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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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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陰,五陰之一,是人於生既見其根。知人生人。悟鳥生鳥。烏從來黑。鵠從來白。人天本豎。畜生本橫。白非洗成。黑非染造。從八萬劫無復改移。
今盡此形,亦復如是。而我本來不見菩提。云何更有成菩提事。當知今日一切物象,皆本無因。由此計度,亡正遍知,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一外道,立無因論。
中文名
行陰
外文名
Line Yin
行陰十魔境
計末無因、計本無因
類    別
過去未來有邊,相續心無邊之邪見
行陰十魔境
①計本無因(過去無因惡見)
一者、是人見本無因。何以故?
是人既得生機全破。乘於眼根八百功德,見八萬劫所有眾生,業流灣環,死此生彼
。只見眾生輪迴其處。八萬劫外,冥無所觀。便作是解,此等世間十方眾生,八萬劫來,無因自有。
由此計度,亡正遍知,墮落外道,惑菩提性。
註釋:
見本無因見到此行陰生滅之本;本來無因。
生機全破“生機”,生滅之樞機,即行陰。“破”,即顯露。
乘於眼根八百功德乘着清淨的眼根所具之八百功德,故能完全發揮其能見之量。
業流灣環“灣”,業灣。“環”,圓環。隨着業行之流,於業灣中,迴環流轉。
八萬劫來,無因自有“外”,前後際,在此指前際。“冥”,冥然。謂於八萬劫外之前際,冥然莫辨而無所見。此行者於是以為:在這八萬劫外,前無因,後無果可得。
亡正遍知即失去了如來所教之正遍知見。以無因論破壞正理因緣生法,令眾生墮於無因無果之邪見,執無善惡、凡聖之因果,因此造善或修行,皆不得善報、亦不得聖果;而且造惡亦不受果報。以如是邪計,令眾生不修善去惡,不修聖行,因此長劫輪溺不得出,是故無因論之惡甚大。
義貫:
“一者,是”於行陰圓中起計度之“人見”此行陰的生滅之本,“本”來“無因”而起;“何以故?”(為何會有如是見?)由於
“是人既得生” 滅之樞“機”(行陰)“全破”(全體顯露),乃“乘於”清淨“眼根”所具之“八百功德”,而能完全發揮其能見之量,因而得“見八萬劫” 內“所有眾生”,隨着“業”行遷“流”於業“灣”中,回“環”輪轉,不能自止,“死此生彼”,悉在灣內,“只見眾生”於八萬劫中“輪迴其處,八萬劫” 以“外”之前際,則“冥”然莫辨而“無所觀”;於是他“便作”如“是”邪“解”妄計:“此等世間十方眾生” 從“八萬劫”以“來”乃“無因”而“自有”。
“由此計度”,因而“亡”失如來所教之“正遍知”見,從而“墮落”於“外道”,邪見(即學佛法成外道),以此而“惑”亂自他“菩提”正覺之“性”。
②計末無因(未來無因惡見)
二者、是人見末無因。何以故?
註釋:
是人於生“生”,諸眾生。
既見其根既自以為已見其八萬劫之根,系無因而有。
知人生人謂知人自然生人。
烏從來黑“烏”烏鴉。烏鴉從來自然是黑的,沒有什麼原因。
鵠從來白“鵠”,俗稱天鵝,似雁而囉嗦大,羽毛全白,頸長,尾部與腳皆短,腳有蹼,能高飛,鳴聲洪亮。此謂,天鵝從來自然是白的,沒有什麼原因。
人天本豎“人天”,人道與天道眾生。“豎”,直立。人道與天道本來就悠然是直立的,沒什麼其他原因。
畜生本橫“橫”,橫立、橫行。
白非洗成“白”,指眾生之體白。
無復改移“無復”未嘗。“改移”,改變。
而我本來不見菩提“本來”,從本以來,即八萬劫前,亦即八萬劫的開頭。“不見菩提”,謂不曾見有任何一眾生是從菩提而生;換言之,即眾生性中原本不含菩提性。
云何更有成菩提事過去既然不從菩提生,未來如何能成菩提?亦即:既不從菩提生,則不具菩提性;不具菩提性,則不可能成菩提。這是因為此人為八萬劫之見所囿,故不能見無量劫前,眾生最初一念無明生起之前的本覺之性(菩提性),由於他自己不見而言無。
一切物象,皆本無因一切物象於八萬劫前,皆本無因而生(過去無因),劫盡之時,亦當無因而一切斷滅,故一切皆歸於無因無果,過去無因,將來無果。
義貫:
“二者、是”於行陰圓元中起計度之“人”於過去見本無因,於未來則“見末無因。何以故?”
以“是人於”諸眾“生既”自以為已“見其”八萬劫前之“根”,系無因而有,“知人”自然“生人”,非有他因,“悟鳥”自然“生鳥,烏” 鴉“從來”即自然是“黑”的,別無有因,“鵠”(天鵝)“從來”自然是“白”的,非有緣故,“人”道與“天”道眾生“本”來自然“豎”着立,“畜生本”來自然“橫”立橫行。眾生之體,其“白非洗”而“成”,乃自然而然,眾生體之“黑”亦“非”由“染”所“造”,乃自然黑,如是等事“從八萬劫” 以來,即“無復改移”。
“今盡此形,亦復如是;而我” 從“本”以“來”(在八萬劫前)“不見”有眾生是從“菩提”而生(此即因中無菩提),“云何”於八萬劫後“更有”眾生能得“成菩提”之“事”?(此是果中無菩提)“當知今日”所在之“一切物象”,於八萬劫前“皆”從“本”以來“無因”無果。
“由此”心魔作祟而邪“計”籌“度”,謂一切自然而生、自然而滅,無因無果,因此“亡”失佛所教之“正遍知”見,“墮落”於“外道”,惡見(即學佛法成外道),以致“惑”亂自他“菩提”正覺之“性”。
“是”等“則名為第一” 類“外道”所“立”之兩種“無因”惡“論”(本無因、末無因)。
二墮四種遍常惡見(四遍常論)
阿難。是三摩中諸善男子,凝明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圓常中起計度者,是人墜入四遍常論。
註釋:
於圓常中於圓遍、相續之常相中。
四遍常論四種遍常之邪論。
義貫:
