精準、服務精細為一體的高原氣象業務和管理體系。 [25] 
中文名
西藏自治區氣象局
外文名
xizang meterological administration [25] 
辦公地址
西藏自治區拉薩市林廓北路2號
行政級別
正廳級

西藏自治區氣象局主要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和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印發的《地方國家氣象系統機構改革方案》的有關規定,西藏自治區氣象局的機構規格為正廳級,其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地方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劃,並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劃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重要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二)按照職責權限審批氣象台站調整計劃;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彙總、分發;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涉外氣象活動。
(三)在本行政區域內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跨地區、跨部門的聯合監測、預報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作出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佈。
(四)制定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方案,並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協調下,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襲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它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
(五)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應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六)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七)統一領導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的計劃財務、機構編制、人事勞動、科研和培訓以及業務建設等工作;會同地級人民政府對所轄氣象機構實施以部門為主的雙重管理;會同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當地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承擔中國氣象局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3] 

西藏自治區氣象局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向毓意
黨組副書記、局長:蒲強
黨組成員、副局長:邊巴次仁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趙衞紅
黨組成員、副局長:扎西
黨組成員、副局長(援藏):董章杭
黨組成員、副局長:翁海卿
黨組成員、副局長:毛時成 [25-26] 

西藏自治區氣象局機構設置

西藏自治區氣象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主要職責為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辦公廳(室)工作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貫徹落實全國氣象部門辦公室主任工作座談會精神,堅持為領導、機關和基層服務。協調與外部門的工作關係,協調區局各內設機構之間的交叉問題,制定機關工作制度。負責應急、值班、維穩、機關財務、資產管理、項目管理、節能降耗、氣象現代化、文印、檔案、年鑑、大事記、氣象志、外事、機要、保密、印章管理、收文籤批、辦文辦會、督查督辦、目標管理、會務管理、政務信息、政務公開、安全生產、信訪、宣傳科普、網站、公務接待、發文籤批、黨組秘書及區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反“四風”、為基層減負等工作的組織落實。歸口管理中國氣象報西藏記者站、區局宣傳科普中心、區氣象局駐成都辦事處、區局機關車輛調度等工作。 [5] 
應急與減災處
主要職責為負責擬定氣象災害防禦規劃,組織實施氣象災害防禦體系建設;組織氣象災害防禦及應急管理;組織開展突發公共事件氣象保障服務工作;負責擬定公共氣象服務發展規劃,組織公共氣象服務業務發展和落實;組織為區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重大氣象服務和為重大社會活動的氣象保障服務;負責公共氣象服務發展和覆蓋率提高;負責對農業、生態等各行業的專業氣象服務的發展和業務管理;負責全區人工影響局部天氣業務的管理;負責公共氣象服務需求、滿意度及效益調查評估工作。 [6] 
