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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導
鎖定
所謂 “行政主導”,是指以行政長為首的行政機關在整個政權運作中處於支配性地位的一種政治體制,同時,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而司法則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 中文名
- 行政主導
- 類 型
- 一種政治體制
- 首 長
- 行政長官
以中國香港為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自治權分別由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行使,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體制不是三權分立,而是“行政主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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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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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香港特區行政主導型體制下的行政、立法、司法三者之間的關係 .新華網.2015-03-24[引用日期2018-02-25]
- 2. 新華社:新聞信息報道中的禁用詞和慎用詞(2016年7月修訂) .漢中市地方誌辦公室.2017-11-30[引用日期2018-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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