“阿難,是” 正修“三摩”地“中”之“諸善男子,凝” 定不動“明”照不惑,“正”持其“心”,不起愛求,故“魔不”能“得”其“便”,故能增修圓定,照破想陰,行陰現前。於是“窮”十二“生類”生滅之根“本”(行陰),“觀”察“彼”行陰(七識)“幽清”恆“常擾動”之“元,於圓” 遍、相續之“常”相“中起計度者,是人” 即“墜入”外道“四”種“遍常”之邪“論”中。
類別
①計“心境為常”惡見
一者、是人窮心境性,二處無因。修習能知二萬劫中,十方眾生,所有生滅,鹹皆循環,不曾散失,計以為常。
註釋:
窮心境性,二處無因“窮”,窮究。“二處”,心與境二處。欲窮究心與境之性,以求一切法之本元為從何而起,然發覺心境二處皆無生因,亦即沒有發現能生心境二處者;換言之,心境本身即是源頭。
修習能知即依其研究心境之修習而得知。
不曾散失故能生已滅,滅已又再生,於是生生不息。
計以為常故計心境二者以為遍常。
義貫:
“一者、是人”欲“窮”究“心”與“境”之“性”,以求一切法之本元,然而發覺心境“二處”皆“無”所從生之“因”(亦即,無物能生心境二者);復依其窮究心境之“修習能”得“知二萬劫中,十方”一切“眾生,所有生滅,鹹皆循環”,相續不斷,故彼心境皆“不曾散失”,方能生已滅,滅已生,生生不息;以此見故“計”心境“以為”普遍“常”住不壞。
②計“四大是常”惡見
二者、是人窮四大元,四性常住。修習能知四萬劫中,十方眾生,所有生滅,鹹皆體恆,不曾散失,計以為常。
註釋:
窮四大元研窮四大之本元。
四性常住計四大之性為常住。
鹹皆體恆其四大之體性皆是恆常。
義貫:
“二者、是人” 研“窮四大”之本“元”,而計“四”大之“性”本來“常住”不壞。彼由“修習”而“能知四萬劫中,十方”一切“眾生,所有生滅” 皆從四大而來,然彼四大本身“鹹皆體”性“恆”常,“不曾散失”,故眾生得以生滅相續不斷,以此見故,“計”四大之性“以為”普遍“常”住不壞。
③計“八識為常”惡見
三者、是人窮盡六根末那執受,心意識中本元由處,性常恆故。修習能知八萬劫中,一切眾生,循環不失,本來常住。窮不失性,計以為常。
註釋:
六根、末那執受“六根”,指六根所攝之六識。“末那”,即第七識。“執受”,即為末那所執受為我之第八識。
心意識“心”,第八識。“意”,第七末那識。“識”,前六識。
本元由處本元生起之處。
性常恆故不知其為行陰相續之緣故,而計心意識為常。(以見心意識相續不斷,則計以為不壞不滅;以其不壞不滅故是常。)
窮不失性窮究此循環不失之性,以為不壞不滅。
義貫:
“三者、是人” 於定中“窮盡六根”所攝之六識、及第七“末那”識,以及末那所“執受”,為我之第八識,如是於“心、意、識中” 求其根“本元由”生起之“處”,計其“性”為“常恆故”,而不知其為行陰相續之由。由其“修習能知八萬劫中,一切眾生”,死此生彼,雖“循環”輾轉,然此八識卻從“不”曾散“失”;因此而謂從“本”以“來”識性“常住”,復“窮”此循環“不失”之“性”,以為是不壞不滅而“計以為”普遍“常”住。
④計“想陰盡為常”惡見
四者、是人既儘想元,生理更無流止運轉,生滅想心,今已永滅。理中自然成不生滅。因心所度,計以為常。
註釋:
既儘想元:“想元”,想陰之根元。謂想陰之根元既盡,行陰即顯。
生理更無流止運轉“生理”,於生滅的道理中。“流”,造流。“止”,息止。“運”,運行。“轉”,轉變。這些都是想陰的施為之相。此謂想陰既滅,想陰之生滅於理中更不應再有遷流、息止、運行、轉變等施為之相出現。
生滅想心,今已永滅。理中自然成不生滅既然“有生滅”之想陰既已永滅,他便以為按理而言,他自然已證到了“不生不滅”的境地。但是此時他的想陰雖滅,而行陰尚未滅,因此行陰微細之生滅相(此正是第七識之種子),仍有微細的流注生滅相,是故他實非已達真不生滅。按《楞伽經》義而言,此時為已經滅了“相生、相住、相滅”,然猶未能滅“流注生、流注住、流注滅”。
因心所度“心”,自心。“度”,計度。謂由於自心計度。
義貫:
“四者、是人既” 已“盡”了“想”陰之根“元”(想陰已盡),因而他以為此想陰之“生”滅於“理”上言之,“更無”復出現遷“流”、息“止、運”行、“轉”變等種種施為之相的道理,因他以為彼有“生滅”之“想心”(想陰)“今”既“已永滅”,於道“理中”而言,他“自然”已經“成”就了“不生滅”之法體;然而他的行陰未滅,故仍有行陰的微細流注之生滅相,因此他實尚未達真不生滅之境,不過“因”他自“心所度”忖,而“計以為常”住不生滅。
結語: 墮為外道(圓常論)
由此計常,亡正遍知,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二外道,立圓常論。
註釋:本節從略。
義貫:
“由此”自心魔作祟,邪“計”心境、四大、八識等為“常”住不生滅,不達諸法無常之住,因而“亡”失如來所教“正遍”之“知”見,而“墮落”於“外道”(即學佛法成外道),以致“惑”亂自他“菩提”正覺之“性。是則名為第二” 類“外道”所“立”之“圓常”邪“論”。
三墮四種顛倒邪見(四類倒見)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自他中起計度者,是人墜入四顛倒見,一分無常,一分常論。
註釋:
觀彼幽清常擾動元“彼”,指行陰。“幽清”,幽隱輕清。“常”,恆常。“元”,生滅之根元。恆常擾動、生滅之根元,以第七識“恆審思量”,故云恆常擾動;然此行人卻誤以此為一切生命之根元(源頭)。
一分無常,一分常論“一分”,一半。即半無常、半恆常。
義貫:
“又”於“三摩”地“中”,已透過想陰十境之“諸善男子,堅” 固“凝”定不動、持“正”其“心”,不起愛求,外“魔不”能“得”其“便”,故能破想陰而令行陰顯現;然彼繼而“窮”究此行陰,以為是十二“生類”生滅的最終這根“本”,然而他“觀彼”行陰(七識)系“幽”隱輕“清”、恆“常擾動”、他便以為這是一切生滅最終之根“元”、因此,此行者便“於自他”法“中”,妄“起計”著、籌“度者,是人” 即因此而“墜入”外道“四”種“顛倒”之雙計惡“見”中,計執諸法皆是“一分”(一半)“無常”,而另“一分”(另外一半)卻是恆“常”之邪“論”。
