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衡陽市雁峯區教育局

鎖定
衡陽市雁峯區教育局,根據《中共衡陽市委辦公室、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雁峯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衡辦〔2019〕13號),雁峯區教育局(以下簡稱區教育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1] 
衡陽市雁峯區教育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市委、區委關於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 
現任衡陽市雁峯區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何湘軍 [2] 
中文名
衡陽市雁峯區教育局
外文名
Hengyang Yanfeng District Education Bureau
行政級別
正科級 [1] 
現任領導
何湘軍 [2] 

衡陽市雁峯區教育局機構改革

中共雁峯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以下簡稱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的職責由區教育局承擔,接受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承擔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組織研究全區教育領域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政策、教育發展戰略規劃、重大改革方案,協調督促落實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1] 

衡陽市雁峯區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區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和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提出全區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及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和步驟,指導並協調實施。
(三)負責全區的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民辦教育的管理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四)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指導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五)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教育經費預算、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教育經費管理制度。檢查監督全區教育經費的投入和使用情況。負責管理區本級的教育經費。監管教育系統國有資產。指導、管理全區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工作。
(六)主管全區教師工作。組織指導中小學教師的資格認定、註冊、招聘錄用、職務評聘、培養培訓、調配交流、檔案管理和考核獎懲等工作。制定全區師資建設發展規劃、教職工管理制度和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
(七)規劃並指導全區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等工作。
(八)管理成人高校、成人中專的招生考試工作及高等教育的自學考試工作。協調指導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
(九)負責全區勤工儉學、教育技術裝備、體育設施器材裝備和圖書建設工作。
(十)組織指導全區教育行政執法工作和全區教育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以及內部審計等工作。
(十一)統籌管理全區語言文字工作。擬定全區語言文字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廣普通話和規範漢字及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佈。
(十三)統籌全區教育信息化建設與應用工作。
(十四)組織、指導全區教育督導工作。
(十五)負責本行業、領域的應急管理工作,對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六)負責全區教育工會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衡陽市雁峯區教育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秘書股)
承擔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的聯絡工作,聯繫協調轄區內市屬中小學、座落高校工作,負責統戰、民族宗教工作。負責教育改革與發展。負責全局性文字綜合工作。負責重要文件起草和發文審校。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全局性會議的組織、安排。負責機關文檔、文印、機要、保密等工作。
負責全區學校圖書建設、報刊發行工作。負責機關用車、計劃生育、資產管理和後勤服務等相關工作。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議、提案意見的辦理工作。負責公務接待、外事等工作。統籌全區教育信息化建設與應用工作。負責教育陽光服務工作。負責日常黨建工作,協調指導教育系統、基層黨支部黨建工作。負責理論學習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意識形態工作及局黨委中心組學習工作。
(二)人事師訓股(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統籌規劃並指導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員編制、考核、獎勵、勞動工資福利等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教育系統教職工的招聘錄用、調配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辦本系統教職工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按管理權限,管理機關和所屬單位人事檔案。
負責特級教師推薦評選工作。按幹部管理權限,負責局屬單位領導幹部考察、推薦和調配。負責師德師風建設工作。負責全區教師援藏、援疆、支教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表彰獎勵工作、教育基金會代表處的工作。負責教師對外交流工作。協調、指導所屬單位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規劃和指導中小學師資培訓工作,組織和實施新教師上崗前培訓和教師的學歷培訓及繼續教育等工作。負責市級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推薦工作,負責區級學科帶頭人和青年骨幹教師認定、培養和考核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和其他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學校的教師隊伍培訓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統籌管理全區語言文字工作,推廣普通話,推行規範漢字。組織開展語言文字宣傳和檢查評估。負責教師資格定期註冊工作。
(三)基礎教育股
承擔義務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觀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素質教育。組織、指導基礎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評價工作。指導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的德育、科技、禁毒、安全、國防教育及其他教育工作。指導、管理中小學研學實踐工作。指導、管理中小學共青團和少先隊工作。
歸口管理各類中小學教材(含音像教材)及配套用書。負責協調基礎教育科研工作、教育裝備等工作。負責全區中小學及幼兒園學籍管理,組織初中學業水平測試、中小學招生。歸口管理中小學競賽活動。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基礎教育各類學校及教育機構的業務工作。負責幼兒園等級評定工作。檢查、督促、規範學校的辦學行為。指導學校的校園文化建設。指導全區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含文明單位創建工作)。
(四)體衞藝股
擬訂區學校體育、衞生、藝術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學校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教學工作和專業師資的有關培訓工作。負責協調體育衞生藝術教育的教研教改工作。指導相關專業的教學資源建設。負責學生健康狀況的檢測與建檔建制等工作。
做好傳染病的預防工作。協調初中體育、藝術學業水平測試工作。指導學校體育人才的培養、選拔工作。指導各類學校愛國衞生和綠化美化等工作。指導、協調學校及學生參加體育競賽和藝術交流等活動。
(五)計劃財務審計股
負責擬訂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中小學(幼兒園)體制改革及佈局調整。編制和安排小學招生計劃。負責全區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佈和事業發展監測。負責全區教育經費籌措安排和管理。統計並監控全區教育經費投入、執行情況和教師基本待遇的發放和落實情況。承擔區本級教育部門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區本級教育部門預決算。指導全區學校教育經費年度預決算。
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中央、省、市、區本級教育專項經費。負責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教育收費的政策,規範收費行為。指導協調學校建設安全工作。編制區本級教育部門基建投資計劃並承擔區本級教育部門各單位基建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學校國有資產管理政策,承擔區本級教育部門各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會計人員業務培訓和管理。承擔區本級教育部門各單位政府採購及招投標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學校後勤管理工作。承擔有關財經檢查協調工作。
指導協調全區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工作。負責全區勤工儉學工作。牽頭負責標準化學校建設、薄弱學校改造及兩類學校建設工作。組織貫徹落實黨委審計委員會的決策部署,負責對全區教育系統財務收支及其他經濟活動內部審計、監督和管理。組織協調全區教育系統內部審計人員培訓和綜合實踐能力建設工作。
組織對本單位及所屬單位進行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情況審計,發展規劃、戰略決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業務計劃執行情況審計,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計,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履行情況審計,境外機構、境外資產和境外經濟活動審計,經濟管理和效益情況審計,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情況審計,領導人員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審計以及各類教育專項資金審計。協助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督促落實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做好學校食品衞生監督工作。
(六)民辦教育股
負責區域內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擬訂民辦教育的發展規劃及有關政策規定。承擔全區民辦教育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民辦學校的分類登記、名稱規範和校長調整的管理工作,規範民辦學校辦學行為。做好民辦學校設置前期調查研究,現場踏勘及延伸服務工作。
牽頭組織對民辦學校的考核、財務資產監督及年度辦學情況檢查評價工作。負責區屬民辦教育機構招生簡章、廣告的備案登記和宣傳監督工作。指導民辦教育機構的校園校舍、圖書館(室)、教育技術裝備和師資隊伍等方面的建設。協調處理民辦教育改革和發展過程中共同性矛盾和問題。負責全區民辦學校的黨建工作。
(七)政策法規室(行政審批服務股)
負責教育系統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的有關工作。組織、監督、指導全區教育行政執法。負責協調和指導全區教育系統新聞宣傳及輿情管理、網絡安全工作。負責法制教育工作。負責本單位對企業和個人辦理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徵收、行政給付、其他職權(核准、備案、年檢)等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和送達。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的調研論證。負責有關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的政策諮詢、政務公開工作。負責與本單位承擔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事中事後監管職能股室的溝通協調,並做到信息共享。負責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辦理資料歸檔和信息統計工作。牽頭負責電子政務及政務公開工作。
(八)綜治校車辦
負責協調和指導全區教育系統信訪和維穩工作。負責局屬單位的社會政治穩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保衞工作。對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做出規劃。協調有關職能部門積極開展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協同有關單位、職能部門處理局屬學校學生傷害及其他災害事故。指導督促學校加強安全隱患的排查及整改和矛盾糾紛的排查及調處工作,協助各有關業務股室依法妥善處理突發事件。
總結推廣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學校安全工作典型經驗,行使學校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建議權。負責本行業領域的應急管理工作,對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負責校車安全管理的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協調機制。組織相關部門對校車進行安全檢查,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機制,設立並公佈舉報電話、舉報網絡平台。組織、指導校車服務提供者開展駕駛員、隨車照管人員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參與相關職能部門組織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檢查。
(九)教育督導室
負責全區教育督導工作。對區域內各鎮、街及相關部門落實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進行督導。對區域內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教育教學等工作進行督導。承擔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教育政策規定的其他事項。 [1] 

