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蘇州市科學技術局

鎖定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蘇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09〕413號)和《中共蘇州市委、蘇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蘇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蘇發〔2009〕56號),設立蘇州市科學技術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建制。
2019年1月,《蘇州市機構改革方案》經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組建蘇州市科學技術局。 [1] 
中文名
蘇州市科學技術局
行政編制
33名
性    質
市政府工作部門
級    別
正處級建制
局    長
徐積明 [2]  [7] 

蘇州市科學技術局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及科技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起草科技創新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統籌推進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和新型研發機構建設,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與金融結合、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健全科技創新激勵機制,推進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三)牽頭建立市級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組織管理市級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 
(四)編制市級科技計劃並組織實施,統籌基礎研究、前瞻原創技術、關鍵核心技術、現代工程技術、產業變革技術等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產業化和應用示範。 
(五)擬訂科學與工程研究、技術創新與成果轉化、基礎設施與條件保障等基地平台佈局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組織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指導科技社會組織相關管理工作。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統籌開放共享。 
(六)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 
(七)負責全市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科技知識產權創造的相關政策措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八)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佈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創新型城市建設。 
(九)負責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指導服務協調和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高新區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高新區編制建設規劃。組織指導各類科技園區和創新創業載體建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高新技術企業等的初審推薦和相關管理工作。 
(十)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全市創新調查。指導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關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劃,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參與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 
(十二)擬訂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政策和措施,協調推進跨國(境)技術轉移工作,指導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和外資研發機構建設。 
(十三)負責全市引進國外智力和外國專家管理工作。擬訂引進外國專家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建立重點外國專家、團隊吸引集聚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出國(境)培訓規劃、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外國人才、人員工作許可等事項。 
(十四)負責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圍繞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優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功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宏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劃管理改革,減少科技計劃項目重複、分散、封閉、低效和資源配置“碎片化”的現象。加強科技創新規劃佈局和績效評價,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 [3] 

蘇州市科學技術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和所屬單位財務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和內管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市創新工作例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資源配置與管理處。擬訂科技創新發展戰略、規劃並協調實施和開展評估,推進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佈局優化;承擔全市科技管理平台建設工作,協調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議;統籌管理市級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組織制訂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牽頭擬訂年度科技計劃;指導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建設;負責市級科技創新經費預決算和績效評價;牽頭負責國家、省相關科技計劃項目組織推薦工作和政策性資助工作;承擔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相關工作,提出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議並監督實施,開展科技評估評價和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開展科研誠信建設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科研經費使用監督管理;負責科技統計相關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管理工作,承擔省科技獎勵的提名工作;牽頭承擔科技安全、參與科技保密相關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組織起草與科技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推進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擬訂全市科技創新發展的政策和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宣傳、落實科技創新政策;承擔創新型城市建設指導協調等相關工作,負責創新型縣(市、區)、創新型鄉鎮建設的指導等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技術預測,承擔省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運行相關工作;組織實施軟科學研究工作;承擔重大調研任務;協調全市科學普及工作;指導科技行業協會等科技類社會組織的相關管理工作。 
(四)高新技術處(科技金融處)。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其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負責全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指導和協調服務;指導高新技術特色產業基地建設;編制和組織實施市重點產業技術創新計劃,推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負責國家、省高新技術領域的重點研發計劃等項目組織推薦工作;培育和推動高成長創新型企業、瞪羚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等發展,構建創新型企業梯隊;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高新技術企業等的初審推薦和相關管理工作;負責科技金融工作,編制和組織實施科技金融計劃;統籌協調全市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承擔市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農村科技與社會發展處。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編制和組織實施市級農業、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計劃;推動農業、農村科技進步和農業科技創新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涉及資源環境、人口健康、公共安全等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創新工作,推動可持續發展綜合實驗區建設;支持新藥創制與醫療器械領域的科技研發活動;負責國家、省重點研發計劃(農業、社會發展)、基礎研究(自然科學基金)計劃等項目的組織推薦工作;承辦實驗動物管理相關工作。 
(六)科技服務業處(科技成果處)。擬訂促進科技服務業發展、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技術創新、科技知識產權創造的政策措施、舉措;編制和組織實施市級科技服務體系計劃;指導科技服務業集聚區、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建設,組織申報和實施省科技型創業企業孵育計劃;承擔全市技術轉移體系工作,推進研發資源開放共享,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指導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工作;編制和組織實施市級技術轉移體系建設計劃,負責省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的組織推薦工作;統籌全市科技創新基地佈局,組織申報和實施國家科技基礎設施建設、省創新能力建設計劃項目;編制和組織實施市級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計劃;指導新型研發機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公共技術服務平台等載體建設;會同相關部門開展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初審推薦和相關管理工作;牽頭協調國家科技成果轉化服務(蘇州)示範基地、國家技術轉移蘇南中心建設;協調推進蘇州自主創新廣場相關工作。 
(七)市外國專家局(市引進國外智力辦公室)。負責綜合管理全市引進國外智力和外國專家工作,擬訂引進國外智力和外國專家的規劃、政策舉措、計劃並組織實施;推動建立重點外國專家吸引集聚機制和聯繫服務機制;編制和組織實施“海鷗計劃”等市級海外引才引智計劃,負責國家、省引智相關計劃的組織推薦工作;指導外國專家工作室、海外人才工作聯絡站建設,承擔相關管理工作;承擔國家、省因公出國(境)培訓計劃項目的組織申報和跟蹤管理相關工作;承擔外國人來我市工作、外國高端人才資質管理和服務保障。 
(八)科技合作與交流處。擬訂促進產學研融合發展、國際科技合作交流及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措施並推動落實;組織推薦和申報國家、省國際科技合作計劃項目,編制和組織實施市級國際科技合作、產學研合作計劃,支持舉辦國內外有影響力的科技合作與交流活動;負責我市與國內重點科教單位戰略合作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做好科技鎮長團的溝通協調和管理服務,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組織開展國際技術轉移和引進國外智力成果示範推廣,承辦對外科技交流合作團組的組織和報批工作;負責區域科技合作與交流,推進長三角科技合作發展,綜合協調G60科創走廊工作;負責科技對口支援工作,協調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指導國際合作基地和外資研發機構建設;負責對外科技宣傳工作。 
(九)組織人事處(科技人才處、離退休幹部處)。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全市科技人才工作,提出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議,牽頭編制和組織實施市級科技人才計劃,承擔國家、省科技人才計劃項目的組織推薦工作,加快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加強相關科技創新人才跟蹤服務。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4] 

