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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陽市外僑辦

鎖定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外事、僑務和港澳工作方針、政策、法規以及市委、市政府關於外事、僑務和港澳工作的決策部署,監督和指導其在全市的落實情況;審核縣市區和市直各部門擬訂的報請市委、市政府審批的涉外涉僑涉港澳的各類報告。
中文名
衡陽市外僑辦
所在城市
衡陽市
內設機構
4個
行政編制為
15名

衡陽市外僑辦簡介

根據《中共衡陽市委衡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衡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衡發[2010]3號)和《中共衡陽市委衡陽市人民政府關於衡陽市人民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衡委 [2010]4號),設立衡陽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加掛衡陽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牌子,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衡陽市外僑辦調整職能

(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佈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境外非政府組織在衡活動及我市民間組織參加國際非政府組織活動的管理工作職責。
(三)加強全市外事僑務歸口管理和統籌協調工作職責。
(四)加強涉港澳工作職責。

衡陽市外僑辦主要職責

(二)圍繞全市經濟建設和對外開放,進行外事、僑務和港澳工作情況調研,為市委、市政府外事、僑務和港澳工作決策提供建議;制定全市外事、僑務和港澳工作發展規劃;充分挖掘外事僑務資源,加大招商引資力度;負責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協調處理全市重大涉外涉僑涉港澳事務。
(三)負責組織接待來我市訪問的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外賓、華僑華人、港澳同胞;統籌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領導人的外事活動及會見華僑華人、港澳知名人士的有關事宜;指導縣市區和市直各部門做好外事接待及禮賓工作。
(四)歸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國(境)工作;協助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市級領導出訪計劃,統籌安排市級領導因公出訪工作;審核我市人員因公出國、赴港澳的有關事宜;負責承辦、管理因公護照和因公赴港澳通行證;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全市因公出訪情況;協同有關部門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因公出國(境)團組和人員進行查處。
(五)負責管理全市與外國駐華使領館和我國駐外國使領館的聯絡工作;負責承辦邀請外國人來訪的相關事項;協調處理外國機構、人員在衡及我市機構、公民在海外的領事保護及相關事宜;牽頭協調管理境外非政府組織在衡活動及全市民間組織參加國際非政府組織活動的工作;協同處理全市重大涉外事件、事故和糾紛;協同有關部門處理、防止和抵禦境外宗教滲透,配合做好反邪教、反恐怖等專項工作的涉外事務;指導和參與全市涉外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協同管理外國專家的相關外事業務。
(六)配合和協助市委外宣部門做好對外宣傳和羣眾性外事教育工作;協同審核重要涉外報道稿件和其他有關文稿;管理外國及港澳記者來衡採訪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涉外參觀點的開闢、調整和有關管理工作。
(七)歸口管理全市友好城市工作,指導協調全市與外國友好城市、友好縣市區以及其他友好單位的交往活動;指導民間對外友好交往工作,開展多邊、雙邊國際交流。
(八)依法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和華僑華人在衡的合法權益;負責組織宣傳僑務工作政策法規;負責全市歸僑、僑眷扶貧工作;協調處理僑務信訪工作;協助開展華僑華人捐贈工作,參與對涉僑捐贈財產使用與管理的監督工作。
(九)負責海外華僑華人及其社團的聯絡聯誼工作;指導、推動涉僑宣傳、文化交流和華文教育工作,協助做好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和僑務引資引智工作;組織協調做好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在衡重點投資企業的權益保護工作;配合做好僑務對台工作。
(十)統籌協調市政府各部門和縣市區人民政府與港澳地區的工作聯繫及有關業務往來;依法維護在衡港澳同胞及其眷屬的合法權益;對我市駐港澳機構提出的有關事宜提供意見、建議和工作協助。
(十一)負責對外事幹部、涉外人員以及因公出國(境)團組和人員進行對外政策和外事紀律教育,負責組織外事僑務幹部及翻譯人員的業務培訓;配合相關部門監督檢查外事紀律及涉外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承辦全市翻譯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有關工作。
(十二)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衡陽市外僑辦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設4個內設機構:

衡陽市外僑辦人秘科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管理等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督查和政務公開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的組織協調等工作;承辦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聯繫和指導縣(市)區外事僑務辦工作;承辦全市翻譯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有關工作;負責本辦機關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

衡陽市外僑辦外事科

負責全市涉外事務的管理、協調和指導工作;牽頭協調管理境外非政府組織在衡活動及我市民間組織參加國際非政府組織活動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處理全市涉外事件、事故和糾紛;協同有關部門處理、防止和抵禦境外宗教滲透,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反邪教、反恐怖等專項工作的涉外事務及涉外應急管理工作;管理外國及港澳記者來衡採訪活動;負責邀請外國人來衡簽證審核,協助做好來衡外國專家單位資格審核及年檢工作;負責指導聯繫市直部門和各縣(市)區的涉外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市重要涉外活動及禮賓工作;負責審核呈報副市級以上領導出席的會見、會談、宴請等重大外事活動計劃,承擔以上活動的禮賓及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涉外參觀點的開闢、調整和有關管理工作;配合對外宣傳部門做好涉外新聞發佈工作。歸口管理全市友好城市工作,指導協調全市與外國友好城市、友好縣市區以及其他友好單位的交往活動;指導民間對外友好交往工作,開展多邊、雙邊國際交流。發揮外事資源優勢,開展招商引資活動;歸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國(境)工作;協助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市級領導出訪計劃,統籌安排市級領導因公出訪工作;審核我市人員因公出國的有關事宜;負責承辦、管理因公護照和因公赴港澳通行證;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全市因公出訪情況;協同有關部門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因公出國(境)團組和人員進行查處。

衡陽市外僑辦僑務科

貫徹執行國家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負責僑務政策法規在我市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保護歸僑、僑眷和華僑華人在衡合法權益;承辦部分歸僑、僑眷身份認定工作;協助辦理歸僑、僑眷出入境及其子女升學、就業、留學以及華僑回國定居、回國安置等相關手續;負責調研綜合僑務工作情況,開展僑務政策和理論研究,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提供僑務信息;負責全市僑務信訪、僑務扶貧、僑法宣傳等工作;負責協調指導各地、各部門開展僑務工作;協助開展華僑華人和部分港澳同胞捐贈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代表人士的參政議政工作;負責海外華僑華人及其社團的聯絡聯誼工作;指導、推動涉僑宣傳、文化交流和華文教育工作;研究提出促進華僑華人在經濟、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與我市交流合作的建議;開展涉僑招商引資工作;組織協調華僑華人、歸僑僑眷在衡重點投資企業的權益保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僑務對台工作。

衡陽市外僑辦港澳事務科

管理、協調和指導全市港澳事務;在省港澳事務辦公室指導下,負責全市與港澳地區的聯絡工作;負責我市人員因公赴港澳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港澳地區訪衡團組的接待;依法維護在衡港澳同胞及其眷屬的合法權益;開展港澳台地區招商引資工作;組織協調港澳同胞在衡重點投資企業的權益保護工作。

衡陽市外僑辦人員編制

市外事僑務辦公室行政編制為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副處級紀檢員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4名,副科級領導職數3名。
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 名。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