詮論:
本節中所述行陰之魔相,是由於行者見行陰之體顯現(“觀彼幽清常擾動元”)便著於其相,復於其相上種種推究、攀緣、穿鑿附會,以自心妄想而去分別計度那些行陰之相,而以為是究竟之相顯現,才會有魔事起。若見行陰現時,雖見其相,不取不著、平等不動,不隨之而起計度,只覺知那是禪境必經過程中的一個現象而已;如是觀察了知,即仍依本法修習,無有旁鶩,行陰即指日可破。
然而廣而言之,一切魔事的產生,都是由於這件事:“見相著相”!於修行中,於所有見聞覺知,若有所見、有所聞、有所覺、有所知,其種種相,一概不依、不隨、不取、不著,只依本心及本法,則魔事自破。
反之,若有所見、有所聞(見聞染淨、莊嚴、恐怖、可愛等相)、有所覺、有所知(或知、或解、或悟某經、某理、某事),即起貪愛、迷執、計著,則不論你修行多高,定力多深,皆立刻為魔所趁、為魔所用,而墮魔數,斷菩提路。
類別
①計“我常他為無常”之邪見
一者、是人觀妙明心遍十方界,湛然以為究竟神我。從是則計我遍十方,凝明不動。一切眾生,於我心中自生自死。則我心性名之為常。彼生滅者,真無常性。
註釋:
觀妙明心觀行陰幽清常擾動元,以為即是妙明真心。
湛然以為究竟神我將行陰之幽清認作是湛然不動之性,且以之為究竟之神我。“神我”,即所謂靈魂。又,此即印度外道二十五諦中之最後一諦。彼外道有達深定者,能觀八萬劫,但於八萬劫外,即冥然莫辨,彼遂以此冥然莫辨、 不可知的境地,立為一切法之本源,稱之為“冥諦”(冥然的真理)。(此猶如道家的“混沌”:“恍兮惚兮其中有相”。皮“混沌”儒者又稱之為“無極”。)外道又立從“冥諦”生“覺大”(儒道亦立從“無極”生“太極”。)又從“覺大”生“我心”,從“我心”生“五微”,從“五微”生“五大”,從“五大”生“十一根”(儒道亦立從“太極生兩儀”(兩儀即陰陽),再立從“兩儀生四象”)最後立一“神我”。所以二十五諦中,最初為“冥諦”,最後為“神我”,中間共有二十三法,是為“冥諦”所生之諸法(因此冥諦為最初之能生者)。而冥諦生這二十三法作什麼用呢?他們説,是為了讓“神我”受用。(這與耶教言上帝創造宇宙萬物,皆是為了讓人類受用,是如出一轍的,只不過耶教的道理膚淺得多。)又彼所謂“神我”約略等於第七識種子,以第七識為我執中心,內執第八識為我,外執前六識為我所,故略同。此行者本來是修行佛法的,竟墮入邪計行陰為神我的外道論,滋可嘆哉!
我遍十方“我”,即神我。
凝明不動即無生無滅,故神我是常。
一切眾生,於我心中自生自死因此眾生是無常。
則我心性名之為常。彼生滅者,真無常性此為計我是常,而在我心中的眾生,卻是無常的。
義貫:
“一者、是人觀” 行陰之幽清常擾動元,而以為是“妙明”真“心、遍”滿“十方”世“界”,且將其幽清認作“湛然”不動之性,並“以為”彼即是“究竟”之“神我;從是” 謬想“則”更“計”神“我遍十方,凝明不動”,無生無滅,故是常住之性,而“一切眾生,於我心中自生自死,則” 神“我”之“心性名之為常” 住不變;而“彼”有“生滅者”(我心中之眾生),是“真無常性”。(此為計我是常、眾生於我心中生滅,是為無常。)
②計“國土無常及究竟常”之邪見
二者、是人不觀其心,遍觀十方恆沙國土。見劫壞處,名為究竟無常種性。劫不壞處,名究竟常。
註釋:
見劫壞處“劫壞”,即三災之後,變境成空。
名為究竟無常種性見三界為三災所壞,就説世界為究竟無常斷壞;而不知世界於空劫後,仍有成劫;成、住、壞、空皆不過暫住,各二十小劫,並非恆常。
義貫:
“二者、是人不” 復“觀其”自“心”(因已確定計執自心為神我,是真常性),反而周“遍觀”察外“十方”器界“恆沙國土”。彼但“見”為“劫”末三災所“壞”之“處”即“名”彼世界“為究竟無常種性” (而不知諸世界於空劫後仍有成劫。)而於“劫”尚“不壞處,名” 之為“究竟常”(永久常住不壞。此為計外器界已壞者為無常,未壞者為恆常。)
③計“心為常、生死無常”之邪見
三者、是人別觀我心,精細微密,猶如微塵。流轉十方,性無移改。能令此身即生即滅。其不壞性,名我性常。一切死生從我流出名無常性。
註釋:
猶如微塵“微塵”,即外道所計的微細我(微細之我相)。
流轉十方謂此微細我,由於起惑、造業、受報,故於十方世界流轉不息。
性無移改然此微細我之性卻從無改變,故“我性”是恆常。
能令此身即生即滅謂此微細我之恆常性,卻能維持無常身中的生生滅滅。
義貫:
“三者、是人” 復“別觀我心”,見“精細微密”之行陰根本“猶如微塵”,即計之為微細,此微細我雖“流轉十方”界,不斷地起惑、造業、受報,然其“性”卻從“無移改”,故是恆常;依此恆常性,而“能令此身” 雖“即生即滅”,無常至極,然此微細我“其不壞”之“性,名我性常”,而“一切死生”之相便是“從我”常住之性中“流出,名無常性”。(此為計心是恆常,而計身為無常。)
④計“行陰常,前三陰無常”之邪見
四者、是人知想陰盡,見行陰流。行陰常流,計為常性。色受想等,今已滅盡,名為無常。
註釋:
知想陰盡謂知道自己之想陰已破,故色、受、想三陰皆已盡。
見行陰流“流”,遷流;亦即知道行陰仍在運作。
義貫:
“四者、是人知” 自己之“想陰”已“盡”,且“見行陰”刻正遷“流”;然以觀見“行陰”相續“常流”不斷,故“計”行陰“為常性”,而見“色、受、想等” 三陰“今已滅盡” 不存,故“名”之為“為無常”。(此為計已盡之陰為無常,未盡之陰為恆常)。
結語:墮為外道(一分常論)
由此計度一分無常一分常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三外道,一分常論。
義貫:
“由此”自心魔作祟,而邪“計”忖“度”自分之身心與依正諸法皆為“一分”是“無常”(一半無常),“一分”是恆“常故”(一半是恆常),因而從正修行“墮落”成“外道”惡見,“惑”亂“菩提”正覺之“性;是則名為第三” 類“外道”所計之“一分常”之邪“論”。
詮論:
