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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雁塔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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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雁塔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西安市雁塔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辦公地址
西安市雁塔區翠華南路146號 [6] 

西安市雁塔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住房、城鄉建設和人防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協調相關行業綜合性、系統性重大問題研究;根據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提出相關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意見,並組織協調及配合實施。
(二)負責全區住房保障、城市建設、人防工作的協調、指導職責。
(三)負責組織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論證、儲備,編制全區年度城市建設維護項目投資計劃;制定防空襲預案、人口疏散計劃,人防通信、警報網絡建設計劃。負責住房保障、城市建設、人防工作等資金的使用。
(四)負責全區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拆遷安置工作的實施、管理和協調;負責轄區老舊小區綜合改造項目申報和“三無小區”改造組織實施;負責轄區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工作的監督管理。
(五)負責轄區範圍內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招標投標監管工作;指導和監督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活動;督促指導轄區建築業和房地產市場的綜合統計工作;配合做好全區建築市場誠信體系建設。
(六)負責全區建設項目工地的規範化管理工作。負責轄區房屋建築、城中村(棚户區) 改造項目安全生產屬地登記和監管,負責國有土地上合法建造經竣工驗收合格後投入使用的房屋安全、人防設施安全日常監督管理;依法對屬地登記的房屋建築、城中村(棚户區) 改造項目中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國有土地上合法建造經竣工驗收合格後投入使用的房屋使用安全的違法行為、人防設施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負責轄區建築工程、市政建設工地、轄區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生產企業揚塵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和行政處罰。
(七)負責建築起重機械進行使用登記備案工作,並依法進行監督檢查。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全區建築節能推進和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發展工作。
(八)負責轄區物業活動的監督管理,並依法對其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負責全區保障性住房准入資格審查、複審、補貼發放等保障房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全區E類人才租金補貼審核、複審、信息錄入及租金補貼發放等工作;負責轄區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續籌、補建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區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工作;負責全區住房保障有關信息統計工作,向政府和社會提供區域發展動態、有關信息及政策諮詢服務。
(九)負責全區人防管理工作;負責開設戰時人民防空指揮所;負責人防工程平時使用備案,人防工程平時變更使用備案;負責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監督檢查和維護管理工作;負責開展防空襲演練,加快推進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負責組建和訓練全區防空專業隊伍;負責人民防空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指導人防工程設施建設、治理和開發利用。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 

西安市雁塔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負責局機關黨務、政務工作,負責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
2.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
3.負責文秘、機要、檔案、保密、信訪、計劃生育等工作;
4.負責機關國有資產實物管理和後勤服務保障工作;
5.負責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督促辦理;
6.負責機構編制等工作;
7.負責黨組織建設、精神文明、思想政治和工、青、婦工作;
8.負責機關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
9.組織實施目標責任綜合考核工作;
10.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建設科
1.依據市、區政府城市建設發展計劃,會同發改、財政等部門編制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維護年度投資計劃,並組織、協調、實施;
2.負責全區城市道路、軌道交通拆遷安置工作的實施、管理、協調工作;
3.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合同審查和備案管理,會同財政等部門監督、管理城建資金;
4.負責轄區內社區、學校及企事業單位的雨污水分流更新改造項目的計劃編制和組織實施;
5.負責轄區拆牆透綠項目的計劃編制和組織實施;
