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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水務局

鎖定
蘇州市水務局是蘇州市人民政府的下設機構。 [1-2] 
中文名
蘇州市水務局
辦公地址
蘇州市

蘇州市水務局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水務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並監督實施。擬訂水務發展重大政策。組織起草全市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
(二)編制全市水資源綜合規劃和省、市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區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編制全市水域及其岸線利用、江河湖泊治理和河口控制等專業(項)規劃。對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總體規劃、國土空間規劃中的涉水內容提出意見建議。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防洪、水土保持論證評價工作。
(三)負責擬訂水務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和資金監督管理。按規定權限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省市水務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研究提出有關水務的價格、收費、信貸、財務等方面的意見。
(四)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和跨區域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含礦泉水、地熱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組織實施水資源費等規費的徵收工作。
(五)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負責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按規定核准飲用水源地設置。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對江河湖泊和地下水實施監測,發佈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和水資源公報。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六)指導全市水環境治理和水生態修復工作。組織編制全市水生態修復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市級水環境治理工作。指導藍藻打撈工作。指導河湖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指導區域骨幹河道、湖泊的治理、開發與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七)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擬訂行業用水定額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城市、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組織實施建設項目節水設施審核和驗收,組織實施用水審計及用水超計劃、超定額加價制度。
(八)負責全市供水行業監管和飲水安全,組織編制全市供水規劃。負責全市供水水質監督管理工作,參與供水水價規劃和水價調整工作。負責市級供水工程建設和供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監管。指導全市供水特許經營管理。
(九)負責全市排水行業管理。組織編制全市排水規劃。負責全市生活污水治理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排水特許經營管理。指導全市排水防澇工作。組織實施排水許可制度。負責市級排水工程建設和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監管。參與污水處理費規劃和價格調整工作,依法收取污水處理費等規費。
(十)組織實施重點水務工程建設和水務建設的行業監管和質量安全監督。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跨區域的重要水務工程建設。指導全市水務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編制重點水務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指導全市水務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監督工作。負責獨立建設的水務工程質量安全監管。配合做好重點水務工程建設項目稽察工作。依法負責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一)指導水利設施的管理與保護。組織編制水利工程運行調度規程,指導泵站、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確權劃界。負責市級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
(十二)負責全市農村水利和水土保持工作。指導全市圩區建設、節水灌溉、農村河道疏浚整治和生態河道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水土流失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指導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市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三)負責水旱災害防禦及水量調度工作,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負責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四)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重大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相關工作。
(十五)組織水務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擬訂全市水務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水務信息化和水務行業對外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六)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和仲裁跨市、區的水事矛盾糾紛。指導水務行政許可、水政監察、水行政執法和普法宣傳工作。負責全市河湖採砂的統一管理和監督檢查。
(十七)承擔蘇州市全面深化河長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
1.加強水資源的合理利用、優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加強水域和水務工程的管理保護,加強長江、太湖、陽澄湖治理與保護工作。
2.按照減政放權要求,將在姑蘇區範圍內依法依規可由區級政府行使的行政權力和相關職責事項交由姑蘇區行使,成熟一批,移交一批,逐步到位。 [2] 

