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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青年書法家協會

鎖定
西安市青年書法家協會是我市書壇的重要書法組織機構,該會是共青團西安市委和西安市青年聯合會直接領導下的文化藝術青年團體,在我市廣大青年書法工作者中具有廣泛的影響。
中文名
西安市青年書法家協會
機構類型
非營利性獨立法人社會組織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協會全名為:西安市青年書法家協會
第二條 本協會為西安市青年書法篆刻工作者及愛好者自願結合的非營利性獨立法人社會組織。
第三條 西安市青年書法家協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為指導,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古為今用、洋為中用”的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尊重藝術規律,廣泛團結、組織全市書法家和書法工作者;為繁榮和發展我市書法藝術事業,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為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而奮鬥。本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國家各項法律、法規,按照本會章程和專業特點開展會務活動。
第四條西安市青年書法家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即西安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西安市民政局的領導及監督管理。
第五條西安市青年書法家協會工作地點在西安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機關內。
第二章 任 務
第六條 本會繼承和發揚我國書法藝術的優秀傳統,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提倡藝術形式、風格、流派的多樣化。開展理論研究;學術交流,組織展覽、比賽、評獎,加強編輯出版,推動書法教育,培養書法人才,壯大書法隊伍,繁榮書法創作。對成績突出的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予以獎勵和表彰。
第七條 本會最廣泛地團結書法家和書法工作者,為繁榮書法事業共同奮鬥。鼓勵並組織會員學習政治理論、方針政策、業務知識和科學文化,努力提高書法隊伍的思想文化素質和業務水平。
第八條 本會對會員有聯絡、協調、服務的職責,在會務活動中對會員進行業務指導。
第三章 會 員
第九條 西安市青年書法家協會由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組成。市級企事業單位書協均可提出申請成為本會團體會員。凡在西安地區的書法家、書法愛好者擁護本會章程,具有如下條件者:1、在創作上有較好水平;2、在理論研究上有一定成就;3、從事書法教育、編輯、組織工作有顯著成績或有突出貢獻者均可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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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