科技與預報處
主要職責為組織擬定和實施氣象預報、氣候預測業務發展規劃;負責氣象預測、預報、預警業務,氣候業務技術和業務能力建設的管理、指導;協調災害性天氣預警業務工作;負責組織歸口管理業務評比和預報競賽工作;負責氣象科研工作的管理;組織重大科技成果推廣和應用;管理對外科研項目的申報工作;組織協調應對氣候變化科學相關工作。 [7] 
觀測與網絡處
主要職責為負責全區與氣象監測相關的項目及工程建設的管理和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全區氣象雷達、氣象衞星、高空、地面、酸雨、太陽輻射、大氣成分等監測業務的技術規範、工作流程等的貫徹落實,並監督檢查。 [8] 
人事處
主要職責為負責本級管理的幹部考核、任免及後備幹部隊伍建設;負責氣象系統機構編制、崗位設置、錄用調配、勞動工資、社會保障、獎懲;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聘管理;負責全區氣象系統人才培養規劃及實施工作;負責全區氣象系統在職人員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援藏幹部管理工作。 [9] 
審計室(紀檢組)
主要職責為承擔全區氣象部門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紀檢組);承擔全區氣象部門內部審計工作(審計室);協助黨組完成全區巡察工作(巡察辦);承辦上級機關和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0] 
離退休幹部辦公室
主要職責為負責全區氣象部門退休幹部工作的宏觀指導;擬訂全區氣象部門退休人員的管理辦法和有關規章制度,協調、檢查全區氣象部門退休人員“兩項待遇”的落實,即: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承擔西藏氣象局機關退休幹部的管理及服務等工作。 [11] 
計劃財務處
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全區氣象事業發展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的編制、實施、協調、監督和檢查,並指導各專業計劃編制工作。
(二)負責組織向中國氣象局申報自治區級專項建設和全區布點建設項目,並負責項目實施情況的檢查以及初步驗收。
(三)負責向自治區級地方財政部門和計劃部門申請和爭取發展地方氣象事業的事業經費和基建投資;協助區、地(市)氣象局爭取地方財政資金;協調氣象部門雙重計劃財務體制建立和完善的有關工作。
(四)參與建設項目的論證,並負責項目實施情況的檢查,效益評估。
(五)負責制定基本建設總體規劃,審批區、地(市)局和國家基準(本)站綜合改善計劃,並組織實施。
(六)負責基本建設項目安排的調整,組織審核項目的前期規劃、初步設計、預算、決算等,指導實施,並組織對項目的檢查督促,竣工驗收及評比。
(七)負責全區氣象事業經費、科研教育事業經費、基本投資經費和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財務監督。
(八)負責全區氣象事業經費、科研教育事業經費安排和調整建議並辦理。
(九)負責全區氣象部門基本建設財務計劃的編制和救災經費的申請分配,並辦理撥款。
(十)負責全區氣象財務系統工作監督檢查,以及分析經濟活動和資金使用效益。組織全區財務大檢查。
(十一)負責全區氣象部門車輛申報、管理。
(十二)負責管理全區氣象部門各項事業性收費的管理和上報審批。
(十三)負責全區氣象部門國有資產管理;組織國有資產的清產核資、產權登記、建立檔案;指導各地(市)局、各單位抓好經營性國有資產使用、轉讓調撥等各項工作。
(十四)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全區氣象部門的房地產管理及資料收集。
(十五)歸口管理全區氣象部門綜合統計報表編報、審核、上報及統計資料。收集、整理、統計、分析、公佈全區氣象行業各類基本統計資料,建立統計台帳。
(十六)組織、協調、指導局機關各職能處(室)的專業統計工作,歸口管理審核職能處(室)的統計報表,實行統計監督、檢查統計工作的執行情況。
(十七)承擔與編制氣象行業發展規劃有關的統計工作,按時編制上報有關報表。
(十八)承擔統計預測、分析和投資效益的統計評價。
(十九)負責全區氣象部門政府採購的組織、協調、指導和審批工作。 [12] 
機關黨委辦公室
主要職責為負責完成自治區直屬機關工委和區局黨組的工作部署,負責擬定機關和局直屬單位黨的建設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組織、黨組織成員和機關發展新黨員的考察及預審工作;指導工、青、婦組織的工作,負責擬定全區氣象部門精神文明建設規劃、計劃和指導性意見,負責黨組理論中心組的組織實施工作;協助人教處做好黨組民主生活會、處級幹部民主生活會的相關準備工作。 [13] 
政策法規處
主要職責為草擬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及規範性文件;負責氣象行政執法的監督管理工作,承辦本級氣象行政複議、行政訴訟代理以及法律諮詢服務;負責組織氣象法治宣傳、教育和普及工作;負責氣象行政許可工作的綜合管理和指導,承擔本級氣象行政許可集中受理工作;履行防雷、施放氣球、氣象探測等氣象社會管理職能;負責協調氣象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氣象標準化、氣象軟科學和政策調研工作;負責氣象科技服務的政策研究、擬定、諮詢和指導工作。 [14] 