這“一分常、一分無常”之論,究竟有何害處?因為其所計之一分常者,都是其自心、或神我,並且因為計其為常,即表示他自以為已脱離無常,已達不生不滅,不再有輪迴,出世之道業已成,不須更修行。而實不然,以仍未達究竟,仍處輪迴;一旦報盡,將再受輪迴時,即起毀謗。又,未證言證,大妄語成;且隨順外道(即學佛法成外道),破佛正法,誤導眾生,凡此皆是無間大罪。
四墮四種有邊邪見(四有邊論)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分位中生計度者,是人墜入四有邊論。
註釋:
於分位中分位有四種:三際分位、見聞分位、彼我分位、生滅分位。
四有邊論此四種邪論,雖然內容都是成對的,雙計有邊及無邊,然而諸外道,並非真已證得無邊之理體,故當其計某法為無邊之時,只是屬於邪計的“邊見”而已,故以正教判之,只能稱為“有邊論”。
義貫:
“又”於“三摩”地“中”之“諸善男子,堅” 固“凝”定不動,持“正”其“心”,不起愛求,“魔不”能“得”其“便”,故能於三昧中上上增進而破想陰;想陰既破,彼即“窮”究行陰而以其為十二“生類”最終生滅之根“本”,且“觀彼”行陰“幽”隱輕“清”、便認為是恆“常擾動”的生滅之根“元,於”四種“分位中生計度者,是人” 即“墜入”外道之“四”種“有邊”之邪“論”。
類別
①計“過去未來有邊,相續心無邊”之邪見
一者、是人心計生元,流用不息。計過未者,名為有邊。計相續心,名為無邊。
註釋:
心計生元“生”,十二類生。“元”,生滅之根元。謂此行者觀見行陰相,而計之為第十二類生的生滅之根元。
流用不息“流”,遷流。“用”,業用。“不息”,循環不息。此為觀見行陰之相,以行陰之相即遷流造作不斷故。
計過未者,名為有邊“過未”,過去及未來。以過去已滅、未來未至;已滅者,其範圍已確定;未至者,只止於仍是一推想的概念而已,故皆是有邊。“過”者,範圍;“有邊”,即有限。
計相續心,名為無邊“相續心”,即現在心,以現在心乃相續無有間斷,故名之為無邊。
義貫:
“一者、是人” 於定中觀見行陰相,因而起“心計”之為十二類“生”之生滅的根“元”,又觀其遷“流”之業“用”循環“不息”,於是“計過”去及“未”來“者,名為有邊” 法(有限之法),而“計”現在之“相續心”,以其念念仍相續從無間斷故,“名為無邊”之法(無限之法)。
②計“八萬劫前無邊,眾生界有邊”之邪見
二者、是人觀八萬劫,則見眾生。八萬劫前,寂無聞見。無聞見處,名為無邊。有眾生處,名為有邊。
註釋:
無聞見處,名為無邊謂此行者於其定中觀八萬劫外,純是一片寂靜,什麼都聽不到,什麼也看不到,毫無任何生命的跡象。他不知那只是由於自己的見聞之力不能及於八萬劫外而已,因此在八萬劫外,他便什麼也看不到、聽不到,正台人為視力、聽力所限,於遠處之事物便無所見聞一樣,所以並非真正在八萬劫外沒有眾生。
有眾生處,名為有邊此謂,他依自己的見聞能力所及,觀見八萬劫內有眾生處,便把此有眾生的範圍稱為有邊。然而眾生所在處實是無量,並非有邊(有限),只是他不能全見罷了。
義貫:
“二者、是人” 以其定力能“觀八萬劫,則見” 八萬劫內有“眾生”存在;於“八萬劫”之“前”,卻“寂”然“無”有“聞見”(他於八萬劫前看不到、聽不到有眾生的跡象),由於“無聞見處”對他來講系冥然莫辨、不能得其際涯,故他把那不可知的領域“名為無邊”(無限),而於他觀見“有眾生”存在之“處”,即“名”之“為有邊”(有限)。
③計“我知性無邊,他知性有邊”之邪見
三者、是人計我遍知,得無邊性。彼一切人現我知中。我曾不知彼之知性。名彼不得無邊之心。但有邊性。
註釋:
計我遍知謂彼行者計此行陰之真我能周遍了知。
得無邊性以其遍知,故是無邊性。
彼一切人現我知中其他一切人都是現於我所知的範疇之中。
曾不知彼之知性“曾”,乃,卻。謂這些在我的知性中所現之人,也應各具知性;但是我卻不能得知他的知性,這可見他的知性一定很有限,因此他的知性不能過於我的知性,而為我所知。
義貫:
“三者、是人” 觀見己之行陰,便執為真我,且更“計”此真“我”能周“遍”了“知”一切,故此真我於諸法中“得無邊”之“性”;而“彼”其他“一切人”雖皆“現”於“我”的“知”性之“中”。然而“我曾”(卻)“不知彼之知性”,可見他們的知性必定是有邊的(有限的),因此其知性不能達於我,而為我所知;是故“名彼不得”如我知性的“無邊之心,但” 是“有邊性”。
詮論:
種種外道千説萬論,多半脱離不了自我本位,或自我中心;以外道不能無我(若無我者,即不著我,則非外道,即入如來聖道)。外道以我為“能”,而以有別於我之一切法“我所”,依於此我、我所,而作種種妄想分別,試圓自圓其説,以成其“ 一家之言”,皆不免自誤誤人,不脱三途輪轉。
④計“一切依報正報皆半有邊、半無邊”之邪見
四者、是人窮行陰空。以其所見心路籌度一切眾生一身之中,計其鹹皆半生半滅。明其世界一切所有,一半有邊,一半無邊。
註釋:
以其所見心路籌度謂此行者於其定中,以定力所伏故,其行陰之遷流趨於極緩,他便覺得他的行陰已滅,及至出定,才發覺行陰仍在,於是他便以為他的行陰滅了之後子再生起。如此他便見行陰是時生時滅,於是以自己的心路之歷程去籌度,而計著法界一切依報正報皆是如此處於時生時滅、半生半滅的狀態中。這又是外道人以自我為中心,而卜度計著一切的另一個例子。
義貫:
“四者、是人” 想陰既盡,行陰現前,即以定力研 “窮行陰”,欲求其“空,以其” 入定出定時“所見”行陰乃時生時滅,即以自“心路”歷程“籌度”計著“一切眾生一身之中,計其鹹皆半生半滅”。又以此推,“明其世界”中“一切所有”之物象,亦皆“一半有邊,一半無邊”。
結語:墮為外道(有邊論)
由此計度有邊無邊,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四外道,立有邊論。
義貫:
“由此”自心魔所作祟,而邪“計”妄“度”諸法“有邊無邊”之戲論,因而“墮落”於“外道”之惡見(即學佛法成外道),以致“惑”亂自他“菩提”正覺之“性,是則名為第四” 類“外道”所“立”之“有邊”邪“論”。
