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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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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明良,字虞廷,號省齋,漳州海澄虎渡人。生於清康熙二十一年(公元1682年)九月二十六日巳時,卒於乾隆七年(1742年)十一月十六日子時,享年61歲。 [1]  蘇明良一位細心勤政、在“理番”事務中富於舉措的台灣總兵。
本    名
蘇明良
虞廷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喊漢人
出生地
漳州海澄虎渡
出生日期
1682年
逝世日期
1742年

蘇明良人物經歷

先祖幼倜儻警敏,狀貌雄偉,習書史過目成誦。其父蘇侃任湖廣洞庭水師副將時,經常帶他出外巡視。故長而嫺弓馬,熟將略,喜讀衞公書。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出生。
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隨父歸鄉。
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任漳浦守備。
康熙六十年(1721年),隨南澳總兵藍廷珍、提督施世驃克復台灣有功,升右營遊擊。
雍正元年(1723年),任泉州城守營參將。第二年,轉任浙江提標中軍參將。
雍正三年(1725年),經浙江提督楊長春滿保、巡撫黃國材保舉,於六月初八日,在箭亭晉見雍正帝
雍正四年(1726年),任泉州參將。後任浙江湖州副將。
雍正五年(1727年),任廣東碣石總兵官。上任伊始,他就發現沿海一帶吸食鴉片成風。他立即奏報皇上,條陳利害關係。此事,比林則徐禁煙還早一百多年。他是中國禁毒史上,第一個提出禁毒的人。
雍正十一年(1733年),任台灣總兵官。那時候台灣還很荒蕪,人煙稀少,地域遼闊,海盜十分猖獗。雍正帝特地授予他總兵官印。
雍正十三年(1735年),任福建陸路提督。官至一品,顯赫一時。
乾隆七年(1742年),諭調蘇明良為廣東提督。蘇明良未及就任,於十一月十六日子時,病逝,享年61歲

蘇明良徵引書目

《海澄縣誌》 (乾隆版) 《漳浦縣誌》 (光緒版) 《漳州府志》 (光緒版)
泉州府志》 (光緒版) 《台灣府志》 (光緒版) 《蘇明良墓誌銘》
《雍正朝漢文硃批奏摺彙編》 (1986年版第13冊至40冊)
(蘇登科2005年3月3日稿)

蘇明良禁毒第一人

雍正五年(1727年),任廣東碣石總兵官。上任伊始,蘇明良就收到雍正帝給他的五個奏匣,並口傳旨意:“以後應奏的事,總督近呢交與總督代奏,巡撫近呢交與巡撫代奏,若有機密要緊的事,再差家人來奏。”(見《雍正朝漢文硃批奏摺彙編》第23冊727頁)
第一次上奏,蘇明良就大膽地談到鴉片問題,提出“嚴禁販賣鴉片,以拯民生,以息盜源”, 還詳細描述了鴉片製作和吸食過程,以及由此而產生的嚴重後果。
在奏摺裏,他説:“鴉片一項產自外洋,近來閩廣洋商以藥材為名,與販獲利,惟閩省廈門、台灣最盛。因而一種無賴闖棍,勾引良家子弟以此射利,用小銅鍋將鴉片炮製成膏,然後將煙絲入內拌均,亮幹為煙。又截竹為筒,內貯棕絲以便呼吸,乃私設館舍,聚集數人成羣結黨,相依枕蓆,循環遞吸。夜聚曉散,夜夜如是,從無間斷。初吸之時,暈迷似醉,身體頗健,淫蕩非為,更難枚舉,是以少年子弟易墜其術中。迨至年深日久,血枯肉脱,縱自知鴉片所害,急欲止之,則百病叢生,或腹痛而脱肛,或頭暈而迷亂,或咳嗽而嘔吐,一吸此煙,則諸病立愈,精神百倍,則苟延一息,然死期日迫。但吃此煙,必列餚饌、果品,相兼而食,不致速害,及至家業蕩盡,稱貸無門,即相率為盜,是廈門、台灣盜賊之盛者,皆由於鴉片之根源,是鴉片之貽害地方,匪鮮淺矣!然地方官雖有禁止,不過代兵役開需索之端。以臣愚見,欲除此害,必絕其源。伏乞皇上敕部通行閩粵督撫:嚴禁洋商,嗣後如有與販鴉片及私開鴉片館者,或被拿獲,或被首告,即將洋商、船户、鋪家、地保、鄰佑人等,概行從重治罪,並嚴加處分漫無覺察之地方官。庶民命拯,而盜源息矣。”(見《雍正朝漢文硃批奏摺彙編》第13冊847頁)
正是由於蘇明良發現這種吸食“鴉片煙”的惡習迅速蔓延,出於整頓風俗酗,雍正帝當即批示曰:“此奏應行者,該部議行。”因此,在第二年春天向全國頒佈了第一道查禁販賣“鴉片煙”的條例。這也充分説明了蘇明良,是個正直、有膽識的人。正是這種高貴品質,才贏得了雍正帝的賞識。他是中國禁毒史上,第一個提出禁毒的人。他還三次獲得雍正帝親筆手書“福”字聯。