西藏自治區氣象局直屬單位

氣象台
主要職責
1.負責全區7天內精細化天氣預報及大城市精細化預報、全區旬、週中期天氣預報和災害性天氣短時臨近預報服務和預警信息製作和分佈及災害性天氣聯防工作;
2.在區局有關職能部門統一協調管理下,不斷完善決策服務業務流程和週年服務方案,開展氣象災害影響預評估技術和風險評估業務,製作決策氣象服務產品;
3.負責為地、縣氣象台站提供中尺度天氣分析、城鎮天氣預報、降水定量估測和預報及災害性天氣落區預報等指導產品,負責組織全區天氣會商工作;
4.負責國家級數值預報產品檢驗和解釋應用和拉薩雷達日常維護工作,承擔天氣預報和決策服務的科研工作和技術方法的研究,開發業務平台和系統。 [15] 
氣候中心
主要職責為負責主要生態系統氣候條件監測、分析,生態氣象評價指標體系建設,生態氣象評估等工作;開展氣候監測分析、影響評估、氣候資源普查、氣候區劃等工作;負責全區延伸期到月、季、年及專項氣候趨勢預測等工作;開展氣候變化監測、檢測、預估以及對主要行業影響評估,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影響等工作;負責農牧業氣象情報、預報、服務,農牧業氣候資源開發利用,農牧業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評估,農牧業氣象適用技術推廣等工作;負責氣候資源開發利用和氣候可行性論證、農作物氣候品質認證等工作;負責蒐集多源衞星遙感資料,按照高分辨率對地觀測系統重大專項有關數據政策和管理辦法獲取、管理、分發高分數據,面向自治區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以及公眾開展高分數據公益服務;承擔全區植被長勢、森林火情、冰川、積雪、湖泊、乾旱等方面的日常遙感監測與服務工作;負責對國家級衞星遙感指導產品進行真實性檢驗、解釋應用和反饋;主要開展基於天基、空基、地基青藏高原綜合觀測數據集的開發挖掘及應用研究;以青藏高原綜合科學考察為契機,開展高原大氣科學綜合觀測試驗以及綜合觀測技術研究;組織開展西藏高分數據應用規劃論證、宣傳普及、應用技術研發和應用服務;負責對地(市)、縣級的遙感業務指導、技術支持和業務培訓;利用氣象衞星資料對全區範圍的各類自然災害等進行監測,提供有關分析產品和報告等服務;收集有關災情情報信息,對重大災情進行重點監測服務,形成監測圖像產品和災情分析報告;負責使用衞星遙感手段開展全區草地、農業、林業、湖泊、濕地、冰川、城市等年度生態評估,編寫年度生態評估報告;負責各地(市)、各部門共享數據信息的接收和管理;承擔全區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佈系統建設及運行維護管理,為相關部門發佈預警信息提供綜合發佈渠道;協調相關領域單位,推動高分數據區域應用發展,促進應用產業化;承擔西藏自治區氣象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16] 
氣象信息網絡中心
主要職責
1. 貫徹執行中國氣象局、區局制定的信息網絡業務有關規章制度、業務規範和發展規劃、計劃;負責全區氣象信息網絡業務有關規劃、設計、研究開發與建設。
2. 負責全區氣象數據的收集傳輸、存儲管理、共享服務工作及相關係統的管理;承擔面向全區的省級數據支撐環境構建、技術支持與服務;負責全區氣象資料的質量控制、加工處理、分析評估及歸檔管理工作;承擔全區歷史氣象資料數字化、整編工作;承擔省級綜合檔案管理;負責各行業氣象資料的匯交、審核、鑑證、管理、服務及共享工作。
3. 負責氣象信息網絡骨幹系統的運行管理和維護;負責全區氣象信息網絡系統、省級局域網和集約化核心機房的運行監控、維護和管理;負責基於虛擬化雲技術的系統資源集約化管理和服務系統的建設、管理和服務;負責行業部門間網絡接入管理和維護。
4. 負責全區高清視頻會商會議系統的管理和省級服務;承擔突發氣象災害、重大活動現場的氣象應急通信和視頻保障工作。 [17] 
大氣探測技術與裝備保障中心
主要職責為承擔基本氣象業務系統使用的氣象技術裝備的開發、試驗、選購、供應、維修、更新、改造、直至報廢等全過程綜合服務;組織氣象技術裝備對外轉讓和開展技術諮詢服務;依法承擔全區氣象計量檢定、氣象儀器質量監督和管理。 [18] 
財務核算中心
主要職責
1.負責區局機關和機關服務中心、財務核算中心的財務核算工作和一上、二上預算和決算的編制工作,負責全區氣象部門的地方經費決算編制工作;
2.負責全區氣象部門銀行賬户及國庫集中支付工作;
3.負責全區氣象部門企業決算報表工作;
4.負責全區氣象部門綜合統計工作;
5.負責全區氣象部門的政府採購;
6.負責全區氣象部門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7.負責全區地方編制人員工資錄入,各地(市)氣象局地方編制公用經費核撥;
8.負責全區氣象部門的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的匯繳工作;
9.負責對地(市)氣象局財務核算的業務指導和評估工作;
10.承辦區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19] 
氣象災害防禦技術中心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氣象災害防禦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全區氣象災害防禦業務技術發展規劃及要求,參與擬訂氣象災害防禦規劃、技術標準,承擔氣象災害防禦相關業務體系建設;負責對重點行業、重大活動開展氣象災害防禦技術支撐。