五墮四種矯亂論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知見中生計度者,是人墜入四種顛倒,不死矯亂,遍計虛論。
註釋:
於知見中生計度者謂行者於彼定中所得的知見中,不能明瞭抉擇,因而虛計妄度。
不死矯亂“不死”,指不死天,即無想天之果報。外道計無想天為究竟涅盤處,故又稱之為不死天;且説修行人一生若不亂答人,死後當生彼天;他們又説,若自己實在不知,而勉強回答,就會造成“矯亂”。因此為了避免矯亂,他們立了一項規矩:若有人問任何問題,身為本派弟子,你就應回答説:“這是秘密言詞,不可明説。”或者含糊其詞作不定答。佛對他們這種作法,就呵斥説:“此真矯亂!”(這才是真正的矯亂!亦即,他本來是為了避免矯亂,而模稜兩可、含混其詞,結果反而成了真正的矯亂,以其言詞閃爍不定故)。
義貫:
“又”入於“三摩”地“中”之“諸善男子,堅” 固“凝”然不動,“正”其“心”念,不起愛求,外“魔不”能“得”其“便”,故能增進而破想陰;想陰既破,行陰顯現,故能“窮”十二“生類”之生死根 “本”(即行陰之體),而“觀彼”行陰(七識)“幽”隱輕“清”,恆“常擾動”生滅之根“元”(七識),然“於”彼定中所得的“知見中”不能明瞭抉擇,而“生”虛“計”妄“度者,是人” 即“墜入四種顛倒”,以求外道“不死”天(無想天果報)而作“矯亂”、周“遍計”度之“虛”妄言“論”。
類別
①計“八亦”之矯亂論
一者、是人觀變化元。見遷流處,名之為變。見相續處,名之為恆。見所見處,名之為生。不見見處,名之為滅。相續之因,性不斷處,名之為增。正相續中,中所離處,名之為減。各各生處,名之為有。互互亡處,名之為無。以理都觀,用心別見。有求法人,來問其義。答言:我今亦生亦滅。亦有亦無。亦增亦減。於一切時皆亂其語。令彼前人遺失章句。
註釋:
觀變化元謂此行者於定中進觀行陰,以其為一切變化之根元。
見遷流處,名之為變若見行陰遷流之處,即稱之為變異。變異即是無常之代名。
見相續處,名之為恆“恆”,常。謂見行陰雖遷流變化,卻念念相續不斷,因此即稱此為行陰之常相。
見所見處,名之為生“見所見”,能見及所見,亦即八萬劫內。“名之為生”,以其於八萬劫內見有眾生生起,故稱之為生。
不見見處,名之為滅“不見見”,不見如前之所見,亦即八萬劫外,彼一無所見,不見有一眾生,便稱一切眾生皆歸於滅。
相續之因,性不斷處,名之為增“相續”,前後法相續。“續”者,接續。謂,如前之行陰已滅,後之行陰尚未生起,這中間的空檔怎麼填補,才能讓前後接續起來,否則行陰的遷流就中斷了;這中繼的填補、過渡之物,即稱為相續因,例如中有身,或等無間緣。“性”,行陰之遷流性。此謂若見行陰遷流之性前後皆不斷處,好似有一法多出,即稱此法為行陰之增法。
正相續中,中所離處,名之為減“中”,中間。“所離處”,分開的地方。亦即,任何一法,不管如何相續不斷,中間還是一定會有個空檔存在,即所謂“雖然相續,而缺中交”,例如也入息,在出息與入息之間,就有個空檔,其間既無出息、也無入息,也就是是説,在出息與入息中間的極短的剎那之間,人是停止呼吸的,這短暫的停止呼吸之剎那,此外道人稱之為“離”(離於出入息之謂也);也因為此“中交處”是離於出入息相,故這中交處便顯然有如少了一樣東西,所以此外道人便稱之為“減”(減者,少也)。出入息如是,於行陰遷流中,前陰後陰相續時亦如是,中間有一“法減”。綜觀這兩句話,即外道於行陰遷流不斷之中,見行陰有增、有減;或有時增、有時減,故他不能確定行陰之相,因此他若答別人問行陰有增、有減;或有時增、有時關,故他不能確定行陰之相,因此他若答別人部行陰之相時,便回答説:“行陰亦增亦減”。而最前面兩句,則表示他因見行陰“有變異相、亦有恆常相”,故他答人時亦言:行陰“亦有常亦無常,不可定説”。進而推之於一切法,彼亦如是見,故亦作如是説以答他人之問。
各各生處,名之為有此人於定中,因觀眾生各各皆有其獨有之生處,故稱之為“有”。
互互亡處,名之為無但他又見一切眾生亦皆歸於亡處(死亡),便稱之為“無”。合此兩句,則若有人問他:“眾生為有,還是無?”或問:“法是有、還是無?”他便回答説:“亦有亦無。”
以理都觀,用心別見“都”,全。“別”,差別。為以上八種,表面上好象皆是依理來觀察行陰及諸法之相;然而因此行者之用心有所差別,故他所見者便不一致。
亦生亦滅。亦有亦無。亦增亦減這是“六亦”,少了一對“亦常亦無常”,合起來即是“八亦論”。此“八亦論”,即是外道之矯亂論。“矯亂”之義,也就是“把道理搞亂”,把人搞糊塗。(故亦不妨稱之為“攪和”。)
令彼前人遺失章句“前人”,指現前去求法“問法”之人。“遺失章句”,“章句”,為法句之章法、義理。謂令人聽其言後,迷失了正當的言詞與義理,從而混亂知見與思惟,以致莫知所從。
義貫:
“一者、是人” 於定中觀想陰已盡,行陰顯現,於是進而“觀”行陰,因為那是一切“變化”之根“元”;當他觀“見”行陰之“遷流處”,便“名之為”行陰的無常“變”異相;若觀“見”行陰雖然遷流,但亦有前後“相續”之“處”,於是他就“名之為”行陰的“恆”常之相(因此他下結論説:行陰有常、有無常;也就是亦常亦無常)。他又在他能夠觀“見”及“所見”的八萬劫“處”,看到有眾生生起,於是他就“名之為生”;而於八萬劫外,“不見”如他先前所“見”之“處”,看不到有眾生生起,似一切皆滅,他便“名之為滅”。(於是他得到另一個結論:行陰亦生亦滅)。
他又觀察思維:如果前面的行陰已滅,而後面的行陰尚未生起,這中間必定有個令前後銜接起來的“相續之因”,存在,但他卻觀見行陰之遷流“性”中仍有“不”間“斷”之“處”,在這前後陰銜接處,本應中斷、卻沒有中斷時,便有如多出一個法了,這多出的一法,他便“名之為增”;反之前後二陰“正相續中”,其“中”間為前後二陰“所”分“離”之空缺“處”,(亦即雖相續而缺中交、如出入息),就有如少了一法,這情況他便“名之為減”。