蘇明良台灣總兵官

台灣鎮,又稱福建台灣鎮,初設於康熙二十三年(公元1684年),為清代台灣最高軍事單位,其內主官則是台灣鎮總兵。台灣總兵是外海總兵中最要缺,兼轄陸海軍務。原是特旨揀選,後由閩浙總督決定人選,奏請皇帝派任。原先台灣總兵並非掛印之缺,雍正十一年(1733年),福建總督郝玉麟於台灣善後事宜等事案內,題請台灣鎮照西陲邊疆之例,才改為掛印總兵官,使其加重權責,可以行使審判刑事,徑奏權或便宜行事,也因此位高權重。而據劉良璧編纂的《重修福建台灣府志》載,首任台灣鎮掛印總兵官正是蘇明良。
從1986年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輯的《雍正朝漢文硃批奏摺彙編》,蘇明良寫給雍正帝的54篇奏摺中,我們隱約看到了一位細心勤政、在“理番”事務中富於舉措的台灣總兵的身影。
現在,在嶺頭社祖厝正堂橫樑懸掛的“福”字匾,就是雍正帝於雍正七年三月初二日欽賜蘇明良。在“福”字匾左右,還有“奉旨葬親”牌坊。這一“奉旨葬親”講的是,蘇明良在雍正十年向皇帝請假三月回鄉安葬父親。也正是這次回鄉葬親沒幾天,雍正帝又旨令他立即接任台灣總兵官。
在《奏報到台日期及地方寧謐雨水米價情形折》裏,蘇明良就詳細地談了到台經過。
他説:“臣於上年(指雍正十年)拾月貳拾日到閩,因思台灣南北二路甫經蕩平,善後之策益切緊要。是以臣於拾壹月初壹日安葬臣父明白,隨即趨赴福州府,與督臣郝玉麟面商善後機宜。旋即復回臣家安頓臣母,於拾貳月初叁日前往廈門配啓渡海。緣隆冬北風盛發,難以戧駛,延至雍正拾壹年正月初壹日抵台,初貳日接印視事。所有善後撫綏一切事宜,經臣節次舉行,並呈請撫提臣酌議。”(見《雍正朝漢文硃批奏摺彙編》第23冊891頁)
蘇明良在台灣當總兵,只有兩年半時間,卻寫了三十多篇奏摺,史料相當豐富、翔實,小到一擔米賣多少錢,都寫得一清二楚。看他的奏摺就知道,總兵不好當。不僅要帶兵巡視海疆,維護社會治安,還要時時注意天氣變化,收成如何。
在《蘇明良奏報地方寧靜並收成米價情形折》裏,他説:“臣詢之農民,鹹稱美惡相兼,計有七分有餘收成。現在(指雍正十一年)府治民間日用粗米,倉鬥每石價銀八錢六分至九錢五分不等,其鳳諸彰叁縣地方米價,倉鬥每石價銀七錢至七錢七八分不等。”(見《雍正朝漢文硃批奏摺彙編》第25冊618頁)
又在《蘇明良奏報地方晚稻收成分數及米價等情折》裏,説:“竊照台灣,自本年(指雍正十二年)入春以來,風雨調和二麥豐收,以及地方寧靜米價情形,經臣於肆月內具摺奏報在案。茲晚稻陸續俱已登場,臣細加查詢,其台、鳳、諸叁縣,好歹相兼,各有捌分收成。惟彰化縣所屬之馬芝遴起,以至東螺西螺止沿海一帶地方,緣捌月貳拾玖日風雨大作,連綿日夜,禾苗多被損傷,只有伍分陸分收成。而東螺西螺二保,遭風尤為特甚,僅有貳分收成。但馬芝遴等處,雖屬歉收,然各處地方俱皆豐稔,是惟米價不至騰貴。現在府治民間日用粗米,倉頭每壹石只賣銀捌錢陸柒分,以至玖錢不等。其鳳、諸、彰叁縣,米價因省車運之費,更屬平賤,每石只賣銀柒錢壹貳分,以至柒錢柒捌分不等。”(見《雍正朝漢文硃批奏摺彙編》第27冊419頁)
