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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徵收人

鎖定
被徵收人指徵收行為的的相對人,即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
中文名
被徵收人
別    名
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

被徵收人定義

徵收是國有化措施的一種,指徵收主體國家基於公共利益需要,以行政權取得集體、個人財產所有權並給予及時有效的補償的行政行為

被徵收人適格主體

自然人、法人、單位、集體和法律規定的其他組織均可成為被徵收人。

被徵收人法律規定

第二百四十三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
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徵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徵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徵收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