蘇州市水務局機構設置

蘇州市水務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組織人事處、審計監督處)。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機關績效管理和水文化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等工作;指導全市水務行業人才工作和職工隊伍建設;督促檢查水務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要工作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和內管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規劃計劃處(科技和對外合作處)。擬訂全市水務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全市水務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市際邊界水務規劃協調;擬訂市級水務固定資產投資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重大水務項目建設的統籌、協調和推進等工作;組織指導有關防洪論證工作;按規定組織編制、審核和審批水務項目規劃同意書、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報告及概算等;配合做好重大項目的移民安置工作;承擔水務統計工作;組織編制水務科技、水務信息化發展規劃;負責水務科技項目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組織水務科學技術研究、技術引進和技術推廣;組織制定水務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水務科技和水務信息化工作;負責水務行業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處)。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備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有關水務改革與發展的政策研究;指導法治水務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指導行政執法工作;承辦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工作;指導水務系統法治宣傳教育和普法宣傳工作;根據法律法規、國家和省有關文件以及江蘇省部門行政權力清單,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有關工作,並限時辦結;指導全市水務行業政風行風和便民服務工作。
(四)財務處。指導水務系統財務會計工作;負責編制市級水務部門預算並監督執行;負責市級水務資金的使用及監督管理;指導水務行業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有關水務價格、收費、基金、信貸的建議;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和集中記帳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勞動工資工作。
(五)水資源和供水處(市節約用水辦公室)。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依法收取水資源費等規費;組織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併發布市水資源公報;指導水量分配工作並監督實施;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協助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負責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按規定核准飲用水源地設置;負責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和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參與編制水功能區劃和指導入河排污口設置管理工作;指導全市節約用水工作,擬訂全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並協調實施節約用水計劃,監督實施行業用水標準、用水總量、用水效率控制和定額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全市節水型城市、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節水工作;指導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全市供水行業監管和城鄉飲水安全,協助編制市區供水規劃;開展全市供水水質監督管理工作;參與供水水價規劃和水價調整工作;參與制定市區供水工程計劃;協助督查市級供水設施建設;負責全市供水工程及設施運行的監管;承擔供水調度及監督實施工作;指導全市供水特許經營工作;指導全市藍藻打撈工作;負責水源地日常監測;負責市級供水綜合協調工作;指導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指導雨洪資源利用的工程建設與管理。
(六)排水處。負責全市排水行業管理,協助編制全市排水專業規劃;參與污水處理費規劃和價格調整工作;依法收取污水處理費等規費;參與制定市級排水工程計劃;協助督查市級排水設施建設;負責全市排水工程及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的監管;承擔排水調度及監督實施工作;負責全市城鄉生活污水治理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控源截污、雨污分流和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指導全市排水特許經營工作;負責市級排水綜合協調工作;指導排水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城市排水防澇工作;配合做好初期雨水污染治理工作;協助水環境治理工作。
(七)農村水利與水土保持處。指導全市圩區建設、節水灌溉、農村河道疏浚整治和生態河道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指導水土保持工作;協助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水土流失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指導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市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負責水土保持監測和信息化應用工作,組織全市水土保持監測網絡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全市水土流失調查、動態監測、預報並公告。
(八)工程運行管理處(生態河湖處)。指導全市水利設施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指導水旱災害防禦和水量調度工作;指導監督跨區域調水工程的調度管理等工作;負責河湖生態流量水量調度管理;組織編制水利工程運行調度規程,指導泵站、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確權劃界;負責市屬水利工程(含城市防洪工程)的運行管理;指導全市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指導骨幹河道、湖泊的開發、治理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會同相關部門指導全市河湖保護規劃編制工作;指導河湖採砂規劃和計劃的編制並監督實施;指導退圩還湖工作。
(九)基本建設處(安全監督處)。指導全市水務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市重點水務工程建設項目法人及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市重點水務工程建設的驗收;指導水務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務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實施水務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承擔水務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或參與制定水務行業安全管理規程規範;負責市屬水務工程管理單位的安全監管和重點建設項目的質量安全監管;配合重點水務工程建設項目稽查工作;組織或參與重大水務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河湖長制改革處。承擔蘇州市全面深化河長制改革工作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河長制工作的組織實施,研究制定相關管理規定,安排年度工作任務;督促總河長、河長確定事項的落實,對河長制工作和河長履職情況進行檢查、評價、考核,協調處理跨行政區域河道相關河長制工作;承擔河長制培訓、宣傳、信息工作,建立河長制管理信息化系統;指導全市水環境治理。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建、內部監督、信訪、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全市水務行業黨建、精神文明和作風建設工作。 [3] 