在《蘇明良奏報地方寧靜早稻豐收及糧價並行店失火情形折》裏,蘇明良還談到一次行店失火和參與救護的情形。那次火災毀壞312間房子,火勢之大可想而知。
雍正十一年“陸月初捌日夜,大雨滂沱連綿叁日夜。各處田疇,俱皆沾足。農民乘時栽插,莫不歡呼稱慶。現在,府治米價新米倉鬥每壹擔只賣銀捌錢,舊米每壹擔只賣銀玖錢。萬姓樂業地方寧淨。惟是伍月拾玖日夜子時,不意府治西定坊陳寶蠟燭店內失火。臣聞報,登即帶領弁兵前往救護,緣東南風乘發火勢猛烈,兼之彼地人煙輳集,行店比連,難以護滅,臣即令弁兵拆卸房屋,截斷火路,至丑時方息。計焚燒行店,並拆卸房屋,總共叁百壹拾貳間。幸是夜月色光輝,並無損失人口。”(見《雍正朝漢文硃批奏摺彙編》第24冊818頁)
在《蘇明良奏報巡查地方回署日期及風雨調和二麥豐稔情形折》裏,還談到輕騎減從,前往地方巡查,並受到“各社番黎老幼,悉皆歡迎道左”。
“臣於本年(指雍正十三年)正月貳拾肆日,輕騎減從,自備裹糧,前往北路上淡水一帶地方巡查。自入春以來,風雨調和,二麥豐稔,民番樂業,地方寧靜。所有新設各營汛,臣逐一確勘,俱各妥協其兵丁技藝。臣沿途操演,分別賞罰,以示勸懲。至於各社番黎老幼,悉皆歡迎道左。臣宣佈皇上聖德,加意撫綏,賞給煙布、銀牌等物,不敢絲毫擾累。各社番黎莫不懷聖德,而畏天威,甚屬帖服。更有上淡水所屬之大甲東等柒社番黎,仰沐聖化,鹹知摩義,革薄從忠,僉呈情願捐谷叁百壹拾石,積貯社倉,以防旱潦。臣見其急公情殷,面加獎勵。”(見《雍正朝漢文硃批奏摺彙編》第27冊783頁)
在《蘇明良奏報沙裏與土著人等歸化折》裏,也談到台灣少數民族的歸化問題。
“茲幸沙裏與社生番席由敏等男婦,計壹百玖拾玖名口,相率向風,願歸赤子,年貢鹿皮拾領,折餉貳兩肆錢,照民交商供役聽令。雖雲寥寥幾番,不足以供齒數,然既喁喁向化,亦可以驗時盛平之景象耶。臣隨即委員前往該社,宣佈聖德加意,撫卹賞給鹽糖煙布等物,以慰歸誠番黎。”(見《雍正朝漢文硃批奏摺彙編》第26冊334頁)
對台灣少數民族的安撫,雍正明確諭示,對錶示順從前來歸化的,務必“施恩佈教,令其心悦誠服”。如果説,康熙在統一台灣問題上寫下了值得稱頌的一筆,那麼,雍正的治台措施,更有益於台灣的穩定與發展。
在台灣史研究中,有關台灣少數民族與大陸之間的交往互動關係,一直沒有引起應有的關注。事實上,清代雍正、乾隆年間,台灣少數民族先後三次赴大陸賀壽朝覲,其緣由、背景雖然不同,但均屬清季台灣“理番”事務中的重要事件。
在《蘇明良奏報派員護送鳳山等縣各社番黎赴省慶賀聖壽折》裏,就第一次提到台灣少數民族與大陸之間的交往互動情況,以及細緻安排人員“沿途照料,護送赴省”。
