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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州白蓮

鎖定
處州白蓮,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1] 
處州白蓮籽粒高圓,充實飽滿,色澤乳白,軟糯可口,清香微甘。 [1] 
2020年4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批准對處州白蓮實施國家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6] 
中文名
處州白蓮
產地名稱
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
品質特點
籽粒高圓,充實飽滿,色澤乳白,軟糯可口,清香微甘
批准文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90號
地理標誌
國家農業農村部農產品地理標誌
發佈日期
2020年4月30日

處州白蓮產品特點

處州白蓮外在感官特徵

處州白蓮 處州白蓮
處州白蓮籽粒高圓,充實飽滿,色澤乳白,軟糯可口,清香微甘。 [1] 

處州白蓮內在品質指標

處州白蓮含粗蛋白≥18%,澱粉≥42%,水分≤12%,總氨基酸≥15%。

處州白蓮產品環境

處州白蓮氣候特徵

蓮都區氣候屬中亞熱帶季風氣候,温暖濕潤,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常年平均氣温18.3℃,年均降水量1474.1毫米,無霜期255天,日照年平均時數1783.2小時。具有春早、夏長、冬遲,春季回温早,晝夜温差大,光熱條件好的氣候特點,有利於處州白蓮的生長和營養成份積累。 [1] 

處州白蓮土壤地貌

蓮都區內平原谷地土壤肥沃,紫色土及培泥沙土類型土壤,土壤pH值5-7.5,有機質含量≥1.5%,土層深厚疏鬆,通透性良好,適合處州白蓮種植。蓮都區內河流皆屬甌江水系。甌江為浙江第二大江,蓮都境內長46千米,河道落差43米,流域面積1373.65平方千米。流經大港頭鎮、碧湖、南明山、聯城、萬象、紫金等鄉鎮(街道),97%的地表水達到國家Ⅰ、Ⅱ、Ⅲ類標準。優質的水源保證了處州白蓮的優異品質。 [1] 

處州白蓮歷史淵源

蓮花 蓮花
處州白蓮有悠久的歷史。據《處州府志》載:“自蕭梁詹南司馬疏導水利,有濠河二處……其壕闊處,半植荷芰,名荷塘……”,由此推算,植蓮已有一千四百多年的歷史。因自隋開皇九年(589年)置處州以來,州治都設在蓮都,故把產於蓮都的蓮子稱為“處州白蓮”。 [5] 
清嘉慶六年(1802年)宣平(即原麗水縣宣茲鄉)產的處州白蓮被列為貢品,因而也稱“宣蓮”。 [5] 

處州白蓮生產情況

2011年,蓮都區處州白蓮種植面積86.6公頃,估計總產量8噸左右。 [3] 
2019年,蓮都區處州白蓮種植面積309公頃,總產量194.67噸。 [4] 
2020年,蓮都區處州白蓮種植面積306公頃,年產量345噸。 [1] 
處州白蓮種植區 處州白蓮種植區

處州白蓮產品榮譽

2010年,處州白蓮被浙江省農業廳列入浙江省第一批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名錄,並通過“全國無公害農產品”認證。 [7] 
2010年、2011年,處州白蓮連續二年獲“浙江省農業博覽會金獎”。 [7] 
2011年處州白蓮被評為“處州十珍”農產品,並獲得“中國農博會(衢州)糧交會金獎”。 [7] 
2020年12月25日,處州白蓮被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納入2020年第三批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名錄,並核發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證書。 [2] 
2020年4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批准對處州白蓮實施國家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6] 

處州白蓮地理標誌

處州白蓮地域範圍

處州白蓮主產地為蓮都區域全境,位於東經119°32′-120°08′,北緯28°06′-28°44′之間。生產地域範圍為: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所屬的碧湖鎮大港頭鎮雅溪鎮老竹鎮峯源鄉太平鄉仙渡鄉、麗新鄉、黃村鄉巖泉街道紫金街道白雲街道萬象街道聯城街道南明山街道等,共計15個鄉鎮(街道)243個行政村。東至紫金街道瀑泉村,南至大港頭鎮均溪村,西至麗新鄉畎岸村,北至雅溪鎮庫川村。