衡陽市雁峯區教育局行政編制

區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4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主任督學1名(副科級)。 [1] 

衡陽市雁峯區教育局現任領導

何湘軍(黨委書記、局長):主持黨委、行政全面工作。
傅 凱(黨委委員、主任督學、主任科員):分管教育督導、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辦公室、黨建、組織、宣傳、教育陽光服務、法規、行政審批、網絡安全和信息化、民宗、人事師訓、教師獎勵基金會、教育工會、退教協、計劃生育工作;負責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的聯絡工作;負責協調處理分管領域及聯點單位信訪維穩等工作。
分管股室:辦公室(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秘書股)、人事師訓股(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政策法規室(行政審批服務股)、教育督導室。
全靈芝(副局長、主任科員):分管基礎教育、教研、教育技術裝備、禁毒、婦聯、關工委工作;負責文明創建工作;負責協調處理分管領域及聯點單位信訪維穩等工作。
分管股室:基礎教育股、教學研究中心、現代教育技術裝備站。
李豔玲(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計劃財務、基建、審計、安全、綜治、信訪維穩、資助(青少年學生校外教育)、扶貧、勤工儉學工作;負責校園周邊環境整治、校園食品、校舍、校車、消防安全工作。
分管股室:計劃財務審計股、綜治校車辦、學生資助服務站(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中心)。
劉召榮(原主任督學):分管民辦教育工作;負責協調處理分管領域及聯點單位信訪維穩等工作。
分管股室:民辦教育股
羅為姣(主任科員):分管校園體育、衞生、藝術、紅十字會、自學考試、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及社區教育工作;負責協調處理分管領域及聯點單位信訪維穩等工作。
分管股室:體衞藝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心、電大雁峯分校(社區學院)。 [3] 

衡陽市雁峯區教育局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區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25日起施行。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