2.承擔全區雷電監測公報的製作與發佈,參與重大雷電災害調查、分析和鑑定,開展雷電致災機理、雷電防護技術的研究與應用,對各地區雷電災害風險區劃、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提供業務指導等工作。
3.參與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佈相關政策研究和標準、規範的制訂;承擔西藏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發佈平台的建設、運行、監控、維護、預警信息發佈效益評估工作;負責與國家預警信息發佈中心的對接和相關任務落實,為外部門提供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綜合發佈渠道和代發預警工作,對地(市)、縣預警信息發佈相關工作提供業務指導。
4.承擔公共氣象服務相關政策、標準研究和規劃方案擬定工作;承擔區級公眾氣象服務滿意度調查及其氣象服務調查評估相關工作;組織開展自治區級公眾氣象服務產品研發、製作和發佈,承擔面向相關行業領域及公眾的交通、林業、旅遊、能源、環境健康等方面氣象服務;負責對地(市)、縣級業務技術指導和產品支持;負責公共氣象服務業務平台的建設、運行和維護;承擔氣象服務基礎信息的收集和共享;負責區級公共氣象服務產品庫的業務技術支持。
5.負責氣象短信、氣象聲訊、新媒體、氣象服務熱線、西藏自治區農牧經濟綜合信息網、西藏氣象相關網站等建設、運行、維護工作;負責西藏自治區氣象影視節目的策劃、設計、製作及其在自治區級電視台的播放。 6.承擔自治區氣象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0] 
氣象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
1.承擔電力、旅遊、文物、農業、保險、交通、雷電災害防禦等行業專業有償氣象服務;開展專業氣象監測、預警、評估和諮詢服務,牽頭承擔建立以影響服務為方向、以客户定製為特徵的新型專業氣象服務模式。
2.聯合各類資源和氣象業務相關平台,承接自治區級公眾、影視等氣象服務的增值服務。
3.承擔氣象科技服務的市場化組織運行。
4.承擔國有資產委託經營,對中心下屬公司按公司法規定進行管理;
5.承擔自治區氣象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1] 
機關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
1.機關辦公後勤服務;
2.機關後勤生活與職工生活提供後勤服務;
3.承辦機關委託事項和相關社會服務。 [22] 
人工影響天氣中心
主要職責為承擔全區人工影響天氣的業務指導;負責全區人工影響天氣材料的計劃、採購、儲運和管理;組織全區人工影響天氣重大科研和業務項目的開發以及新技術推廣應用;開展人工影響天氣催化劑、催化設備、作業方法等科學研究試驗和示範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全區人工影響天氣效果評估;負責全區作業信息的收集、彙總、統計、分析、上報工作;組織技術人員對防雹高炮、火箭的年度檢定工作;負責人工影響天氣安全規程的制定、實施和監督檢查工作,積極避免安全隱患;負責對地(市)人工影響天氣業務的指導和評估工作。 [23] 
西藏高原大氣環境科學研究所
主要職責
1.負責高原天氣氣候影響系統、高原災害性天氣機理研究;
2.負責青藏高原氣候變化以及對高原生態系統、經濟社會發展及其影響研究;
3.參與區域數值預報模式研發,開展國內外數值預報模式檢驗和解釋應用;
4.負責區局科研項目的組織實施,解決氣象相關業務關鍵技術,拓展科研業務領域,提升科技支撐能力;
5.負責對地(市)局的業務指導、技術支持和氣象教育培訓的組織管理,負責中試平台的建設與區局創新團隊技術研發工作,以及氣象科技工作獎的評選,開展科技成果認定和成果轉化應用;
6.負責全區氣象科普,落實區局年度重點培訓計劃和學術交流;
7.負責中國氣象局成都高原氣象研究所拉薩分部的建設和研究工作;
8.負責自治區重點實驗室建設和重點項目研究工作;
9.承辦區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24] 

西藏自治區氣象局地、市氣象局

拉薩市氣象局
昌都市氣象局
山南市氣象局
日喀則市氣象局
那曲市氣象局
阿里地區氣象局
林芝市氣象局 [4] 

西藏自治區氣象局地理位置

西藏自治區氣象局距舉世聞名的布達拉宮僅1.5公里,緊鄰極具藏民族特色的八廓街、大昭寺。 [2] 

西藏自治區氣象局機構榮譽

改革開放以來,全區氣象事業取得了突飛猛進的發展,氣象業務水平大幅提高,氣象服務效益明顯、科學研究碩果累累。榮獲國家科技進步三等獎1項;省(部)級科技進步一等獎2項、二等獎5項、三等獎20項、四等獎13項、五等獎5項。 [2] 
2009年1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二批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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