處州白蓮質量技術要求

質量控制技術規範編號:AGI2020-01-2856。 [6] 

處州白蓮特定生產方式

1.種植環境
產地環境應符合NY 5331-2006《無公害食品 水生蔬菜產地環境條件》,陽光、水源充足,無污染源。蓮田選擇應避開風口區域,疏鬆肥沃,田底平整,排灌方便,保水性好,有機質豐富的土壤,土壤pH值5.5-7.5。
2.選擇良種
品種宜選擇適應性強、出花量多、蓮蓬大、結實率高、品質好、抗病性強的優良品種,如傳統品種‘處州白蓮’,‘建選17’、‘建選35’、‘十里荷1號’等。
3.栽培管理
(1)蓮田準備
冬前深翻20釐米以上,曬垡凍土。3月中旬到4月初灌水,並進行第二次翻耕、整地。蓮田整理要求平坦並施足基肥。
(2)種藕選擇
選擇符合優良品種特性,頂芽完整、藕種粗壯、節間短、無病斑、無損傷、具有3個節以上的主藕作種藕。做到邊挖、邊運、邊栽。
(3)定植
移栽定植時間一般掌握在清明前後,氣温穩定15℃為宜。每畝種植120-150支種藕,種植時種藕斜插入土15-20 釐米,頂芽朝下、尾部露出水面。
栽後15-20天,結合追肥中耕除草,拔除蓮株間雜草踩入泥中,蓮子封行後停止中耕除草。
(5)水位管理
掌握“淺水長苗,深水開花結實,淺水結藕越冬”的原則。定植至6月中旬保持水位10裏面左右;6月下旬至8月下旬,保持水位15-20釐米,9月至翌年3月,淺水越冬。整個生長期內防止串灌,連作蓮田一年四季不斷水。
(6)花果管理
處州白蓮 處州白蓮
提高蓮籽的結實率,使籽粒更圓潤飽滿,體現品種的優良特性。
①蓮田放蜂
開花結實期每20-45公頃蓮田配置1箱蜂,提高白蓮的結實率和單產,每畝增產幹蓮籽5-10千克。避免人工授粉操作麻煩,易損傷白蓮的植株。
② 調控盛花期
將盛花期推遲到多晴少雨季節(7月中下旬至8月上中旬),新植蓮田適當稀植或晚植。連作蓮田,可在蓮營養生長早期(5月中旬之前)挖除適量藕鞭推遲盛花期,挖出的藕鞭還可作蔬菜銷售增收。
③摘除老葉
蓮花 蓮花
白蓮蓬葉封田後,要把腳葉、無花葉和採蓮後的老葉不斷的摘除並踩入泥中作肥料,增加通風透光,減少養分消耗。
(7)科學施肥
施肥應強調施足有機肥,增施磷、鉀肥,少吃多餐施追肥,適補微肥。有機肥中的養分比較全面,施足有機肥,可以提高蓮籽軟糯、味甘的口感,提高產量,增進品質。
①基肥
以充分腐熟的有機肥為主,冬閒田或宿根蓮田宜在犁田前畝施腐熟的有機肥1500千克,或菜子餅肥100千克,移栽前一天畝施碳銨20-25千克、過磷酸鈣25千克作為麪肥。
②追肥
掌握“苗肥輕、花肥重、籽肥全”的原則。
苗肥:畝用尿素5千克、氯化鉀2.5千克,或複合肥10千克,在第一立葉抽生後結合首次耘田點施蓮苗周圍。
花肥:始花期畝施複合肥20千克、硼砂0.5千克,全田均勻撒施。
籽肥:結蓬初期每畝施尿素複合肥20千克、硼砂0.5千克,每隔20天施一次追肥,至9月中旬施最後一次追肥。
4.病蟲害防治
主要針對蓮藕腐敗病、葉枯病、褐斑病、斜紋夜蛾和蓮縊管蚜等病蟲害。貫徹“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的植保方針,優先使用農業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農藥施用應執行GB 4285-1989《農藥安全使用標準》和GB/T 8321.10-2018《農藥合理使用準則》(所有部分)的規定。
農業防治:選用無病種藕,重視種藕消毒,實行合理輪作、測土平衡施肥,增施充分腐熟的有機肥、磷、鉀肥,減少化學氮肥用量;清潔園田,發病初期剪除病葉,或拔除病株,消滅病源。
物理防治:利用殺蟲燈和性誘劑防治斜紋夜蛾等害蟲。
生物防治:選用蘇芸金桿菌等生物農藥防治病蟲害。