6.負責轄區背街小巷建設項目的計劃編制和組織實施;
7.配合省、市部門做好轄區重點城市建設項目的協調、組織和施工環境保障工作;
8.負責市政、地鐵、管廊的安全生產、揚塵防治、現場監督及文明工地的創建工作;
9.負責轄區架空線落地相關工作;
10.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建築工程管理科
1.負責轄區建築市場、建築行業、建築安全生產綜合管理;
2.負責建築工程技術標準、規範和規程的綜合管理;
3.負責轄區三級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
4.負責轄區創建文明工地的組織工作;
5.負責轄區建築市場信息化和誠信體系建設;
6.負責轄區新建建築節能、既有建築節能改造、綠色建築能耗的審核、管理、檢查、處罰;
7.負責區內建築企業建築業增加值年報統計、商品房銷售面積統計;
8.負責轄區建築工程勘察設計管理;
9.負責轄區建築工程造價管理;
10.負責轄區建設項目建設費用徵收核定;
11.負責轄區建築工程施工圖審查備案;
12.建設工程招標最高限價備案;
13.負責轄區建築裝飾行業和建築裝飾市場的綜合管理;
14.負責轄區建設項目建設費用徵收核定;
15.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物業管理科
1.負責指導街道辦事處履行物業管理監管職責;
2.負責物業服務合同、承接查驗、業主委員會備案;
3.負責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備案工作;
4.劃分物業管理區域;
5.徵集、核查和監管物業服務企業、項目負責人的信用信息,並接受查詢;
6.建立相關物業管理檔案;
7.組織各街辦、居民委員會物業管理相關工作人員和業主委員會組成人員宣傳、培訓工作;
8.負責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的資料審核、歸檔及現場查勘、監督管理工作;
9.負責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續籌、補建工作;
10.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人防管理科
1.貫徹執行有關人民防空和地下空間綜合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組織編制全區平戰綜合防護建設發展規劃和人民防空建設規劃,負責全區人防工程監督管理工作;
3.依法對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4.擬訂全區防空襲預案,疏散基地建設規劃和人口疏散計劃等方案,並組織實施;
5.負責制定全區人防通信警報建設規劃和維護管理,組織人防指揮通信網絡建設和戰備執勤;
6.負責全區人防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工作;
7.負責組建和訓練全區防空專業隊伍,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預案;負責羣眾防空組織,制定羣眾防空組織訓練計劃,組織人民防空演習和民防演練;
8.協調利用全區人防系統設施和資源參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承擔政府賦予的防災救災任務;
9.制定全區人防宣傳教育計劃,指導開展防空防災知識教育;
10.負責全區人防工程平戰結合開發利用,提高人防工程開發利用水平;
11.負責全區防空工程建設年度統計;
12.負責轄區人防工程維護管理和開發利用等工作;
13.負責檢查、監督新建人防工程中不依法修建人防設施的行為;
14.負責及時處理隨意侵佔、破壞驗收後交付使用中人防設施的行為;
15.負責依法查處人防工程建設的違法違章行為並進行行政處罰;
16.負責轄區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管理、監督檢查;
17.負責受理人防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
18.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雁塔區建設工程消防管理辦公室
1.貫徹落實《消防法》、《建築法》以及中省市關於消防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2.負責轄區內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工作;
3.建設工程消防監管,包含建設工程消防的管理、檢查、處罰及其他類職權;
4.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地下室設計審批;
5.負責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許可審批;
6.負責人防工程拆除報廢許可審批;
7.負責除財政投資外的單建人防工程立項審批;
8.負責除財政投資外的單建人防工程設計文件審核審批;
9.負責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防審批;
10.負責人防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11.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行政審批辦公室
1.負責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研究制定工作流程和操作規範及相關政務服務事項的辦理;
2.負責轄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放管服”、營商環境相關工作;
3.負責轄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4.負責轄區建築起重機械首次出租或首次安裝前備案、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告知備案、建築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備案;
5.負責轄區建築工程(含裝飾)施工許可證核發;
6.負責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基本建設程序等方面的宣傳、諮詢、指導工作;協調解決招投標過程中發生的問題;
7.負責工程建設項目(房建)公開招標投標監管及備案工作;
8.負責工程建設項目(房建)邀請招標審批工作;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可以不進行施工招標的批准;自行辦理施工招標事宜備案;
9.負責指導和監督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活動;
10.負責人防工程平時使用備案,人防工程平時變更使用備案;
