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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小平

(大東海A董事長,董事)

鎖定
袁小平,大東海A董事長,董事。
職    務
董事長,董事
公    司
大東海A
性    別
學    歷
大專

袁小平個人經歷

袁小平先生,1963年7月出生,漢族,大專,中國註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審計師,中共黨員。曾任四川南充市供銷社系統會計、副處長,海南從信會計師事務所項目經理,羅牛山股份公司總經理助理、財務總監。2006年-2017年海口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董事、財務總監、副總經理、代總經理、副董事長、黨委書記及海南椰島股份公司董事 [1]  。(公告日期:2018-03-06)

袁小平相關事件

2022年8月12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佈消息:2022年4月29日,公司披露《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2021年半年度報告全文(更新後)》和《2021年第三季度報告(更新後)》,對2021年半年度報告和第三季度報告財務報表進行了會計差錯更正,將2021年半年度營業收入由1,907.98萬元更正為1,806.91萬元,淨利潤由145.29萬元更正為80.95萬元,扣非後淨利潤由121.66萬元更正為-52.06萬元;將前三季度營業收入由2,815.76萬元更正為2,481.60萬元,淨利潤由278.96萬元更正為-18.47萬元,扣非後淨利潤由243.94萬元更正為-180.10萬元。
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1.4條、第2.1.1條、第5.1.3條規定。
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袁小平、財務負責人符宗仁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1.4條、第2.1.2條、第4.3.1條、第5.1.9條的規定,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重要責任。
鑑於上述違規事實及情節,依據本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13.2.3條以及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2號——紀律處分實施標準》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經本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議通過,本所作出如下處分決定:
一、對海南大東海旅遊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二、對海南大東海旅遊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袁小平、財務負責人符宗仁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