蘇州市水務局直屬單位

1、市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
單位類別: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1)承擔蘇州市防汛防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管理、監督、指導全市防汛防旱防颱工作。
(2)指導突發水旱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3)組織制定市級防禦洪水方案、防禦颱風預案和抗旱預案,並監督實施;指導、督促各縣級市(區)制定並實施防禦洪水方案、防禦颱風預案、城市防洪預案和抗旱預案。
(4)對流域性、區域性河湖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防旱調度;監督、指導其他水利工程防汛防旱調度。
(5)組織、指導、督促清除河道、湖泊等範圍內阻礙行洪的障礙物,組織審查涉水工程建設項目防洪影響評價。
(6)組織洪澇旱災情統計,發佈汛情、旱情信息,對水旱災情進行評估。
(7)組織指導防汛抗旱物資儲備、防汛抗旱專業隊伍建設管理等保障工作。
(8)負責防汛決策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工作。
2、市河道管理處
單位類別: 行政管理類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1)參與蘇州城區防洪工程規劃的編制和修訂,負責編制姑蘇區防汛排澇工程設施調度運行方案。負責蘇州城市中心區防洪工程、石湖片區調水引流工程的日常管理和維護,並根據上級調度指令,對姑蘇區所屬泵閘工程、城市中心區防洪工程及石湖片區調水引流工程實施統一調度。
(2)參與制定全市河道管理技術規程及管理辦法,負責蘇州城區河道管理技術標準的制定和修訂。指導蘇州城區河道藍線劃定及保護範圍內水域、岸線、河道設施的管理,對姑蘇區範圍內河道設施實施統一管理和維護。
(3)參與蘇州城區涉河建設項目和河道整治規劃的編制及初審工作,負責編制姑蘇區範圍內河道整治規劃。
(4)負責編制姑蘇區範圍內主幹道雨水管網改造計劃並督促實施;負責姑蘇區範圍內主幹道雨水管網設施、立交泵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
(5)協調和督查蘇州城區河道水環境工作,負責姑蘇區範圍內河道換水方案制定、河道保潔及藍藻防控打撈工作。
(6)受市水利局委託,對地方流域性河道及市級骨幹河道實施管理;對各縣級市(區)骨幹河道管理工作實施技術指導、監督、考核;對鎮村級河道管理工作實施技術指導及考核。
3、市水政監察支隊
單位類別: 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1)負責全市水行政執法工作。依法查處市區範圍內有關河道、供水、排水、節水等方面的水事違法案件和全市重大水事違法案件,協調處理縣級市(區)際邊界水事糾紛,依法保護水資源、水工程、水環境、水文、防汛和水文化設施及其他有關水利設施,維護正常的水事秩序。對全市列入省湖泊保護名錄的湖泊、列入省骨幹河道名錄的河道及其他重要河道進行執法。負責太湖蘇州灣水域的執法管理。
(2)依法對全市水事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水法規的行為進行調查取證,提出處理意見,執行和落實市水利(水務)部門的處理決定。配合公安、司法機關查處相關水事治安、刑事案件。
(3)按省、市防汛防旱指揮部指令,組織實施清除全市流域性大江、大河、大湖人為設置的行洪障礙,並進行檢查和驗收;負責全市長江河道採砂的統一管理和監督檢查,組織協調依法打擊長江、河湖非法採砂。
(4)負責全市水政監察隊伍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制定工作計劃和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加強對各縣級市(區)水政執法工作的督促檢查。
(5)負責全市水政監察人員的業務培訓和執法資格審批、年審工作,對水政監察隊伍和水政監察員進行考核和獎懲。
(6)受市水利局委託,依法追繳全市有關水事行政性規費。
(7)參與水利水務行政許可項目的審查。
4、市水利水務信息調度指揮中心
單位類別: 行政管理類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水利水務信息調度指揮工作。
(2)負責對全市氣象、水文、水情、雨情等信息進行採集,對全市自來水廠供水水壓、水質和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全市河湖水域管理等實行監控。
(3)負責組織全市各類水利水務信息的集中會商和分析研判,為防汛防旱、供水排水、水資源調度分配以及水政執法等及時提供決策依據。
(4)受市水利局委託,承擔全市水利水務信息化規劃的編制工作,具體指導全市水利水務信息化業務建設,承擔市級水利水務信息化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5)負責全市水利水務信息骨幹網、重要水利水務數據庫、重要應用系統的運行、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中心機房日常管理和維護;承擔市水利局電子政務信息系統和政務網站的建設及其日常管理工作。