此行者又觀眾生“各各”皆有其獨有之“生處”,他便“名之為有”;見其“互互”相率皆歸“亡處”(盡皆有死),他便“名之為無” (於是他又得到一個結論:一切法皆亦如是:亦有亦無。)以上八種表面上雖皆似“以理都觀” 諸法,然而由於行者之“用心”有差“別”,因而於“見”同一法時,卻前後不一致,不能真正得如理而確定之見。以其所見不定故,若“有求法人,來問其” 修證之“義”,他即“答言:我今” 所見為一切法乃“亦生亦滅,亦有亦無,亦增亦減”,無有一定可説。彼“於一切時皆” 如是矯“亂其語。令彼” 現“前”求法之“人,遺失章” 法字“句”及正義理,令人知見混亂,無所適從。
②計“惟無”之矯亂論
二者、是人諦觀其心,互互無處,因無得證。有人來問,唯答一字,但言其無。除無之餘,無所言説。
註釋:
諦觀其心:“其心”,其行陰之心。
互互無處謂於行陰之生與住二相滅時,觀見一切皆暫無,他便在此暫現之法法上互相推衍,以至於無處。
因無得證“因”,從。從“無”這一字,而得證道。亦即從“無”,證道,所證者亦無:故於一切,全無所見、無所證,一切皆無。
除無之餘除“無”一字之外。
無所言説便什麼都不説。
義貫:
“二者、是人” 於定中“諦觀其”行陰之“心”,當行陰之生住二相滅的當下,他見一切皆無,他於是在此暫無的現象中,於法法上“互互”相推相衍,而皆至於“無處”,於從而妄計自己“因無”這一字而“得證”“有人來問”道:即悟一切皆歸於無。故若“唯答一字,但言其無”;法時,他“除且無”一字 “之餘”,即完全“無所言説”(什麼話都不説)。
③計“惟是”之矯亂論
三者、是人諦觀其心,各各有處,因有得證。有人來問,唯答一字,但言其是。除是之餘,無所言説。
註釋:
各各有處:謂此行者於定中觀察,在行陰之異相與滅相之後,仍有“生、住”之相繼起,他於是下結論説:一切法各各皆住於“有”(亦即“一切法有”)。
因有得證:他因此妄言他因“有宗”而得證道,亦即是證“一切法有”。
義貫:
“三者、是人” 於定中“諦觀其”行陰之“心”,當他觀見在行陰的異相與滅相之後,仍有生相與住相再生起,即下結論謂一切法“各各”皆住於“有處”,(一切法有),有妄計其已“因有”宗而“得證”無上道,證一切法有。因此若“有人來問”法,彼“唯答一字,但言其是。除是之餘”,即“無所言説”(其他什麼話都不説)。
④計“有無”之矯亂論
四者、是人有無俱見,其境枝故,其心亦亂。有人來問,答言:亦有即是亦無,亦無之中,不是亦有,一切矯亂,無容窮詰。
註釋:
有無俱見謂由於此人於定中觀察行陰是,雙觀其生處及滅處,故變成有無俱見。
其境枝故“境”,所觀境。“枝”,分歧。謂其所觀境現出分歧之象。
亦有即是亦無“亦有”,他因見一切法有生,故他説是“有”。“即是亦無”,他因見一切法亦終歸於滅,所以他便説:“這個有也是無”。
亦無之中,不是亦有亦(亦滅)之中,不一定是亦有(亦生),以滅者不一定更生。合上兩句為:雖然亦有即是亦無;但亦無並不一定是亦有。
無容窮詰“詰”,問。“窮詰”,追問到底;也就是説,無法問清楚。這種説法在理則學上稱為“套套邏輯”,又譯“循環論證”。(按:亦頗似當今流行的“白痴造句法”)。
義貫:
“四者、是人” 於定中觀察行陰時,因為雙觀其生處及滅處,故“有無俱見”;因為“其”所觀“境”之象系分“枝”不齊“故,其心亦亂” 而不一。因此若“有人來問”法於他,他便“答言”:法“亦有,即是亦無” (亦滅),以一切有生必歸於滅,故有等於無;但是他卻又説:“亦無之中,不” 一定“是亦有”,以已滅者不一定更生,所以無不一定還有。如是他把“一切”義理及文字全“矯亂”了,令人“無容窮詰” 而得到任何明白確定的答案,一切一團混亂。
結語:墮為外道
由此計度矯亂虛無,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五外道。四顛倒性,不死矯亂,遍計虛論。
義貫:
“由此”自心魔之作祟而邪“計”妄“度”,成為“矯亂”道理之“虛”妄、空“無”之言説戲論,因而“墮落”於“外道”之惡見,從而“惑”亂自他“菩提”正覺之“性。是則名為第五” 類“外道”的“四”種迷正立邪的“顛倒性”、都是為了求外道“不死”天之果報,不欲給人明確之見解,所作之“矯亂”正知見、周“遍計”度、“虛”妄之“論”。
詮論:
此四種矯論,究竟有何過?其過咎為:一、令人思緒不清,墮於無明愚痴;二、令人失去正知見。三、令求法者無所適從。
六計“死後仍有十六相”之邪見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
於無盡流生計度者,是人墜入死後有相發心顛倒。
或自固身,雲色是我。或見我圓,含遍國土,雲我有色。或彼前緣隨我回復,雲色屬我。或復我依行中相續,雲我在色。皆計度言死後有相。如是循環,有十六相。從此或計畢竟煩惱,畢竟菩提,兩性並驅,各不相觸。
由此計度死後有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六外道,立五陰中死後有相,心顛倒論。
註釋:
於無盡流謂在行陰相續無盡的遷流不斷相。
死後有相謂死後仍全再有色、受、想等諸陰相,再從行陰中生起來。
或自固身“固身”,堅持固守其身形。(按:這很類似道家的作法。)
雲色是我説四大之色皆是我;此為計色是我。
或見我圓或妄見我性為圓融。
雲我有色“有”,擁有,所有。此為計“我大色小,色在我中”。
或彼前緣隨我回復“前緣”,現前所緣之色。“隨”,任。“回覆”,迴旋往復運用。
雲色屬我此為計“離色是我”。
雲我在色此為計“色大我小,我在色中”。
死後有相謂身雖死而我心識仍在,故仍有我相在。
從此或計謂由此或更轉深一層計度。
畢竟煩惱,畢竟菩提,兩性並驅彼謂:畢竟之煩惱與畢竟菩提,皆是行陰造作所生,故皆如行陰之無盡,因此染淨二法之性實在是同時並存、並行不悖。
義貫:
“又”入於“三摩”地“中”之“諸善男子,堅” 固“凝”定、持“正”其“心”,不起愛求,外“魔不”能“得”其“便”,故能增進而破想陰;想陰既破,行陰即顯現,於是他便在定中“窮”究十二“生類”之生死根“本”,(行陰),而“觀彼”行陰“幽”隱輕“清”恆“常擾動”之根“元”,
