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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冰

(四川省社科院助理研究員)

鎖定
藍冰,1970年11月生,1992年畢業於四川外語學院德語語言文學專業,獲德語語言文學學士學位;2004年和2008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訴訟法學專業,分別獲得法學碩士學位和法學博士學位。四川省社會科學院助理研究員,四川省商務經濟學會理事。
中文名
藍冰
出生年月
1970年11月
畢業院校
四川外語學院
學    位
學士

藍冰研究領域

民事訴訟法、德國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商法。

藍冰主要研究成果

(一)論文
1.《德國民事訴訟證據基本理論》(合著),《比較民事訴訟法論叢》,2005年第1卷,法律出版社2005年9月版。
2.《中德破產法比較研究》(合譯),載李昌麒主編《經濟法論壇》,羣眾出版社2003年版。
3.《法學與自然科學在方法論上的關聯》(合譯),載樊崇義主編《訴訟法學研究(第六卷)》,中國檢察出版社2003年版。
4.《德國民事法定庭審責問程序》,載《金陵法律評論》2007年秋季卷。
5.《德國家事法院管轄制度若干問題考察》,載陳剛主編《比較民事訴訟法(2003年卷)》,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6.《我國民事檢察監督的現狀與未來》,載《貴州民族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6年第1期。
7.《淺論辨訴交易對“坦白從寬”再認識的啓示》,載《重慶通信學院學報》,2005年第4期頁。
8.《歐盟域外取證制度的新發展及對我國的啓示》,載《學海》(CSSCI)2007年第2期。
9.《法定聽審請求權保障視角下的我國民事救濟制度改革》,載《寧夏大學學報》(CSSCI),2007年第4期。
10.《國有企業總法律顧問選聘制度的弊端及改進》,載《理論與改革》(核心期刊),2007年第6期。
11.《德國新民事訴訟法律關係及啓示》,載《政治與法律》(CSSCI),2008年第1期。
12.《德國法定聽審請求權的意涵及歷史》載於陳剛主編:《比較民事訴訟法(2007-2008年合卷)(總第7卷)》中國法制,2008年8月版。
13.《1877德意志帝國民事訴訟法》,陳剛主編:《中國民事訴訟法制百年進程(清末時期·第三卷)》,中國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
14.《邁向統一的1877年〈德意志民事訴訟法〉》,陳剛主編:《中國民事訴訟法制百年進程(清末時期·第三卷)》,中國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
15. 《證券行政責任重述》(合著),《中國法學會審判理論研究會金融審判理論專業委員會首屆學術研討會論文集》(2009年)。
16.《<德國民事訴訟法>上的法定聽審責問程序及其改革》,陳剛主編:《比較民事訴訟法2010年卷》,中國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
17.《公司社會責任:一種人權保障的商事立法理念》,《2009年中國商法年會論文集》,知識產權出版社2010年版。
18.《證券行政責任重述及其實現》(合著),《清華法學》2010年第3期。
(二)課題
1.《德國民事法定聽審請求權——一種憲法理念及其民事訴訟實踐》(主持)。
2.《民事訴訟體制的形成與發展》(司法部課題參與人),撰寫《德國民事訴訟體制的形成與發展》。
3.《災後重建的社會監督機制完善研究——重大公共事件處置與人民監察員制度建設的契合》(四川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參與人)
4.《四川省中長期教育規劃綱要》課題參與人。
(三)專著(參寫)
《涉外民事訴訟與仲裁》(2005年),撰寫《涉外民事訴訟管轄權》 [1] 
參考資料