5.採摘
宜在7月上旬至10月中旬採摘。蓮子果皮呈淺褐色,蓮子與蓮蓬孔格稍分離時採摘。採摘應選擇在上午9時前進行,當天採摘當天加工。
6.合理輪作
蓮田連作時間不宜超過2-3年,應與旱生作物輪作一年後,挖藕重栽。大力推廣蓮田冬播紫雲英的輪作制度,以解決有機肥源不足、降低生產成本、改良蓮田土壤結構,提高籽蓮的產量與質量。
7.加工
(1)脱粒、去殼、去膜
當天採摘後將蓮子從蓮蓬孔格內剝出,用手工或機械剝淨果皮和種皮。
(2)通芯
用與蓮芯同粗的竹籤或鐵絲捅去蓮子中間的蓮芯。
(3)清洗
用乾淨的飲用水洗淨殘餘蓮膜、蓮芯等。蓮子清洗後宜瀝乾水分。
(4)烘乾
處州白蓮 處州白蓮
將清洗瀝乾後的蓮子置於蓮篩內,單層擺放於薪柴炭火爐或電烘箱上烘烤。初烤温度宜為80℃-90℃;烘烤至蓮子發軟時,轉入穩烤,烘烤温度為40℃-50℃。烘烤期間應常翻動蓮子。
(5)包裝、標誌、標籤、運輸、貯藏和保質期
將烘乾後的蓮子冷卻30-60分鐘,根據銷售市場需求及時對產品分級定量包裝貯藏。
①包裝材料應保持乾燥、清潔、無異味、無毒,包裝材料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包裝應牢固、防潮、整潔。產品應按同品種、同等級、同產地、同批次進行包裝。
②獲得批准使用處州白蓮地理標誌企業,可在其產品包裝上使用處州白蓮地理中國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
③標籤
按GB 7718-2011《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執行。應標明產品名稱、標準編號、淨重、質量等級、產地、生產單位、生產日期、保質期等。
④運輸
運輸裝具需乾燥、無異味、無污物、封蓋嚴密、防雨水滲漏;不應與有毒易污染的物品混運。
⑤貯藏
產品貯藏採用常温貯藏或冷藏,冷庫貯藏温度宜控制在0-5℃。貯存時,包裝應密封,存放在乾燥、清潔衞生的庫房中,倉庫內應無異物污染,防止回潮、壓碎、蟲蛀、黴變。
⑥保質期
DB3311/ T18《處州白蓮生產技術規範》 在本標準規定的條件下,產品常温保質期為12個月。

處州白蓮專用標誌使用

按照農業農村部關於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的有關規定,對處州白蓮農產品地理標誌的使用做如下規定:凡在標誌範圍內生產經營的處州白蓮,並按照處州白蓮生產控制技術規範生產的基地(户),在產品和包裝上使用已獲得的處州白蓮農產品地理標誌,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出申請,並簽訂相關合同,按照相關要求規範生產和使用標誌,統一採用產品名稱和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相結合的標識標註方法。接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處州白蓮農產品地理標誌的監督管理和指導,以及對登記的處州白蓮農產品地理標誌的地域範圍、標誌使用等進行監督檢查。鼓勵單位和個人對處州白蓮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進行社會監督。使用本農產品地理標誌的生產經營者,對產品的質量和信譽負責,違反本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有關規定處罰。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