故他即“於”彼行陰相續“無盡”之遷“流”相,而“生計度”此行陰為諸動之本元“者,是人” 從而“墜入死後”仍會再“有”色、受、想等諸陰“相”再從行陰生起之謬見,從而“發心顛倒”。
“或自”堅持“固”守此“身”形,而“雲”四大之“色是我”(此為計色是我)。“或”妄“見我”性“圓”融,“含遍”十方“國土”,而“雲我”擁“有色”(此為計我大色小,色在我中)。“或彼”現“前”所“緣”之色,能“隨我”(任憑我)“回”旋往“復”運用,而“雲色屬我” (此為計離色是我)。“或復我”系“依行”陰“中”之遷流“相續”之相而存活,故“雲我在色” 中(此為計色大我小,我在色中)。如是等“皆”是虛妄“計度”而“言死後”身雖已死,但我心識仍在,故仍“有”我“相”在。“如是”之論説“循環”往復,共“有十六”種“相。從此或” 更轉深一層而“計”著“畢竟煩惱”與“畢竟菩提”皆是由有為的行陰之造作而成,因此皆如行陰之無盡。是故真與妄二法之“兩性並”駕齊“驅”(同是並存),並行而不悖,故“各不相觸”、相妨。
“由此”自心魔之作祟而邪“計”妄“度死後”仍“有”諸陰相“故”,因而“墮落”於“外道”之惡見中,於是“惑”亂自他“菩提”正覺之“性,是則名為第六” 類“外道,立五陰中死後有相”,於是成就自“心”魔所造之“顛倒”邪“論”。
七八種邪計無相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
於先除滅色受想中,生計度者,是人墜入死後無相,發心顛倒。
見其色滅,形無所因。觀其想滅,心無所繫。知其受滅,無復連綴。陰性銷散,縱有生理,而無受想,與草木同。此質現前猶不可得。死後云何更有諸相。因之勘校死後相無。如是循環,有八無相。從此或計涅盤因果,一切皆空。徒有名字,究竟斷滅。
由此計度死後無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七外道,立五陰中死後無相,心顛倒論。
註釋:
於先除滅色受想中“先”,先前。在先前已除滅的色、受、想三陰中。
死後無相即死後一切斷滅;這是外道斷滅論的一種。
發心顛倒由於此外道論,違悖佛教“修因證果”之諦理,而入虛無斷滅,故成愚迷顛倒。
形無所因“形”,形體,身形。“因”,依。因為四大之色已滅,故身形無所依。
知其受滅,無復連綴“連綴”,關聯。受陰既滅,則色與心便不再有關連,蓋色法與心法中間的橋樑為受陰;受陰一炒,其橋即斷。
陰性銷散“陰性”,此指前三陰:色陰、受陰及想陰。
縱有生理此指行陰,謂陰即使還能得生。
而無受想,與草木同謂若光有行陰,而無受想二陰,便成為既無想亦無受,如是即與無情之草木相同。
此質現前猶不可得“質”,體。謂此四陰(色受想行)之體,現前於定中,尚且不可得。以前三陰已滅,當然不可得;而行陰雖然現在,但它是念念遷流不住的,故亦不可得。
死後云何更有諸相“云何”,如何。
因之勘校“諸相”,諸陰之相。“因之”,因此,由是。“勘校”,複核確定、確認。
死後相無死後色受想行四陰之相皆成無。
義貫:
“又”入於“三摩”地“中”之“諸善男子,堅” 固“凝”定、持“正”其“心”,不起愛求,外“魔不”能“得”其“便”,故能增進而破想陰;想陰既破,行陰即顯現,於是他便在定中“窮”究十二“生類”之生死根“本”,(行陰),而“觀彼”行陰“幽”隱輕“清”恆“常擾動”之根“元”(七識)。
此時,若“於先”前已經“除滅”之“色、受、想” 三陰“中”而“生”邪“計”籌“度者”(謂色受想本有今無,如今行陰雖現有,將來亦當成無),“是人”便“墜入”外道所計執的“死後”一切法皆歸於“無相”之斷滅論,則其“發心”遂成為“顛倒”心。
此人於定中觀“見其”四大之“色滅”之後,則念其身“形無”復“所因”(所依);若再“觀其想”陰“滅”時,則念其“心無”復“所繫”;而當他“知其受”陰“滅”時,則計他的色與心“無復連綴”之橋樑;因他以為前三“陰”之“性”既已“銷”亡“散”滅了,此行陰“縱”仍“有生理”(仍舊存在)然“而”既“無受想”二陰,則此身乃“與草木同”。又,“此”色受想行四陰之“質”(體)縱使“現前”於定中“猶不可得。死後云何更有諸” 陰之“相”可得?“因之”(於是)“勘校”複核確定之後,可下結論説:生前與“死後”四陰之“相”皆“無;如是循環” 論證共“有八無相” 論。既然現前質空,即無修因;而死後質空,便無證果,是故“從此或計涅盤” 菩提與“因果,一切”世出世法“皆”系“空”無,“徒有名字”,並無實際,一切法“究竟”歸於“斷滅”,遂成為撥無因果之大邪見。
此行者“由此計度死後” 一切皆歸於空“無故,墮落”於“外道”之惡見(即學佛法成外道),以致“惑”亂自他“菩提”正覺之“性;是則名為第七” 類“外道”所“立”於“五陰中”“死後無相,心” 計魔所成之“顛倒”惡“論”。
八八種俱非邪論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
於行存中,兼受想滅,雙計有無,自體相破,是人墜入死後俱非,起顛倒論。色受想中,見有非有。行遷流內,觀無不無。如是循環,窮盡陰界,八俱非相。隨得一緣,皆言死後有相無相。又計諸行性遷訛故,心發通悟。有無俱非,虛實失措。由此計度死後俱非,後際昏瞢無可道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八外道,立五陰中死後俱非,心顛倒論。
註釋:
於行存中“行”,行陰。“存”,存在。“兼”兼以,再加上。“受想滅”,受想二陰已滅。
兼受想滅既計有又計無,稱為“雙主”。
雙計有無謂因見行陰現在,而計有:見受想二陰已滅,而計無,故成雙計。
自體相破以有無兩計互破,故其自體相不能得存:因為一物之自體相若不是無,就是有,不能説此物之體是“亦有亦無”;若説亦有亦無,則“有”與“無”互相沖突,即互相抵消,故此物之自體即破,於邏輯與經驗中都不能成立。