“恭逢聖壽昌期(指雍正十二年十月),懇請準赴會城,敬效高呼同慶事。據台灣、鳳山、諸羅、彰化四縣各社番黎慶福等,環繞臣署,俱皆倍切踴躍歡欣,爭趨赴省頂祝。臣見其情詞懇切,出於篤摯,未便阻其愛戴之誠悃。隨會同台灣道臣張嗣昌,遴選通曉漢話土目番黎貳拾貳名,通事伍名,派撥文武弁員沿途照料,護送赴省。”(見《雍正朝漢文硃批奏摺彙編》第27冊79頁)
清朝皇帝的萬壽節慶,通常舉國慶賀,邦國藩屬亦派使朝賀獻禮。而台灣少數民族提出赴大陸賀壽則前所未有。台灣少數民族慶福一行,“赴省慶賀萬壽” 這一事件,無論源自台灣少數民族“向心歸化”之願望,還是地方官員弘揚皇恩之舉措,它開啓了清代台灣少數民族通過官方渠道赴大陸參訪的先聲,這不僅在清廷的台灣“理番”實踐中屬別出心裁之舉,而且對乾隆時期台灣少數民族兩次赴大陸賀壽朝覲也提供了前朝之鑑。
還有一件小事可以看出台灣少數民族的樸實和蘇明良細心勤政的表現。
在《蘇明良奏報蓬山社番婦拾遺不昧折》裏,蘇明良提到“本年(指雍正十三年)貳月貳拾陸日,有蓬山社番婦茅勞女番子,於是日黎明時候,因夜得雨喜歡往園巡看黍苗,至大路旁拾獲花布包壹個,內包裹烏布長褂壹件、白布衫壹件、釐戥壹把、眼鏡壹個、家信壹封,重貳拾兩。番婦母子將包裹開看,知系財物不敢隱瞞,交明通事李榮繳官查明給還失主。當官交還失主林鳳領回,林鳳取出銀一半酬謝,番氏母子堅辭不受理。緣由轉報到臣,臣隨發給花紅銀牌等物,前往獎賞,以示鼓勵。”(見《雍正朝漢文硃批奏摺彙編》第28冊167頁)
雍正帝不僅看了奏摺,還硃批曰:“實在極好之事”。
雍正有一個愛好:蒐集把玩鼻煙壺。當時鼻煙壺在社會上流傳極少,在宮中地位非同一般,只有極少大臣能得到專享。其中,蘇明良就曾得到雍正帝親自賞賜的一隻精美鼻煙壺,以及平安丸、御製扇墜、燻貂冠、貂皮褂、玻璃爐、火鐮包等物。
雍正十三年(1735年)八月二十三日,雍正帝突然病逝。從福州將軍阿爾賽六月二十日寫的奏摺可以看出,蘇明良當時正在台灣辦理移交手續,準備去泉州接任陸路提督。(見《雍正朝漢文硃批奏摺彙編》第28冊633頁)
從雍正十三年(1735年)至乾隆七年(1742年),蘇明良任福建陸路提督八年。官居一品,顯赫一時。但他還是樸素待人,潔已奉公。
乾隆七年十月二十一日,諭調蘇明良為廣東提督(見《清高宗乾隆實錄》卷177)。蘇明良未及就任,於十一月十六日子時,病逝於泉州提督官署,享年61歲。潔已奉公。捐祖廟、助宗親、賑貧民。哨練謹嚴,兵民安堵八載,卒於官。封三代,誥授榮祿大夫。賜葬於清源山支脈朋山嶺南麓,今泉州市豐澤區北峯鎮上村羣山自然村後山坡,坐北朝南。

蘇明良家族成員

蘇明良妻子

朱夫人(元配)
孫夫人

蘇明良子女

皆出孫夫人
長子
蘇光粥
廕襲浙江寧波同知,後任杭州知府、台州知府。得仕十餘載,歷官三郡,來去兩袖清風,如父也。
次子
蘇光曜
振藻上庠,以儒雅稱先。

蘇明良孫輩

長房孫
蘇承業
蘇承恩
蘇承寵
蘇承詔
蘇承勳
蘇承科
蘇承謨
次房孫
蘇承烈
蘇承斌
蘇承超
蘇承訓
蘇承熙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