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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管理

鎖定
藥品管理是“藥品監督管理”的簡稱。國家通過有關行政機構運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對藥品實施的管理。是衞生行政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主要任務是:保證藥品質量,增進藥品療效,保障人民用藥安全,維護人民身體健康。具體內容包括: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管理、醫療單位的藥劑管理、藥品本身的管理(包括指定藥品的標準規格,研製鑑定新藥,開展藥品檢驗淘汰療效不確、毒副作用大的藥品等)、藥品的包裝分裝管理、特殊藥品的管理、藥品商標和廣告管理、藥品監督等項。 [1] 
2021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七)》規定了妨害藥品管理罪罪名。 [2] 
中文名
藥品管理
出    處
《管理學大辭典》

目錄

藥品管理簡介

藥政管理是國家為加強藥品監督管理,保證藥品質量,增進藥品療效,保障人民用藥安全,維護人民身體健康,授權衞生行政部門進行的藥品監督管理工作。按照國家的政策和防病治病的需要,對新藥研製、藥品生產、經營流通、貯存保管、臨牀使用和進出口藥品等各個環節進行監督管理,並有權對違反藥政法規,銷售、使用偽仿藥品以及有害人民健康者進行嚴肅處理;遵循衞生保健事業的基本原則,根據國家發展現代藥和傳統藥的規定,充分發揮在預防、醫療和保健中的作用。

藥品管理法律

2021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七)》規定了妨害藥品管理罪罪名。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