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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產品

鎖定
藝術產品是藝術勞動的成果。分為同藝術勞動過程可分離的產品和同藝術勞動過程不可分離的產品兩類。正如馬克思在19世紀60年代説的:“在非物質生產中,甚至當這種生產純粹為交換而進行,因而純粹生產商品的時候,也可能有兩種情況:(一)生產的結果是商品……能在生產和消費之間的一段時間內存在,並能在這段時間內作為可以出賣的商品而流通,如書、畫……(二)產品同生產行為不能分離,如一切表演藝術家、演説家、演員、教員、醫生、牧師等等的情況。”(《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冊第442—443頁)但在現代,表演藝術等產品可物化在電影片、電視片、錄音帶、錄像帶上,同它們的物質生產過程分離開來,馬克思所説的兩類藝術產品的界限已經消失。 [1] 
中文名
藝術產品
含    義
具有一定藝術性的產品
包    括
文學、繪畫、雕塑、建築
特    點
富有創造性的方式

藝術產品藝術定義

所謂的藝術是指:
1、用形象來反映現實但比現實有典型性的社會意識形態,包括文學、繪畫、雕塑、建築、音樂、舞蹈、戲劇、電影、曲藝等。
2、指富有創造性的方式。例如:領導藝術。
3、形狀獨特而美觀的。

藝術產品產品定義

產品指的是產品能夠提供給市場,被人們使用和消費,並能滿足人們身心某種需求的任何東西,包括有形的物品、無形的服務、色彩與光、眼睛與感知、組織、觀念或它們的組合。
產品的狹義概念:被生產出的物品;
產品的廣義概念:可以滿足人們需求的載體;
所以使用思維和藝術創造出來的產品,則稱之為藝術產品。
參考資料
  • 1.    劉建明,王泰玄等.宣傳輿論學大辭典:經濟日報出版社,199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