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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山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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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國務院發佈《蘆山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明確用三年時間完成恢復重建任務,使災區生產生活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得以恢復並超過震前水平。 [1] 
中文名
蘆山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
發佈者
國務院
發佈時間
2013年7月
明    確
用三年時間完成恢復重建任務

蘆山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範圍

蘆山重建3年860億 蘆山重建3年860億
《規劃》 [2]  範圍為極重災區和重災區,包括雅安市蘆山縣、雨城區、天全縣、名山區、滎經縣寶興縣等6個縣(區),以及成都市邛崍市的6個鄉鎮,共102個鄉鎮,面積10706平方公里,2012年末總人口114.79萬人。根據規劃確定的目標和重建任務,恢復重建資金總需求經測算約為860億元。 [3] 

蘆山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目標

《規劃》提出,要實現災區户户安居有業:全面完成城鄉居民住房恢復重建,災區羣眾住上安全、經濟、實用、省地的放心房;就業創業環境不斷改善,有勞動人口的家庭至少有一人穩定就業。民生保障提升;社會事業得到較大發展,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因災受傷致殘人員得到妥善安置,基本公共服務水平顯著提升。
《規劃》還確定了產業重建和發展、生態文明建設等目標。 [3] 

蘆山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財政政策

由中央財政統籌現有各類資金,實行總量包乾,分年安排,支持災區恢復重建。分配地方政府債券規模時,考慮蘆山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因素,適當增加對四川省的支持力度。四川省要通過調整支出結構集中財力用於災後恢復重建。此外,還要通過企業和居民自籌資金、銀行貸款等多渠道籌措災後恢復重建資金。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災後恢復重建項目借用國外貸款,引導國際組織無償援助項目向災後恢復重建項目傾斜。

蘆山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援建保障

結合災區情況和重建需求,國家有關部委將對災區文化旅遊、生態農業、交通設施、地質災害防治等重點領域給予重點支持;四川省人民政府組織省內有關市(州)、部分省內企業進行對口援建;在尊重社會參與者意願的基礎上,鼓勵和引導包括港澳台僑、民營企業在內的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災後恢復重建。
適時啓動連接災區的高速、鐵路項目建設。

蘆山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公共服務重建

要優先安排學校、醫療衞生機構等公共服務設施的恢復重建。要按照抗震設防標準要求,抓緊開展受損學校和醫療衞生機構維修加固,力爭於9月份前完成學校的維修加固任務,儘快完成醫療衞生機構的維修加固任務。在管理設施方面,黨政機關、政法機構、監督監管機構等的辦公和業務用房以維修加固為主,恢復重建街道(鄉鎮)社區服務中心社區服務站,恢復重建公安消防設施。

蘆山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交通重建

將以恢復現有公路功能為主要目標,並加強規劃研究,適時啓動連接災區的高速公路、鐵路項目建設,並規劃研究雅安樂山城際鐵路。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