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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田縣審計局

鎖定
根據《中共西安市委辦公廳、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藍田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市辦字〔2009〕55號),設立藍田縣審計局,為藍田縣主管全縣審計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藍田縣審計局
辦公地址
縣門街6號
行政編制
18名
文件批號
市辦字〔2009〕55號
內設機構
5個
職    責
主管全縣審計工作

藍田縣審計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對縣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省、市、縣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貫徹執行審計法律法規,擬訂地方性審計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制定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審計計劃,並組織實施,參與起草地方財政經濟及其相關的法規、規章草案,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縣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的審計報告,向縣長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縣委、縣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佈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
1.國家、省、市、縣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
2.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級財政部門編制的本級決算草案。
3.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縣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4.使用縣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5.縣政府投資和以縣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縣級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
6.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
7.縣屬國有企業、縣屬國有資本佔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8.縣政府部門和由縣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9.國家審計署、省審計廳、市審計局授權審計的中央、省屬單位、市屬單位和各種專項資金及行業。
10.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由縣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對縣管領導幹部和依法屬於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在離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縣政府裁決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
1.對我縣重大項目實施稽察。
2.對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國有企業領導幹部經濟責任進行審計,履行國有企業監事會的職責。
3.承擔縣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1] 

藍田縣審計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監督檢查機關工作制度落實;負責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電、機要、保密、統計、檔案、信訪、接待、計劃生育、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資等管理工作;擬訂審計工作規劃和年度審計項目計劃;負責局政務公開和信息化管理工作;負責黨建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制綜合考核及獎懲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
(二)審理稽核科。負責審計稽核工作,實施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對審計檔案合理、合法、完整性進行復核,提出書面審理意見;承辦審計業務會議、審計項目撤點驗收會議;負責起草審計結果公告,起草地方性審計規章草案;牽頭組織國家宏觀調控措施的跟蹤審計;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的審核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審計質量考核辦法、業務管理、執法責任等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工作;負責普法宣傳和審計法律法規的政策諮詢;負責優秀審計項目的篩選和報送工作;負責審計人員職稱考試有關事宜;組織審計業務、財經法規培訓工作;組織對社會審計查證質量的審計監督;組織對內部審計的指導與監督。
(三)整改檢查科。負責審計整改工作,負責審計整改事項的跟蹤督促和檢查驗收並提交整改結果,對整改不到位單位和相關責任人提出責任追究意見;負責銜接審計線索移送、審計結果會商、審計結果公開等工作;負責起草縣人大審計整改工作報告。
對我縣重大項目實施稽察;對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審計報告、審計決定等審計結論性文書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負責審計宣傳和依法行政的監督檢查工作。
(四)財政審計科。組織審計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街辦、鎮政府預算的執行、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牽頭起草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審計結果報告,審計工作報告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負責縣屬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佔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審計;開展縣級税收徵管審計工作;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五)行政事業審計科。負責對縣級有關部門及其下屬所屬事業單位的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審計使用縣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情況;組織審計由縣政府主管部門管理或受縣政府委託管理的各項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基金和住房公積金、住房維修及其他住房保障資金;負責審計低保、救助、優撫、安置等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資金;負責審計各項彩票資金和公益金、捐贈捐助資金;負責審計社會保障資金管理部門和經辦機構的財政財務收支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六)農業與資源環境審計科。負責農業、林業、水利、農業綜合開發、扶貧開發和生態環境保護等專項資金審計工作。組織審計自然資源資產、生態環境保護情況;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七)經濟責任審計科。負責擬訂經濟責任審計的有關規定、辦法;負責街辦、鎮、縣級黨政工作部門、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及其他縣管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與縣委組織部銜接黨政領導幹部及國有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的委託事項;辦理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委託辦理的審計事項;負責與紀檢監察、組織人事、企業主管等部門有關經濟責任審計的協調工作;指導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承擔縣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機關黨的機構按照黨章規定設置。 [2] 

藍田縣審計局人員編制

縣審計局機關行政編制1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藍田縣審計局領導信息

局長:楊井泉,負責全盤工作。主抓辦公室、政策法規、審理稽核、工程審計。
副局長:牛樹森,協助局長工作,分管財政金融、企業審計。
副局長:宋朝霞,協助局長工作,分管行政事業、經濟責任審計。 [3] 

藍田縣審計局地理位置

地址:縣門街6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