蘇州市科學技術局直屬單位

蘇州市科技服務中心為蘇州市科學技術局下屬事業單位,掛“蘇州市姑蘇人才計劃服務中心、蘇州市科技情報研究所”牌子,機構規格為相當於副處級,分類定性為公益一類,經費渠道為全額撥款,其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使用規定如下。 
一、主要職責 
(一)承擔姑蘇領軍人才、省“雙創”人才項目的申報受理及評審的組織工作。 
(二)負責科技領軍人才的聯絡、諮詢及立項項目的考察等工作;做好人才企業的科技政策諮詢、人才沙龍等相關工作。 
(三)協助做好《蘇州市高層次人才享受生活待遇暫行辦法》等人才政策的諮詢工作。 
(四)負責國家、省、市科技計劃項目的申報受理、形式審查、專家邀請、合同管理等工作;承擔市級科技項目評審、省級科技項目初評的組織工作。 
(五)承擔國家、省、市科技統計工作;開展相關專項統計工作;負責《蘇州市科技統計數據彙編》編輯出版工作;開展科技統計分析研究工作。 
(六)組織開展科技政策、新興產業發展、技術預測、專利分析、競爭情報等研究工作;開展科技服務業研究工作。 
(七)承擔科技諮詢服務平台建設與維護工作;負責科技文獻資源的收集、整理、加工等工作;開展科技查新、成果評價、定題檢索、標準有效性查證、原文傳遞、論文收錄及引用查詢等科技服務工作。 
(八)負責科技系統信息化技術支撐及運行維護等工作;承擔市科技局門户網站建設相關工作;負責科技計劃項目管理系統的開發、運行、維護和培訓等工作。 
(九)承擔實驗動物生產及使用許可證的申報、年檢工作,組織開展實驗動物從業人員上崗資格培訓和考試工作。 
(十)承擔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的評估評價管理工作;負責科技計劃項目的中期檢查、滾動支持、結題驗收等工作。 
二、內設機構 
根據單位主要職責,共設8個內設機構,分別為辦公室、科技人才科、項目服務科、科技統計科、產業促進科、科技信息科、科技情報科、科技評估科,均為相當於副科級。 
三、人員編制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同意你單位使用人員編制43名,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根據職責增減和自然減員實行動態管理。 
單位領導職數為:主任1名,副主任3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為:科長8名。 [5] 

蘇州市科學技術局人員編制

市科學技術局機關行政編制為33名(含離退休幹部服務人員編制1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另行核定。
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4名,另核派駐紀檢組組長1名;內設機構正副處長(主任)17名,其中:正處長(主任)10名(含監察室主任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長(副主任)7名。 [6] 

蘇州市科學技術局現任領導

局長:徐積明 [8] 
副局長:廖希明 [9]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