死後俱非即死後變成非有非無。“亦有亦無”稱為“雙亦”;“非有非無”稱為“雙非”。既然生時為“亦有亦無”,死時就應成“非有非無”。
色受想中,見有非有“有”,是指行陰之有。“非有”,則是指已滅的前三陰,因為此三陰已經已經滅了,故成非有。此謂,於已滅之色受想三陰中,相對於現猶存在的行陰之“有”,則那前三陰即成“非有”。
行遷流內,觀無不無“行”,行陰。“無”,前三陰之無。“不無”,即非無,既言“非無”即是有。此謂,於現存的行陰之遷流內,對觀於前三陰之“無”,則此三陰之“無”並非無,而是有;也就是説:前三陰之“無”這伯事是“有”的。
如是循環“循環”,指循環作觀,由後觀前,由前觀後。(提案 :此所謂“循環作觀”,其實就是“繞圈子”。)
窮盡陰界“陰”,指色受想行四陰。“界”,界限,範圍。
八俱非相“有”“無”二法及“俱”“非”排列組合,即衍成四俱與四非,稱為八俱非。此八俱非為:①有;②無;③非有;④非無;⑤亦有亦無;⑥非有非無;⑦非亦有非亦無;⑧非非有非非無。這八俱非便面一切外道言説戲論的核心。
隨得一緣即隨便舉一緣,如舉色陰,或受陰等,以任何一陰作為因緣皆可。
皆言死後有相無相“有相無相”,實是指“非有相非有無相”。
又計諸行性遷訛故“諸行”,即諸法,一切有為法。“遷”,離,謂離於正理。“訛”,錯,謬。謂又以其所計著一切萬法之性,既皆遷離於正理,又訛謬錯誤故。
心發通悟“通悟”,指邪通邪悟,而非真正通悟。
虛實失措“虛”,即無。實“即有。謂令虛實皆無處安置,而不能指任何事物為虛或實。
後際昏瞢“後際“,未來。以其智錯故,所見之未來相説昏蒙一片。
無可道故“道“,説。謂毫無一點道理或實質可説。
立五陰中死後俱非謂彼外道即以五陰為題旨,而立眾生死後(其五陰)俱非有非無。(也就是説:人死後,其五陰不是有,也不是無。按:那是什麼呢?)
義貫:
“又”入於“三摩”地“中”之“諸善男子,堅” 固“凝”定、持“正”其“心”,不起愛求,故外“魔不”能“得”其“便”,乃能增進而破想陰;想陰既破,行陰即顯現,因此他以“窮”究十二“生類”之根“本”,(行陰),而“觀彼”行陰“幽”隱輕“清”、恆“常擾動”之根“元”(七識)。
但是他卻“於行”隱尚“存中,兼” 以“受想”二陰已“滅”,而“雙計”亦“有”亦“無”(於尚存者計有,於已滅者計無),行陰的“自體”之“相”以此有無之互“破”,故不能成立;“是人”於是“墜入”外道之“死後”有無“俱非”,(非有非無)的妄論,從而更“起”種種“顛倒”邪“論”。
此人於已滅之“色受想”三陰“中”,對“見”(對觀)行陰之“有”故前三陰成為“非有”;而於“行”陰“遷流”之“內”,對“觀”前三陰之“無”這件事實“不無”(此無非無,而是有“無”這件事)“如是循環”對觀論證,由後(現在)觀前(過去),由前觀後,“窮盡”色受想行四“陰”之“界”限,達有無俱非,而衍成“八俱非相” 之亂論,於是“隨”舉“得一”陰為“緣”(以此陰作題材),彼“皆言”此陰於“死後”非“有相”、非“無相。又” 以其所“計”一切“諸行”(萬法)之“性”既皆“遷”離於正理之外,充滿“訛”錯謬誤“故”,其 “心”即依此等邪理而 “發”邪“通”與邪“悟”,從而他即更加確定“有無俱非” 之邪見,而令一切事理之“虛實”皆“失”其“措”置之所。
“由此”對生前之雙非,更推而“計度死後”亦一切法“俱非”有非無。由依如是邪見而修證故,此行者但見“後際”(未來)乃一片“昏瞢,無” 絲毫之道或實質理之“可道”(可説),是“故”他便“墮落”於“外道”之惡見,以致“惑”亂自他“菩提”正覺之“性;是則名為第八” 類“外道”所“立”於“五陰中死後俱非” 有非無、“心”魔所成之“顛倒”邪“論”。
九七際斷滅邪見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後後無生計度者,是人墜入七斷滅論。或計身滅。或欲盡滅。或苦盡滅。或極樂滅。或極舍滅。如是循環,窮盡七際,現前銷滅,滅已無復。由此計度死後斷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九外道,立五陰中死後斷滅,心顛倒論。
註釋:
於後後無於行陰念念滅處,以為是後後當歸於無。“後後”,疊語表強調,最後、最終之義。
或計身滅“身”,指四大洲眾生及欲界天人之身。“滅”,歸斷滅。
或欲盡滅“欲盡”,即初禪,以離欲得初禪故。謂計初禪當歸斷滅。
或苦盡滅“苦盡”,即二禪。“極盡”,即三禪,以三禪為“離喜妙樂”故。
或極舍滅“極舍”,指第四禪,以四禪為“舍念清淨”故。
七際即⑴四大洲;⑵六慾天;⑶初禪;⑷二禪;⑸三禪;⑹四禪;⑺四空天。
現前銷滅現前之法悉歸消滅。
滅已無覆滅已,未來不更生。
義貫:
“又”於“三摩”地“中”之“諸善男子,堅” 固“凝”定、持“正”其“心”念,不起貪求,故外“魔不”能“得”其“便”,乃能增進,而破想陰;想陰破已,行陰即顯現,於是他便能“窮”究十二“生類”之生滅根“本”(行陰),“觀彼”行陰“幽”隱輕“清”恆“常擾動”之根“元”(七識)。然而他“於”行陰念念滅處,以為是於“後後”當歸於空“無”,因此而“生計度者,是人” 即“墜入”外道的“七”際“斷滅論”。
此人“或計”四大洲及六慾天之“身”當歸於斷“滅、或”計“欲盡”之初禪當斷“滅、或”計“苦盡”之二禪當斷“滅,或”計“極樂”之三禪當斷“滅,或”計“極舍”之四禪天,乃至四空天當斷“滅。如是循環”推論,“窮盡七際”,妄計“現前”之法悉歸“銷”亡“滅”盡,“滅已”於未來卻“無復”更生。
此行者“由此計度死後” 一切皆歸“斷滅”,而“墮落”於“外道”惡見,以致“惑”亂自他“菩提”正覺之“性,是則名為第九” 類“外道”所“立”於“五陰中”計“死後斷滅,心” 魔所成之“顛倒”邪“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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