11.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雁塔區住房與城鄉建設保障中心
1.負責轄區老舊小區和“三無小區”綜合改造項目的計劃編制、申報、組織實施,並負責施工質量、安全、揚塵防治等監管工作;
2.負責轄區老舊住宅小區加裝電梯試點項目徵集、監管,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初審查驗和補助資金撥付、目標考核任務完成工作;
3.負責轄區公共停車場建設的項目核審、監管、補助資金撥付和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考核;
4.負責轄區國有土地上合法建造經竣工驗收合格後投入使用的房屋使用安全、房屋安全鑑定、危險房屋治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對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5.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雁塔區住房保障中心
1.負責保障性住房申請資格的審核、複審、變更及退出管理;
2.負責住房保障政策宣傳、諮詢,指導街道辦事處開展保障性住房准入、輪候、報名、分配等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3.負責保障性住房國家、省、市建設資金補助的申請工作;
4.負責住房保障專項資金的使用及相關租金補貼審批工作;
5.負責住房保障檔案管理及省信息系統相關數據錄入、退出及變更維護等工作;
6.負責全區E類人才租金補貼審核、複審、信息錄入及租金補貼工作;
7.配合市級部門完成年度住房保障審計工作;
8.配合做好區人才公寓日常管理維護工作;
9.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雁塔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務中心
1.負責指導轄區工程參建單位執行國家和省、市頒發的有關工程質量安全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範、規程;
2.負責編制轄區受監督工程項目質量監督工作方案;
3.負責轄區受監督項目工程質量和安全的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
4.負責轄區建築工程(含裝修)、人防工程質量管理、監督、檢查、處罰工作;處理工程質量舉報和投訴;
5.負責轄區房屋建築工程(含裝修)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管理、檢查、處罰;
6.組織建築質量安全生產技術開發,推廣應用質量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7.負責轄區散裝水泥管理、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生產企業產品質量的監管;
8.負責轄區優質工程評選的組織推薦工作。
9.負責轄區《建設工程(含裝飾)質量安全實施監督通知書》核發(建築工程需在城建監察大隊進行安全生產屬地登記)。
10.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雁塔區房地產和房屋租賃事務中心
1.貫徹落實轄區房地產市場、房地產銷售、房地產交易、房產測繪、房地產經紀、房地產估價相關政策法規和制度;
2、負責轄區城市商品房銷售市場、商品房預售資金管理;負責房地產估價、房產經紀、房產測繪、房屋租賃市場管理工作;
3.負責轄區商品房預售許可、現房銷售備案、商品住房購房資格審核、商品住房購房意向登記、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籤備案;
4.負責轄區房產測繪成果備案;
5.負責房屋租賃行政管理和執法監察,培育房屋租賃中介健康發展,處理租賃糾紛,規範市場行為;
6.負責全區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對各街道房屋租賃管理工作進行培訓、指導、檢查、監督和考核;
7.負責調解轄區延期交房、違規交房等房屋買賣糾紛;
8.負責轄區房地產開發項目公建配套設施建設管理工作;
8.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雁塔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執法大隊
1.負責轄區依法核准的建築(含工程裝修)工地、經依法核准的城中村(棚户區)改造項目工地的安全生產和揚塵防治現場管理、檢查、處罰及安全事故調查配合工作;
2.編制轄區受監督工程項目安全生產及揚塵防治監督工作方案;
3.負責轄區受監督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監督,指導檢查施工安全防護標準化實施,推廣應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4.負責查處轄區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違反有關工程建設的違法行為,並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5.負責轄區兩類企業(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揚塵污染防治的檢查及處罰;
6.負責轄區受監督建築工地起重機械監督、檢查、處罰;
7.負責轄區建築工程文明工地的創建實施工作;
8.負責轄區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屬地登記;
9.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三)雁塔區住房與城鄉建設資金中心
1.負責全區住房保障、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人民防空資金的管理、使用、核算;
2.負責機關、所屬事業單位資金計劃和年度財務預決算工作;
3.負責機關、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賬目管理工作;
4.負責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各項審計對接、財務報表工作;
5.負責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人員工資發放、“三金”徵繳工作;
6.負責住房保障相關租金補貼發放工作;
7.負責全區E類人才租金補貼發放工作;
8.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3] 

西安市雁塔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現任領導

局長:李鵬 [4-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