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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旅遊局

鎖定
根據《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衢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辦發〔2010〕114號),設立衢州市旅遊局。市旅遊局是主管旅遊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衢州市旅遊局
機構地點
衢州市

衢州市旅遊局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公佈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和省政府、市政府規定應當交由縣(市、區)政府主管部門具體實施的事項。
(二)加強的職責
加強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應急救援職責。

衢州市旅遊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發展旅遊業的方針、政策;統籌協調全市旅遊業的發展,組織擬訂全市旅遊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發展戰略和產業政策,並監督實施;受委託起草我市旅遊行政(行業)管理的規範性文件草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二)組織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協調旅遊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負責旅遊區(點)質量等級推薦和評定;參與市內省級以上旅遊度假區、A級旅遊區以及其它重點旅遊建設項目的規劃論證和審核報批;指導全市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
(三)積極培育開發旅遊市場,制訂全市旅遊市場開發計劃和年度旅遊活動方案並組織實施,統一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推廣和重大促銷活動,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負責全市國內、入境和出境旅遊市場開發;負責全市鄉村旅遊市場的開發工作;歸口管理旅遊涉外事務。
(四)負責編制申報全市旅遊發展資金的投資計劃;指導旅遊業的社會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配合做好市級旅遊專項資金的分配、使用審核和使用監管工作。
(五)負責全市旅遊業的綜合管理;擬訂旅遊行業管理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星級旅遊飯店評定工作;承擔設立國內旅行社和經營國際旅遊業務旅行社的初審工作;承擔旅行社品質等級評定工作;負責導遊的管理工作;負責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全市旅遊業的統計及行業信息發佈諮詢工作。
(六)指導各類旅遊企業發展,完善旅遊經營管理體制;監督管理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的精神文明和誠信體系建設,規範旅遊企業從業人員經營和服務行為。
(七)管理和指導全市旅遊教育培訓和崗位資格考試認證工作;指導和協調旅遊行業的人才資源的開發工作;指導縣(市、區)旅遊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的業務工作。
(九)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全面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及紀檢監察組織對反腐倡廉建設工作的決策和部署,負責本單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及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衢州市旅遊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旅遊局設3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文秘、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息、信訪、機關安全、督查督辦、電子政務、新聞宣傳工作;起草有關旅遊行政(行業)管理的規範性文件;制訂旅遊行業的法制宣傳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後勤保障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市級旅遊專項資金的分配、使用審核和使用監管工作。
(二)市場開發
制訂全市旅遊市場開發計劃和年度旅遊活動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國內旅遊入境旅遊出境旅遊的市場開發工作;負責全市鄉村旅遊市場的開發工作;負責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推廣工作;研究旅遊市場動態,提供市場服務信息,推進對外旅遊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全市旅遊商品研發,做好旅遊商品市場渠道的拓展;指導全市主要旅遊產品開發和推廣活動;組織參與國內外各種旅遊博覽會、交易會和大型促銷活動;參與協調全市旅遊節慶和重大會展工作;歸口管理旅遊涉外事務,按規定承擔赴港澳台旅遊的有關事務工作;參與制訂並組織實施旅遊市場開發的獎勵政策。
(三)規劃處(掛行業管理處牌子)
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旅遊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協調旅遊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編制申報全市旅遊發展投資計劃,進行全市旅遊項目信息彙總與管理工作,引導旅遊業的社會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指導全市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負責旅遊區(點)質量等級管理,指導旅遊區(點)的規劃和建設工作,負責省級生態旅遊示範區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旅遊業的統計及行業信息發佈工作;指導縣(市、區)旅遊發展規劃及專項規劃的編制和實施;監督管理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的精神文明和誠信體系建設;負責國內旅遊和出入境旅遊的綜合業務管理;負責全市旅行社的行業管理,擬訂並實施星級飯店、旅行社的行業管理標準、規範;組織旅遊星級飯店評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導遊管理工作;負責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擬訂旅遊行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工作;管理和指導全市旅遊教育培訓和崗位資格考試認證工作;指導和協調旅遊行業的人才資源的開發工作。 [2] 

衢州市旅遊局人員編制

旅遊局行政編制10名(含紀檢監察編制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級領導職數4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1名。
紀檢、監察機構和機關黨的工作機構設置和領導配備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 

衢州市旅遊局其他事項

(一)設立行政審批服務處,派駐市行政服務中心,編制、職數局機關內部調劑。行政審批服務處負責局行政審批工作,局其他內設機構不再承擔具體行政審批事項,配合做好行政審批工作。
(二)各內設職能處室和派出(駐)機構要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黨組織及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安排,負責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及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衢州市旅遊局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