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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文化廳

鎖定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指導全區文化體制改革,推進文化機制創新,繁榮文藝創作;扶持具有代表性、示範性、民族性的文化藝術品,指導全區文藝理論、文藝評論工作,管理全區文化藝術事業,推動藝術事業的發展;組織、指導全區性的重大文化藝術活動。
2019年11月12日,西藏自治區文化廳入選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獲得對“格薩(斯)爾、藏戲(拉薩覺木隆)、藏戲(日喀則迥巴)、藏戲(日喀則南木林湘巴)、藏戲(日喀則仁布江嘎爾)、藏戲(山南雅隆扎西雪巴)、藏戲(山南瓊結卡卓扎西賓頓)、雪頓節”的保護資格。 [1] 
2024年2月4日,根據《西藏自治區機構改革方案》部署安排,在整合原西藏自治區文化廳和西藏自治區旅遊發展廳的基礎上,西藏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掛牌成立。 [5] 
中文名
西藏自治區文化廳
外文名
The Tibet autonomous region cultural department
職    責
主管全區文化藝術事業
地    區
西藏

西藏自治區文化廳歷史沿革

2024年2月4日,根據《西藏自治區機構改革方案》部署安排,在整合原西藏自治區文化廳和西藏自治區旅遊發展廳的基礎上,西藏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掛牌成立。 [5] 

西藏自治區文化廳主要職責

西藏自治區文化廳是主管全區文化藝術事業的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中央和自治區有關文化、文物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和管理全區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文物工作。具體如下:
(二)綜合管理全區社會文化事業,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和推動邊疆文化長廊、文化信息資源共享、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等全區性重點文化工程的建設;指導推動全區羣眾文藝創作暨全區性重大羣眾文化活動。
(三)研究擬訂全區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制定、完善扶持文化產業發展的各項政策,指導協調全區文化產業發展。
(四)是歸口管理全區對外文化交流工作,承辦對外文化交流項目;推動我區與內地的文化交流活動。
(五)協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文化法規、政策,健全文化市場法規體系,擬訂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管理和監督全區文化市場。
(六)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文化行業各類人才培養規劃;
(七)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重點文物保護維修規劃,管理、指導、監督、檢查全區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搶救維修工程與質量驗收工作。指導全區文物鑑定、開發利用。依法管理全區文物市場。
(八)承辦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西藏自治區文化廳現任領導

肖傳江:黨組書記、副廳長 [6] 
德吉卓嘎:黨組副書記、廳長 [7] 
甘立泉:黨組成員、副廳長 [8] 
劉世忠:黨組成員、副廳長 [9] 
王培:黨組成員、副廳長 [10] 
趙興邦:黨組成員,西藏自治區文物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11] 
吳小君:黨組成員、副廳長 [12] 
馬琳:二級巡視員 [13] 
吉吉:二級巡視員 [14] 
[2-4] 

西藏自治區文化廳所獲榮譽

2019年11月12日,西藏自治區文化廳入選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獲得對“格薩(斯)爾、藏戲(拉薩覺木隆)、藏戲(日喀則迥巴)、藏戲(日喀則南木林湘巴)、藏戲(日喀則仁布江嘎爾)、藏戲(山南雅隆扎西雪巴)、藏戲(山南瓊結卡卓扎西賓頓)、雪頓節”的保護資格。 [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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