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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鎖定
台灣“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是台灣“行政院”屬下的行政機關,主管島內勞工相關事務。雖然名為委員會,但並非採合議制,而實際上為一首長制機關。
中文名
台灣“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外文名
Labor committee by the executive yuan
隸    屬
台灣“行政院”
性    質
行政機關
升格為
勞動部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調整

因應台灣“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勞委會”將自2012年元旦起升格為“勞動部”,成為台灣勞動人力資源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並承接原“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有關青年就業業務。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歷屆主任

鄭水枝:1987年8月
趙守博:1989年2月
謝深山:1994年
許介圭:1997年5月
詹火生:1998年2月
陳菊:2000年5月-;因高雄捷運工程爆發泰國勞工暴動事件,扯出外勞管理爭議,與高雄市代理市長陳其邁雙雙請辭。
李應元:2005年9月-;因在民進黨2008總統初選支持謝長廷而請辭。
盧天麟:2007年5月-;原為民進黨籍第六屆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於蘇貞昌內閣總辭後接任主委職務。
王如玄:2008年5月馬英九上台後出任劉兆玄、吳敦義內閣的“勞委會主委”,2012年1月31日續任陳沖內閣的“勞委會主委”。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集體協商資訊服務網

為推動集體協商制度,“勞委會”特別設置集體協商資訊服務網。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未來勞動部初步組織規劃

一根據“勞動部組織法草案”和相關“組織法”草案(“立法院”審查中)及組織改造小組的建議擬設:
1.業務及內部單位(司,處,會):綜合規劃,勞動關係,保險退休福祉,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勞動力規劃,職業安全衞生,勞動檢查,法律事務司。人事,政風,秘書,統計,會計,資訊處。勞工保險基金監理,勞工退休監理,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管理,就業安定基金管理,基本工資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會。
2.三級及所屬機關:勞工保險局,勞動基金運用局,勞動力發展署(各地分署,技能檢定中心),勞動及職業安全衞生研究所
3.附屬機關:勞動檢查所。
二“立法”進度:相關“組織法”草案已付委。 最終組織架以立法”通過條文為準。斜體為原“勞委會”存續或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