5、市水利工程管理處
單位類別: 行政管理類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1)對蘇州市太湖水利工程、長江防洪工程和其他重要水利工程實施統一管理,參與審查管理範圍內的各類建設項目。
(2)負責七浦塘工程、西塘河引水工程、胥口水利樞紐工程水閘泵站及堤防護岸、河道保潔、綠化和藍藻打撈等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工作。
(3)根據雨情、水情和蘇州市水利局的運行調度指令,及時做好防汛排澇和調水引流工作。
(4)負責全市水利工程水費、水資源費、佔用農業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設施開發補償費以及胥口水利樞紐船閘船舶過閘費等行政事業性規費的徵收和管理。
(5)組織開展全市水利工程專業技術人員業務培訓。
6、市供排水管理處
單位類別: 行政管理類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1)參與蘇州市級供排水行業有關法規、規章、制度、政策和標準的制定工作。
(2)負責全市城鄉供排水行業的業務指導、監督和考核;參與編制或調整全市供排水規劃並指導督促規劃的執行;負責供排水行業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和應用。
(3)參與全市重大供排水設施建設方案的審核、論證;負責全市供排水設施運營監管和行業特許經營工作,具體負責城區供排水設施運行維護的日常監督和考核及政府購買服務工作。
(4)受市水利局委託,承擔全市供排水的受理、受理和接管驗收。
(5)受市水利局的委託,負責城區污水處理費及自備水源污水處理費的徵收。
(6)負責對城區排水户行為的日常監督和檢查。
(7)負責對城區排水户、城鎮污水處理廠及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水質監測;組織開展全市供水水質監測監管工作;提供排水技術業務指導諮詢和水質監測服務。
(8)參與編制城區供排水應急預案,並督促預案的實施。
7、市節約用水辦公室
單位類別: 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1)受市水利局委託,承擔全市節約用水規劃的編制與實施工作,具體負責全市節約用水工作的指導和市區節約用水工作的管理。
(2)制定、下達和考核市本級非居民計劃用水單位的年度取(用)水計劃,受市水利局委託,承擔徵收超計劃、超定額用水加價水費工作,參與制定用水定額標準並組織實施。
(3)做好國家節水型城市長效管理工作,參與節水型社會建設,負責節水型載體創建。
(4)做好用水統計工作,組織開展水平衡測試、用水審計和節水技改等工作。
(5)負責城區地下水水位、水質監測等工作,受市水利局委託,依法徵收城區地下水水資源費。
(6)開展節約用水宣傳教育和培訓交流等工作,推廣節水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器具,指導督促再生水和雨水利用工作。
(7)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節水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日常管理。
8、市水利水務工程質量監督站
單位類別: 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1)組織開展對蘇州市本級在建水利水務工程的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和檢查活動;負責對各縣級市(區)委託申報的在建水利水務工程實施質量與安全監督,參與工程事故的分析處理和工程項目的驗收。
(2)指導各縣級市(區)水利水務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3)組織開展全市水利水務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業務培訓。
9、市水利工程建設處  
單位類別: 行政管理類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1)組織實施市級承擔的水利水務工程建設。
(2)參與市級承擔的水利水務工程建設前期工作。
(3)受市水利局委託,協助審核市級承擔的水利水務工程施工圖。 [4] 

蘇州市水務局現任領導

局長:陳習慶 [5]  [9] 
副局長:鄧雄成 [10] 

蘇州市水務局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獲得“全國水利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6] 
2021年5月28日,被表彰為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先進集體。 [7-8]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